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计划(2)

时间:2021-08-31

工作计划 篇3

  协同中心下半年工作计划:抓好“六点为民工作”

  按照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部署,协同中心以“和谐争第一 实干创唯一”为精神指引,不断学习先进精神,提升服务质量,扩大服务范围,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切实把中心工作融入到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之中,对上半年工作进行总结,下半年工作作详细部署,着力在“听民声、解民忧、顺民意、增民利、化民怨、得民心”等方面下功夫,创新思维、强化监督、健全机制,全力为我区建设东北亚“四大中心”提供最佳环境。

  一是听民声,找准“切入点”。以区社会管理信息交互平台为切入点,充分整合省民心网、市xxx市民热线、区xxx民生“110”热线、媒体曝光、微信微博、便民通手机软件、市长信箱、省长信箱等多条诉求渠道,实现“统一受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权责明晰”的工作模式,构建民生大数据库,搭建“互联网 便民服务”平台,推动政府服务水平提升,更好地满足群众多元化的民生需求,听取民声。

  二是解民忧,对好“结合点”。以360度考核为结合点,将硬环境建设与绩效工资相结合,将应急处置与督察督办相结合,将硬环境建设与软环境建设相结合,特别是对涉及范围广、民生反映强烈的案件进行重点考核,通过日公布、周排名、月通报的方式,对11家硬环境部门、13家街道办事处、104个社区、“四所”进行全方位考核,为民怨的化解提供长效保障。

  三是顺民意,选好“着力点”。以市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为着力点,时刻秉承“百姓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的工作原则,认真受理企业和群众的投诉举报,不断完善督查督办工作制度、每周例会制度、首问负责制、节假日值班制度、每周工作情况及每月成员单位办理情况通报制度,逐步建立逐级、联席的多层次、多角度调度解决问题机制,努力做到力争所有民生诉求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四是增民利,抓住“侧重点”。积极推行网格化服务管理,按照“定人、定格、定责、定时”的要求, 近100名便民服务联络员入小区、进庭院,与13个街道办事处、百个社区、千户家庭接成对子,成为城市问题的“巡查员”、邻里纠纷的“协调员”、社情民意的“调查员”、群众诉求的“受理员”、困难救助的“服务员”,及时发现和上报百姓生活中的民生问题,积极开展 “宣传、走访、帮扶、调解、服务”为主要内容的“五个一”活动,切实履行联系群众、掌握民情、解决矛盾的职能。

  五是化民怨,开拓“创新点”。聚焦教育、医疗等群众诉求强烈的问题,采取“互联网 督办”相结合的创新方式,努力做到案件准确派遣,督办到位。一是一般案件采取“红黄绿”“互联网 ”督办法督办,通过互联网系统平台将案件派遣到相关部门、街道、社区等,实行跟踪督办,到期提醒,逾期问责。二是疑难案件采取实地督办法督办。针对上级交办、领导批示、媒体信息案件以及责任职责不清等难点问题进行现场实地督办,采取召开多部门现场会议方式,现场敲定责任,使问题在最短时间内得到妥善处理,有效地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为“四区一带”空间新格局提供更优环境。

  六是得民心,明确“落脚点”。以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抓手,充分利用市民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党建网格化分片包干责任制,并通过“互联网 党建”,建立“电子邮箱 qq群 微信 微博”服务“链节”,积极构建信息采集发布平台、教育培训平台、互动交流平台、网上办公平台,“四大平台”让群众需求与党员服务及时对接,使网上、网下服务随时互通,确保专题教育取得实效。

  协同中心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区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品牌强区”战略,时刻谨记“和谐争第一 实干创唯一”和平精神,加强生活环境、安全生产监管,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以建设东北亚高端服务业聚集区最优环境为目标,全力打造独具和平特色的“平台 项目”双系品牌,将协同中心建设多位一体的“服务站”、反馈社情民意的“映射场”、检验执政为民的“大考场”。

工作计划 篇4

  为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遵照合理使用,杜绝流失,减少浪费的原则,经研究决定,我校近期将对全校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现将有关事项做以计划如下。

一、成立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明确责任。

  资产的管理实行的是部门负责人负责制,各部门负责人要精心组织,认真落实一年一度的固定资产盘点工作。校长是资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组内办公用品、教学用品等物品的管理,教师办公室的办公桌椅、电脑等物品由指定的一名负责人管理,教室由班主任负责。各室固定资产由室负责人管理。教职工工作变动或调离学校,要按规定到资产管理对应部门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二、制定管理办法,了解策略。

  1、新添置固定资产类物品,由使用单位负责人申请,经校长审批后方可采购,购回后登记上册,经保管室验收鉴定后才能报销。

  2、外单位赠送的物品和奖品,根据校长室安排,交有关人员保管使用,并办理入库存、领用、入帐手续。

  3、固定资产借用分校内借用和校外借用两种情况,校内借用一律由借用部门出具借条,经领导签字后方可借出,校外借用除按上述手续办理外,还须征得校长办公室同意后方可借出。

  4、固定资产的处理与报废,必须按物品的名称、数量,金额、列表。经主管部门或单位负责人签字,交物管小组审核,报校领导批准,由物管小组收回处理的物品应注销帐、卡。处理报废物品所收回的一切款项,全部上交财务部门,有关批件和交款收据由物管小组妥善保管,以备存查。

  5、学校的固定资产,必须安放整齐,保持清洁,干净,加强管理,注意维护保养,该修的要及时修复,使其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6、要动员群众,教育群众,树立“爱护公物为荣”的新观念,发动群众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现象,人人都有监督检查的权利和义务。

  7、对固定资产管理较好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表扬,对管理较差的单位和个人,经予批评。管理有显著成绩者,发给一定数量的奖金,对管理很差者,除批评外,要扣发资金,严重者要在全校通报。

三、落实盘点制度,实施操作。

  1、自查阶段

  各负责人对管理和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并与本部门的固定资产盘点清单进行核对,对于以下资产异常的情况做出相应的处理,具体说明如下:

  (1)、对于存放地点变更的资产在固定资产明细表中“备注”一栏予以注明。

  (2)、对于盘亏、闲置不用的资产在固定资产明细表中“备注”一栏予以注明。

  (3)、对于盘盈的资产在固定资产明细表中“备注”一栏予以注明,并且做好记录。

  (4)、对于损坏、报废的资产在固定资产明细表中“备注”一栏予以注明,并且分别记录,并按相应的权限报批,根据相关规定,只有批准报废后,才能按标准给予补足。

  2、复查阶段

  (1)、由财务处人员会同各负责人资产管理员对学校的固定资产进行现场复核盘点,并检查标签的情况及资产使用状况;

  (2)、复查完毕后,资产盘点表由盘点相关人员(包括盘点人、复查人、各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并加盖部门公章后交回财务处。

  3、总结阶段

  (1)、汇总、核实盘点资料;

  (2)、对清查盘点结果提出分类处理建议,形成固定资产盘点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