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一个都不能落下,只有把人民从贫困中拯救出来,才是真正的小康社会。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法院2017扶贫工作计划,希望您喜欢,上公文站,发现学习。
根据xx市委统一安排,xx法院共派出三名优秀干警到定点帮扶村进行精准扶贫工作,并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及时摸排当地情况,为帮扶地区量身定做扶贫方案。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做好精准扶贫。该院成立“挂包帮”活动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彭远亲任组长,对精准扶贫工作负总责,在政治处成立办公室,要求明确驻村第一书记的帮扶职责,强化考核考评,促进帮扶工作顺利开展。并确定思依法庭庭长胡波、法官助理邓光明、民一庭助理审判员赵伟,三名同志为驻村第一书记。
二是畅通立案渠道,做好“诉非衔接”。涉及扶贫工作的案件,一律实行立案快车道,让当事人能及时维权。当事人地处偏远山村,立案不便的,由法庭组织法官上门立案,或通过邮寄立案等简便程序,为其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立案庭在案件登记后,及时将案件流转到调解中心。调解中心要充分发挥“诉非衔接”机制,迅速对案件双方当事人进行询问,寻找调解之机,尽可能将案件化解在诉讼之前,减轻当事人的诉累。
三是妥善审执扶贫案件,严厉打击犯罪。对涉精准扶贫的案件,承办人要及时审理。对案情复杂、重大的案件,尽快组织合议庭讨论,必要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及时做出裁判。对申请执行的涉精准扶贫案件,执行局组织人员成立执行专案组,依法穷尽执行手段,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注重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严厉打击精准扶贫工作中的职务犯罪。对涉嫌侵占骗取扶贫资金、民政资金等涉弱势群体资金的犯罪,从严从快审理,依法判处。
四是开展巡回审判,做好法律服务。驻村第一书记要充分利用驻村时间,根据该村实际情况进行法治讲座,提升该村干部的法律水平。积极开展法律进村活动,在重大节点时段,由支部选派党员干警到所驻村协助第一书记进行法制宣传,扩大法治宣传效果。法庭驻村第一书记,凡涉所驻村人员的案件,原则上一律在村所在地巡回审理,邀请群众、村干部旁听案件,就地调处纠纷,让广大村民接受法治教育。
五是强化物质帮扶,落实司法救助。帮扶干部积极开展一对一帮扶活动,“一户一策”地制定好帮扶规划,充分了解被帮扶对象的实际困难,同时与当地党委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协调,争取对所驻地村进行产业扶贫。对涉精准扶贫案件困难当事人,积极采取司法救助措施,实行诉讼费缓交、减交、免交,让生活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同时多方联动建立完善的司法救助机制,与相关部门建立司法救助基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从救助基金中向申请执行人给付一定数额的司法救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