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事故分析报告(2)

时间:2021-08-31

  有关产品质量事故分析报告3

  上半年,在市局党组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总要求,紧紧围绕打造“中国箫笛名城、新型工业重镇、黔东经济发展极”的奋斗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xx—2020)>、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xx-2020年)>全面推进质量兴省工作的意见>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仁市全面推进质量兴市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铜府发[20XX]19号)文件精神,认真履行质监职能,扎实开展产品质量监管工作。现将上半年质量监督与管理的有关情况分析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业产品方面

  目前,全县共有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小作坊)56家,涉及的产品主要为建筑模板、水泥、肥料、烧结砖、眼镜和硫酸、棉絮制品、冶金、混凝土输水管、透水砖、家私、塑胶管等,其中属于工业产品许可证产品目录内的生产企业7家,现获证企业7家。

  上半年,我县共完成8类11家企业16个批次产品的抽样工作,合格11个批次产品,不合格3个批次产品,2个批次产品正在检验中,合格率79%,同比上升23个百分点。

  (二)食品安全方面

  目前,我县共有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59家,涉及的产品主要为白酒、大米、植物油、豆腐、面条、糕点、酱腌菜、米粉、酱油及醋、饮用水、肉制品和雪菜等,其中获证企业10家,生产许可证11张。

  上半年,共抽取县内46家企业及小作坊产品抽检样品76批次,其中合格72批次,其中包括两个委托检验样品,不合格4批次,合格率为95%。

  (三)特种设备监察方面

  截止6月25日,全县共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52家,特种设备总数205台,比20XX年增加17台,增长8、3%。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无人员伤亡。

  (四)计量工作

  1.计量器具检定工作。

  上半年,省市县计量检定机构共对我县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检定284台件,检定率95%

  2.计量管理工作。

  一是民生计量工作。积极开展集贸市场计量器具专项整治行动和金银首饰计量专项整治。共免费检定集贸市场106台计量器具,并对6家金银首饰销售店进行了计量检查,在集贸市场现场查获5台(件)作弊计量器具,责令整改计量器具12台(件),责令整改2家。

  二是能源计量工作。加大对纳入万家用能企业和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用能单位监管工作,并与重点用能企业签订<共同推进节能降耗能源计量工作责任书>,按照市局文件要求,制定玉屏县万家企业“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实施方案,将贵州科特林水泥有限公司确定为今年首批审查企业。

  (五)标准化工作

  全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按照<玉屏侗族自治县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一是积极申报玉屏油茶地理标志标志产品。二是积极配合省林科院加快制定<贵州省油茶生产与加工标准体系建设>。大力推进<箫笛>国家标准申报工作。从制定的原因和目的、制定的优势、制定关键控制点、制定后的社会经济效益四个方面编制了<箫笛>国家标准的编制说明,并已提交申报申请书

  (六)执法打假

  半年来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6个,其中一般程序案件2个,简易程序4个,涉及食品、计量器具和组织机构代码方面。

  (七)产品质量投诉

  截止6月25日,共受理质量投诉1起,已责令整改完毕。

二、产品抽查结果及分析

  (一)抽查情况表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工业产品方面。主要不合格产品为混凝土模板胶合板、装配眼镜、预拌混凝土,不合格项分别为顺纹、柱镜轴位偏差、坍落度,经分析不合格原因:一是企业未对生产工艺进行严格把关,标准不熟,质量意识不强;二是从业人员责任心不强,素质不高;三是没有按照标准生产。食品安全方面。从抽样结果来看此次抽样不合格产品为白酒,白酒不合格原因为甜蜜 素和糖精钠超标,主要是由于小作坊生产者对食品添加剂的认识不够、对食品安全不够重视,没有严格执行标准,在生产加工过程中非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白酒中非法使用甜蜜素、糖精钠,主要原因是为降低成本和调节产品口感。特种设备监察方面。主要存在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许多企业主要负责人对监察机构和检验机构的意见仅是塘塞、被动消极地应付检查,没有作好特种设备至关重要的后续管理;未办理安装告知手续、未经检验使用或者超检验周期使用、未办理特种设备使用证、未建立特种设备技术档案资料、部分操作人员特种设备作业证或者未挂证上岗和设备安全附件超检验周期使用或者未经检验使用等违法现象。计量方面。主要存在计量器具检定的自觉性不强,检定率还有待提高等问题,其原因主要是计量器具的使用者对计量法律法规的认识不够,计量意识不强;标准化方面。农业标准化工作推动难度大,主要是企业对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缺乏明确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农民的传统生产习惯惯性大;标准管理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标准备案和标准登记工作开展力度小,主要是企业自觉性不高,标准化法律法规意识不强等原因;行政执法方面。主要是食品生产企业滥用添加剂,组织机构代码方面主要是超期未换证问题。

三、改进措施

  一是继续帮助企业解决产品质量检验中的困难,加大宣贯<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计量法>、<标准化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力度,提高法制意识,加强从业人员培训,特别是小作坊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从业素质,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二是加大查处力度和积极开展不合格企业的`后处理工作,对抽查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生产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针对抽查反映出的质量问题,结合本辖区实际,通过举办产品质量分析会、不合格厂长经理培训班或进行重点约谈等方式,严格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努力把质量安全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是以服务指导企业为主,帮助企业消除隐患,坚持在服务中监管、在监管中规范、在规范中消除隐患;对拒不整改的企业报县政府和县安委会或县食安委,提请县安委会或县食安委挂牌督办,坚决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力度打击各类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