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计划(2)

时间:2021-08-31

工作计划 篇3

  20xx年,全市中医药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市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引,以贯彻实施《中医药法》和《安徽省发展中医条例》为核心,进一步创新机制,借助医改平台,深化中医药改革,完善政策机制,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全力推动全市中医药工作健康发展。

  一、完善中医药发展政策机制。认真贯彻实施《中医药法》和《安徽省发展中医条例》,广泛开展普法宣传,举办专题培训班。落实《安徽省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xx-2030年)〉实施意见》,制定《马鞍山市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召开市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理顺中医医疗服务价格,探索建立公立中医医院分类补偿政策机制。

  二、持续深化中医药改革。推动含山、和县、当涂县中医院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和优势病种支付方式改革,落实慢病分级诊疗中医药技术规范和基层中医药服务包,推进中医师签约服务。推进县中医院牵头的县域医共体建设,做好县域内其他医供体中医药服务有效供给的途径和方法。落实中医药特色专科联盟试点工作。实行中医诊所备案制管理,组织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认定上报工作。继续推进市中医院建立有利于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的分类补偿机制试点。落实中药饮片(配方颗粒)联合采购工作。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工作。

  三、进一步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实施中医药“四名”(名院、名科、名医、名药)工程。市中医院开展示范中医医院建设工作。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雨山区开展创建全省、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市人民医院和其他各综合医院积极争创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新增12个基层中医馆。以市中医院为先导,全面提升全市中医院治未病能力建设,积极开展治未病健康服务。

  四、加强中医药质量控制工作。建立健全中医医疗质量控制组织体系和制度建设。开展基于中医临床路径管理的专科专病质量和费用的监测评价和公示,组织开展实施性中医临床路径培训工作。支持中医各市级质控中心开展工作,实现质量控制和评价工作全覆盖。充分发挥市中医药学会作用,组织开展学术交流和竞赛活动等,提高会员业务水平。认真落实中医病案首页数据填写质量规范、质量管理与质控指标和质控考核工作。

  五、做好中医药人才培养工作。强化师承教育,大力培养中医药人才。加强名中医专家传承工作室、基层名中医专家工作室建设。推进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支持养生保健、健康管理、康复护理等中医药职业技能和健康服务专门人才的培养。认真落实以中医药适宜技术为重点内容的国家级和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

  六、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鼓励社会资本兴办具有专科特色的民营中医机构,引导规范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发展;开展公立中医院与养老机构的深度合作,畅通中医药医养结合发展的绿色通道。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促进中医药与健康养老、旅游文化等融合发展。

  七、加大中医药文化传播力度。弘扬优秀传统中医药文化,加大中医药社会宣传力度。规范中医馆中医文化建设。组织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活动,开展中医药健康教育活动,实施中医药服务百姓健康推进行动。大力开展中医药科普活动,提高大众中医药健康素养。继续开展中医药服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的“三进”工程建设,通过多种途径加大中医药文化的宣传力度,将中医药文化融入到诊疗行为的全过程。

  八、加强中医药行业作风建设。大力弘扬以 “大医精诚”为核心的中医药职业精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全面落实医疗卫生行业建设“九不准”,坚决打击抵制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认真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和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强化医疗便民惠民服务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专项行动方案》,推出中医药便民惠民新举措,使人民群众共享中医药改革与发展的成果。

工作计划 篇4

  20xx年,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的部署,以加快畜牧业科技进步为重点,以加快畜牧业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全面推进现代畜牧业建设,完善政策,狠抓落实,强化科技,力促“三保”(保供给、保安全、保生态),着力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着力强化监测预警调控,着力加强饲料和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着力加强草原生态保护建设,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作出新贡献。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稳定发展畜牧业生产

  1.稳定生猪生产。落实中央稳定生猪生产发展的各项政策,完善调控预案,推动标准化规模养殖和生猪调出大县奖励等扶持政策的落实;进一步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指导养殖场户搞好饲养管理。

