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海盐县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细则

时间:2021-08-31

浙江省海盐县2016年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细则

  浙江省海盐县出台了2016年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细则,下面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浙江省海盐县2016年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细则

  为更好地满足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特色发展,近日,浙江省海盐县教育局公布了2016年秋季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规定了招生对象、招生范围、招生程序、相关时间节点等,坚持“阳光招生”,免试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

  控制年龄控制班额

  实现免试就近入学

  哪些年龄的孩子可以成为秋季新生?记者了解到,此次招生对象为海盐县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符合在盐就读的适龄新居民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必须年满6周岁(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间出生),其中,需要延缓入学的儿童,须办理延缓上学手续,并报县教育局审批;初中一年级新生为2016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为了让每一个孩子享受到良好教育,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海盐县严格控制班额,原则上以生源施教区分布为主要依据,确定各公办学校今年招生班级计划数,同时按照省教育厅要求确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班级规模,严格控制起始年级的班额。2016年海盐县20所公办小学共招生104个班,12所公办中学共招生91个班。

  此外,根据“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划学区招生”要求,海盐县规定适龄儿童少年需按照户籍和法定监护人的居住地入学。各校在招生过程中,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与入学相关的学科文化知识笔试或面试。

  严格按照招生程序

  自主报名自主录取

  在招生范围上,海盐县城区继续执行《海盐县教育局关于调整海盐县城区初中、小学施教区划分的通知》,学区划分按往年不变。

  对于想要在城区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要以“依法确保学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起始年级就学”为前提实施招生工作,主要顺序为:学生户口在县城区,父母房产在施教区内并常住的,以此房产地确认其为该施教区学区生;持有《海盐县被征地人员分流协议书》的武原街道居民子女,若其父母有安置房产的,根据房产地确认其为该施教区学区生,若没有安置房产的,则以原私房产地确定为施教区学区生;涉及经济适用房居民子女,其户口迁入施教区的.,以此房产地确认其为施教区学区生;《关于调整海盐县城区初中、小学施教区划分的通知》文件规定的武原街道相关行政村按规定确定其施教区学区生;学生户口在县城区,且入在其祖父母常住产权房内,经查其父母确无房产的,则以其祖父母此房产地确认其为施教区学区生。

  此外,镇(街道)公办学校也原则上按学区进行招生,招生顺序为先满足户籍所在学区学生,在学额有余的条件下,本学区范围内符合规定接收条件的适龄新居民随迁子女。

  规范学校招生行为

  保障公开公平公正

  记者了解到,目前,秋季招生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中。招生信息调查时间为2016年5月中下旬;办理户籍和居住证等有关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6月30日;公办小学、初中新生登记报名时间为2016年7月上旬。

  “为了规范学校招生行为,我们局里和学校都相应成立了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保障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和平稳有序,发现问题可以及时处理。”县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对于一些符合就读条件的特殊儿童,海盐县还规定学校必须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就学权利,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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