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2)

时间:2021-08-31

  篇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提升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水平,增进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构建与投资者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及《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 2017 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

  一、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目的

  (一)树立尊重投资者及投资市场的管理理念。

  (二)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三)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

  (四)提高公司透明度,改善上公司治理结构。

  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公平性原则: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避免进行选择性地信息披露。

  (二)合规性原则:信息披露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三)诚实守信原则: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

  (四)高效低耗原则:选择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方式时,公司应充分考虑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五)互动沟通原则: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实现双向沟通和良性互动。

  三、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

  公司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在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运营管理、经营状况、发展战略的情况下,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统筹、协调与安排。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四、2016 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重点

  (一)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及各季度定期报告,及时披露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及对外投资、权益分派、重大交易等其他重要信息,确保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及时掌握公司的动态信息。

  (二)认真筹备股东大会与业绩说明会

  按规定提前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股东大会召开通知,认真做好股东大会的筹备工作,同信息披露文件时全面开通网络投票通道,为投资者参与决策提供便利。召开年度业绩说明会,就公司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利润分配、发展战略、重大项目进展等投资者所关注的事项与其进行沟通交流,进一步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三)加强与投资者的日常沟通交流

  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互动问答、接待实地来访等方式保持与投资者的日常沟通。工作时间保证投资者咨询电话线路畅通,认真接听并做好记录,及时答复投资者通过邮箱、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平台及公司官网等渠道提出的问题,做好公司官网的更新与维护,全面、客观地展现公司情况。妥善接待投资者实地调研和来访,做好预约、登记、记录工作,同时尽量避免在定期报告窗口期接受投资者现场调研、媒体来访。沟通时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以公司正式对外公告的信息为准,避免发生有选择地、私下、提前向来访人员透露或泄露公司非公开信息的情形,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

  (四)密切关注股票交易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