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工作计划(2)

时间:2021-08-31

  政务公开工作计划【二】

  20xx年全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积极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相关规定,将公开透明作为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切实加强信息发布和回应,增强政务信息公开实效。

  一、切实加强政务信息主动公开

  (一)强化主动发布机制。凡属于《县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务公开条例》中明确的各级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要在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乡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各乡级单位负责)

  (二)加强政策解读。对上级政府和县级部门出台的重大决策部署、涉及民生的政策措施、重点领域改革、重大项目规划和实施等情况,各分管领导、执行单位、相关村(社区)组织全面、深入解读,解读内容要通过乡门户网站发布、信息上报等方式进行反馈。(各乡级单位、各村(社区)负责)

  (三)拓宽信息发布渠道。要及时通过政务信息公开栏、门户网站公开相关信息,建立健全例行信息发布制度。

  二、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四)加强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详细公开,细化说明因公出差,公务用车购置情况,公务接待有关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责任单位:财政所)

  (五)开展财政预决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发布审计结果公告的同时,要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整改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责任单位:财政所)

  (六)做好村级财政收支公开。对村级财政的收入、支出要逐笔进行公开,并公开每项支出的用途;村内重大开支、单笔支出数目较大的要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并将讨论情况进行公开。对国家财政补助在本村实施的村道路改造、水利建设、土地整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的补助金额、项目实施决策方案、项目招标情况、项目实施情况、项目资金审计及预决算情况等进行全面公开。在涉及筹资酬劳资金、惠民政策资金、惠民政策公开等其他公开事项中,要严格规范公开公示,保障村级财政资金使用公开透明。(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三、加强土地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七)做好用地规划、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制度改革等反面的信息公开。建立征地信息查询制度、方面公众查询征地批复、范围、补偿、安置等相关信息。加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中“八权一股”等内容的公开公示,细化公共内容和确权流程,扩大群众监督参与。(责任单位:建管站、国土办、各村社区)

  四、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八)加强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加大对住院报销、大病医疗救助、农村生育保障等医疗服务信息公开力度,切实保障受益者的应有权益。(责任单位: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九)推进社会保障信息公开。重点推进城乡低保信息,包括低保对象、低保标准、申请审批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等信息的公开。(责任单位:便民服务中心)

  五、推动公开监管信息公开

  (十)做好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加强事故调查、应急处置和救援信息公开。建立预警预防信息发布和事故应急处突救援信息公开机制,扩大预警预报受众范围。加大对严重忽视安生的企业、经营单位的非法违法行为和可能酿成特重大事故的安全生产企业的安全隐患曝光力度。(责任单位:综治办、各村、社区)

  (十一)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及时公开食品药品监管领域法制建设信息,主动发布食品药品安全预警信息,加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力度,对查处存在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和问题的生产和经营企业,要及时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健全“黑名单”警示制度。(责任单位:乡食药站、派出所、卫生院)

  六、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十二)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一是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乡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接受窗口,并在公共区域或者门户网站公开办事指南,包括申请方式、可供下载的申请表样式、办理流程图、收费标准、受理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二是对经审核认定可以让社会广泛认知的政府信息,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应通过主动公开渠道予以公开,,减少对同一政府信息的重复申请。三是要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对涉及多个地方或部门的申请事项,加强会商协调,依法依规妥善办理,减少因政务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责任单位:便民服务中心、办公室、相关村社)

  七、加强制度建设

  (十三)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公开的政务信息,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确保公开的政务信息准确一致。相关单位和村(社区)要做好依法依规公开政务信息,在政务公示栏中公示的信息要做好公示登记、管理、更新,在乡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信息公示要做保证公示的内容及时、完整、准确,并经责任单位领导审阅后方可发布。(牵头科室:办公室,责任单位:相关职能办公室、各单位、各村社区)

  (十四)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机制。进一步优化公开指南,细化公开范围和目录,并设置信息公开查阅点,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各相关责任单位)

  各责任单位、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完善保障措施,确保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