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学校校舍以及教育教学设施管理与维修制度,校舍及设施以及防雷、防震、防火、防盗等要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证书,对新建校舍必须严格按相关建筑审批手续施工,按规定履行竣工验收手续,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校舍不得使用,要建立校舍安全档案。(看制度、看档案)(3分)
2、校舍、食堂、宿舍等校园建筑以及教学设施、设备每月都要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及时维修,建立排查整改台帐,限期整改。(看档案)(3分)
3、学校房产无出租给个人经营饮食、网吧及有碍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文化娱乐项目,严禁将学校场地出租作为从事危险有害的生产、经营场所。(2分)
4、严禁在校内制作、存放、销售烟花爆竹;严禁在校内焚烧纸张、垃圾。(看实地)(1分)
5、财务室及贵重物品保管室要设防盗栏、防盗门,保险柜要有专人保管,取送大额现金必须两人以上且有专车,严禁超标存放过夜现金;学校高价值设备要有妥善的保管防护措施。
6、自行车寄存棚要有防盗设施;学校锅炉要有运行许可证、操作证,有运行记载,有安检及报告,锅炉工要持证上岗。(看实地、看证件)
7、有住宿生和食堂的学校要建立严格完善的住宿生和食堂管理制度,学生宿舍要有完善的安全防范设施;禁止学生在寝室点蜡烛、私接电线、增设电器、使用酒精炉或液化气灶等。(看实地、看资料)
(五)教学实训安全(10分)
1、教学实验、实训场所玩教具等要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应的安全制度并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要上墙。(看物理、化学、生物、科学、微机、职专各实训场所,看实验记录,看档案)(2分)
2、教学实验中使用的危险品要有严格规范的管理制度,危险物品采购专人负责,严格验收,专库保管,分类摆放,并注明明显的危险警示符号;保管室要配备相应的防火、防毒、防爆、防腐蚀器材。(看实地,看档案和实地,看记录,看账目和使用记录)(2分)
3、学校区域内的特殊训练场地、各类教学实验实训设备设施、体育器械等设施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看质量保证书;并建立专项管理制度,并定期检修更新。(看档案、实地,看检查和维修记录)(1.5分)
4、微机室、语音室等要有完好的防火、防盗设施;网络布线合理、防火防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看实地)(2分)
5、学校开展勤工俭学劳动或开展其他实践教学活动要有保证学生安全的方案,看档案;学生外出实习要事前进行安全教育。(看记录)(0.5分)
6、教室与宿舍卫生、采光照明与黑板各项指标要符合标准。(2分)
(1)课桌面和黑板照度应分别不低于150LX和200LX,照度分布均匀;自然采光不足时应辅以人工照明;
(2)教室照明应配备40瓦荧光灯9盏以上,并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灯管宜垂直于黑板布置;教室照明应采用配有灯罩的灯具,不宜用裸灯,灯具距桌面的悬挂高度为1.7-1.9米;
(3)黑板照明应设2盏40瓦荧光灯,并配有灯罩;
(4)黑板下缘与讲台地面的垂直距离:小学为0.8~0.9米,中学为1~1.1米;讲台桌面距教室地面的高度一般为1.2米。
(六)消防安全(12分)
1、学习贯彻《消防法》,有消防安全责任制度。(0.5分)
2、防火安全检查做到日巡查、周检查,有检查记录。(看记录)
3、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看记录和相关材料)(0.5分)
4、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进行演练。(看预案和记录)
5、有消防档案,有消防安全示意图,准确反映室内外消防栓、灭火器及其他灭火工具以及重点消防部位的分布情况。消防栓上要有使用、操作说明或图示。
6、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教职工宿舍、实验室、食堂、体育场馆、锅炉房、配电房等要保证安全通道畅通,要合理配备灭火器、消防栓、水带及水枪,设置应急灯、安全疏散标志;定期组织检验、维修,对消防栓要定期进行水压检测,保证通水、并有足够的压力,灭火器要按时检修、更换。设置各类安全网和窗户护栏时要兼顾防盗与防火的双重安全作用,便于师生在情况危急时逃生。(看检查记录、看实地)(3分)
7、干部、教职员工及学生做到人人会使用消防器材。
8、学校配电设施要安全规范,应有防火、绝缘设施和警示标志,电路无乱拉乱接,无裸头,室内电线必须穿管或下槽,定期检修,开关闸刀盖壳无破损,线路规范无老化,无超负荷或违章用电。(看实地、看检查记录)(2分)
9、每个建筑都要按规定有消防通道、应急照明、安全出口等安全设施,并做到畅通,要有疏散指导标志,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灯要保持完好,教学楼、办公楼、宿舍楼在使用状态下,疏散和逃生通道必须做到全部能够随时打开。(看实地)(2分)
(七)健康与卫生安全(12分)
1、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检,及时做好各种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加强对学生卫生常识教育,建立健全学生档案,认真准确、记录、分析学生健康状况及预防情况,有书面材料,制定较详细的突发公共卫生预案及群体性食物中毒预案,有报告疫情记录;加强防艾滋病和禁毒教育,要求学生远离毒品,宣传活动记录,形式多样,讲座记录,资料整洁,内容丰富。
2、寄宿制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持有卫生专业执业资格证书;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保健教师由现任具有教师资格的教师担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应接受学校卫生专业知识和急救技能培训,并取得相保健教师由现任具有教师资格的教师担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接受学校卫生专业知识和急救技能培训,取得合格证书。(2分)
3、卫生室建筑面积应大于40平方米,并有适应学校卫生工作需要的功能分区。卫生室应具备以下基本设备:视力表灯箱、杠杆式体重秤、身高坐高计、课桌椅测量尺、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急救箱、压舌板、诊察床、诊察桌、诊察凳、注射器、敷料缸、方盘、镊子、止血带、药品柜、污物桶、紫外线灯、高压灭菌锅等。(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