  2.继续抓好生产监测和预警。继续强化生猪等主要畜禽生产和市场监测预警,适时提出启动生猪调控响应机制建议,稳定生产,防止价格出现大的波动;在100个养羊大县开展生产监测,密切跟踪生产发展动态,指导生产加快恢复。

  3.加强生产形势分析和信息服务。分别召开半年和年度全国畜牧业生产形势分析会,召开全国饲料行业形势分析会,定期做好牧情快报报送和监测信息发布,试行定期开展畜牧业经济运行分析并发布有关报告。

  4继续强化畜牧业防灾减灾工作。完善突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灾情调度系统,协调做好受灾地区的灾害救助工作。

二、推进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

  大力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深入实施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组织好集中培训和现场指导,继续遴选1000个国家级示范场;强化已挂牌示范场监管,完善示范场生产信息数据库,落实地方责任,淘汰不合格示范场;加强标准化示范场的宣传,总结推广各地推进适度规模养殖的有效模式,突出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组织召开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现场会;组织实施“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

 三、建立现代畜禽种业

  1.组织实施遗传改良计划。继续实施生猪和奶牛遗传改良计划,指导核心育种场规范开展生产性能测定工作,推进遗传物质交流;抓紧制定并实施肉牛遗传改良计划实施方案,组织制订蛋鸡遗传改良计划,组织起草肉羊遗传改良计划。

  2.实施畜牧良种补贴项目。召开项目启动会,部署项目实施工作;开展生猪、肉牛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效果评估,制作羊和牦牛良补项目工作管理光盘,组织开展项目督导检查。

  4.加大畜禽种质资源保护力度。加强对种畜禽场监管,完善种畜禽管理平台,开展种畜禽质量安全监督检验。加大畜禽资源保护力度,完善国家级场区库保种机制。

四、加快建设现代饲料生产体

  1.做好新修订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实施工作。修订并公布实施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审定、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等配套规章,推进与新条例同步实施;组织召开全国饲料工作会议,部署《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各项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

  2.加强饲料行政许可培训与检查。按新的准入条件严把饲料生产准入关。组织开展获证饲料生产企业大检查行动,做好现有持证企业集中换证工作;扩大《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试点范围,推行生产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饲料经营门店大检查,重点清查拆包分装行为。

五、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1.强化饲料质量安全监和执法。继续组织实施饲料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开展饲料中未知风险物质排查和质量安全风险评价;制定公布《饲料原料目录》,修订《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打击饲料生产中滥用非饲用物质的行为;组织各地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培训工作,使法律观念深入每一个企业和养殖场户。促建立完善购销台账制度;加强秸秆养畜项目管理,提高秸秆饲料化利用水平

  2.坚决打击违法添加“瘦肉精”行为。继续深入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组织实施养殖环节“瘦肉精”监测计划,做好“瘦肉精”和含“瘦肉精”饲料清缴工作;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饲料环节重点加强对销售网点的监督检查,养殖环节重点督促完善养殖档案、推行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和活畜出栏抽检制度,收购贩运环节重点推行证明材料查验制度和收购贩运信息记录制度,探索建立经纪人管理制度;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着力完善跨省案件协查机制、涉嫌犯罪移送机制和信息通报发布机制,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六、大力推进畜牧业科技进步

  1.加快建设现代畜牧业产业技术体系。加强体系建设的指导和监督,组织召开现代畜牧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工作现场会,组织做好11个首席科学家的年度考核工作,组织开展体系综合试验站调研,推动畜牧业产业技术体系与技术推广对接;加强对基层技术人员和养殖户的培训,为提升产业发展技术水平奠定基础。

  2.推进畜牧业科技攻关和成果应用。组织实施好24个公益性行业(农业)科研专项和2个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加强项目指导管理,组织开展“青藏高原社区畜牧业科技”等项目调研,促进项目顺利实施;结合全国农业科技促进年活动的开展,组织开展畜牧业科技促进年活动;依托畜牧业科技推广机构,强化畜牧业适用技术推广,重点示范推广应用畜禽标准化生产、母畜繁殖障碍诊断和调控、畜禽养殖粪污发酵处理综合利用等技术,着力破解当前制约畜牧业发展的技术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