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调研报告(3)

时间:2021-08-31

  三、对发展壮大我区农村集体经济的建议

  党的十九大报告作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新部署,提出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根据这一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发展壮大我区农村集体经济,提出如下建议:

  (一)转变发展观念,高度重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

  一要高度重视。

  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明确要求,是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的重要任务,事关我区“三全”目标以及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现。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中央有要求,农村有需求,农民有呼声,必须引起各级的高度重视。要深刻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抓到底。

  二要明确目标。

  要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和杭州拥江发展战略,进一步明确我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目标:让今天的短板变为今后的强项,让当下的价值洼地变成未来具有独特优势的聚宝盆,让绿水青山同时拥有金山银山,让美丽乡村成为西湖最耀眼的明珠。以此为目标,要精心制定新时代我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总体规划,明确发展任务,选准发展路子。要认真分析每个村的发展条件和特色优势,探索发展适合当地实际的特色产业。

  三要精准施策。

  要切实加强对发展农村集体经济问题的调查研究,广泛倾听农村群众诉求,提出壮大我区农村集体经济的对策措施。当前我区已大部分完成农村环境整治建设,相关部门和镇街要及时转移工作重点,调整工作方式。在工作精力上,适时从整治建设转移到产业发展上;在帮扶方式上,要从单一财政扶持转变为政策、财政、智力等综合施策上;在工作主体上,要充分尊重农村集体组织自治原则,尊重农民意愿、保护农民利益、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组织的主观能动性。

  四要强化指导。

  要把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作为部门、镇街以及各级领导的重要工作任务,大力推行领导干部联系经济薄弱村、部门和企业联村结对等制度,持续对各村进行指导与帮扶。要坚持因村制宜、分类指导,积极向各村提供切合实际,具有政策性、前瞻性、可操作性的.精准指导,帮助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二)拓宽发展思路,探索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新途径

  一要整合资源增收。

  深入做好美丽乡村建设、小城镇综合整治、旅游全域化发展与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融合文章。要以景区化标准统一规划布点各村设施配套,切实为村集体发展旅游、服务村民、壮大集体经济提供空间支持。要指导各村深入挖掘当地人文、历史、民俗、特产等,发展生态游、故地游、创意农业、民宿休闲等产业项目。如龙坞茶镇拥有优越的地理环境和优势潜力,日前已顺利通过省旅游局4A级景区旅游资源评估。要积极鼓励指导村集体充分利用4A级景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开发或者参与开发西山健身游、探险游、观光游、乡村避暑游和乡村特色小吃游、乡村民俗游等特色旅游产品。让村集体参与到乡村旅游中来,让村集体在发展“龙坞旅游”中有所作为、大有收获。

  二要依托项目增收。

  要加快双浦新区建设进度,积极招引符合区域产业发展规划、经济效益高、社会效益显、环境效益好的大企业、大项目落户。要切实加快两大现代农业产业园的建设步伐,稳妥做好后续几万亩土地的流转工作,尽快形成农业产业的集聚效应,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带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三要挖掘潜力增收。

  紧紧抓住美丽乡村建设、小城镇综合整治契机,加快对村级农贸市场、物业用房的提升改造,增强商业综合体能力,着力实现业态转型,提高村集体收入来源。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支持和鼓励村集体合理利用山林、池塘水面、“四荒”地、低丘缓坡等资源,增加村集体收入。

  四要合作发展增收。

  支持和引导村集体以土地、物业等资源,以保底分成的方式合作、入股,稳妥参与景点打造、产业投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等,促进农村集体经济投资多元化发展,实现资产管理向资本运营的转变,提升村集体经济发展质量。

  (三)加大扶持力度,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快速发展

  一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进一步完善村级集体预支留用地指标的落地政策,及时调整布点规划,努力实现指标落地。对各村现有被闲置的集体建设用地进行全面梳理,区政府要制定出台集体建设用地开发建设政策,按照每个村规模大小,允许相应的建设用地用于产业布局,既推进集体经济发展,又减少土地浪费。要注重发挥“一事一议”的作用,对于有利于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项目,在不违背政策的前提下,尽可能通过“一事一议”“几个一点”的办法,成熟一个、上马一个,帮助村集体突破政策瓶颈,拓宽增收渠道。

  二要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美丽乡村需要财政转移支付和反哺。要进一步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区镇两级对村级的专项投入和各类补助要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有效使用,保证村级组织正常运转。要加快制订出台美丽乡村长效管理办法,制定补助标准,明确经费投入来源,确保长效管理落实。

  三要加大向上争取力度。

  加强与上级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加快符合条件的行政村撤村建居步伐。加强与市人社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将区内超龄农民视同撤村建居居民以及征地农民,允许一次性缴纳养老经费,享受职工基本养老金。加强与市相关部门的联系对接,争取将绿化、保洁、路面养护等美丽乡村长效管理经费纳入城市绿化保洁以及背街小巷整治经费体系,减轻区级财政与村集体的开支负担。

  (四)健全长效机制,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后劲

  一要规范“三资”管理机制。

  进一步完善“三资”平台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村级财务公开制度,推动村集体经营管理的公开化、透明化和规范化,及时、真实地公开相关信息,接受村民监督。加强村级民主管理,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民主决策机制,规范和完善民主决策的内容、形式和程序,不断提升村集体经营管理的民主性和科学性。逐步合并村级账目,加大村集体资金资产融合力度。要加强对已有留用地开发建设的村的监管力度,确保村级资产保值增值增收。

  二要建立典型带动机制。

  要立足区内实际,突出增收特色,指导各村集体组织提炼总结增收的好思路、好方法,着力形成适合本村的增收模式。要加强农村集体之间的沟通交流,鼓励先进村集体“现身说法”,努力通过典型示范,整体推动全区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

  三要防范风险,建立村级债务化解机制。

  要严格落实债务化解责任制,控制新增债务,建立健全举债申报审批制度、债务动态监测和预警机制,规范举债行为,坚决防止盲目举债,严防发生新的不良债务。同时要加大村级债务的化解力度,积极利用好省市区财政扶持化解村级债务的各项政策,采取有效举措努力化解村级债务,着力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营造宽松环境。对何家村等负债特别重的村,要采取“一村一策”的办法,尽快帮助解困。  (五)加强基层建设,加快农村集体经济自我发展

  一要强班子。

  加强对村“两委”班子领导发展集体经济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升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能力,着力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适时组织村党组织书记、村主任到先进地区进行考察学习,开拓发展经济思路,增强致富带富本领。

  二要抓考核。

  把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纳入对村班子和村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奖励政策,落实奖惩责任。要探索建立村干部报酬增长与集体经济发展、集体积累的增加有机挂钩机制,激发“两委”班子发展村集体经济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三要重自治。

  进一步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将美丽乡村建设长效管理纳入村规民约重要内容,明确奖罚举措,引导村民树立主人翁意识,转变生活观念,消除乱扔垃圾乱吐痰等陋习,减少村级管理支出。要教育引导村民群众树立“我居住,我收益,我负责”的观念,自觉做好门前屋后卫生“三包”,巩固美丽乡村建设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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