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招生章程(2)

时间:2021-08-31

  第十七条 男女生比例: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八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不适宜辨色能力异常(色盲、色弱)考生报考。

  第十九条 语种要求:学校仅以英语(精品课)作为公共基础外语(课程)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慎重。

  第二十条 建筑学专业、城乡规划专业学制为五年制,入学后复试美术,不合格者调入其他专业。

  第二十一条 专业要求:英语、翻译专业要求英语口试成绩“及格”以上。

  第二十二条 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11号】的有关规定,且其运动水平须经我校专业项目水平测试认定,文化考试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的有关要求。符合条件者按照教育部以及《广西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享受录取优惠政策。

  第二十三条 艺术类、体育类录取原则:

  一、艺术类:

  (一)广西区内录取原则

  广西区内报考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专业的考生,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成绩(艺术统考成绩,下同)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广西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者,分艺术文理科的招生计划按综合分[综合分=(艺术统考成绩/艺术统考满分)×60+(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满分)×4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等条件下高考(精品课)文化分优先。其中舞蹈学专业录取身高要求男生不低于170cm,女生不低于160cm。

  广西区内报考广播影视编导类 (戏剧影视文学)的考生,广西艺术统考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广西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者,按综合分[综合分=(艺术统考成绩/艺术统考满分)×70+(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满分)×3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等条件下高考文化分优先。

  广西区内报考播音主持类的考生,广西艺术统考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广西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者,以广西艺术统考成绩作为艺术专业分的录取依据,对于进档考生,按艺术统考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艺术统考成绩相等则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的考生。

  (二)外省录取原则

  外省考生须取得所在省联考合格证和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未组织联考省份的考生以我校专业考试为准),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

  美术设计类、音乐学、舞蹈学专业:不分文理科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满分)×60+(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满分)×4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等条件下文化分优先(如文化分相等,则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如外语成绩相等,则语文成绩高者优先);

  戏剧影视文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不分文理科以专业考试成绩为基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文化分优先。

  二、体育类:

  要求考生体育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成绩本科控制线、文化成绩达到体育类本科文化控制分数线者,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文化成绩相等则优先录取体育高考成绩高的考生。

  第二十四条 获得我校2016年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广西考生按照教育部、《广西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的规定享受相关录取优惠政策;获得我校2016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资格认定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及《广西大学2016年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单独招生)招生简章》的录取政策择优录取。

  第二十五条 在录取过程中,我校执行教育部和各招生省市有关加分投档和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规定。  第四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二十六条 新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有关情况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通报。

  第二十七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经学校所在地省级物价部门最新审批为准。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 学校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困补助、临时困难补助、各种社会资助、学费缓交或减免等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三十条 中加国际学院新生入学两年后分流进入广西大学的各专业学习(注:1、实行按计划分流,各专业具体名额以第四学期公布为准,分流到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的要经过素描和水彩考试,分流到艺术类专业的要经过艺术考试;2、高考时属文史类的考生不能分流到工学学科类专业)。分流后选择英语专业的按4年培养(即2+2模式),选择建筑学、城乡规划、日语、泰语、越南语专业的按6年培养(即2+4模式),选择其他专业的按5年培养(即2+3模式)。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学校招生部门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00号广西大学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邮政编码:530004

  联系电话:0771-3232999

  电子信箱:zsk@gxu.edu.cn

  网 址: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广西大学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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