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5)

时间:2021-08-31

  五、油气回收治理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做好卸油油气排放控制、储油油气排放控制和加油油气排放控制,切实做好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等设备的回收改造,于20XX年底前完成全市改造施工任务。

  (二)、工作内容:

  1、安全质量跟踪。

  治理工作面广量大,且涉及在用设备(设施)的改造,施工过程中的生产安全和质量问题需做到慎重对待,必须认真组织实施,落实改造全过程的安全监督。由治理改造企业会同有资质的施工单位一起组织制定施工安全方案,经审核后实施,治理改造企业负责落实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和安全管理,并接受市安监部门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城管部门为改造实施过程中的市容环境提供指导、帮助和支持。市商务局根据改造进展情况每月进行统计汇总,并对改造完成率和下阶段重点工作进行调整。

  2、达标验收评估。

  按照环保部《储油库大气污染排放标准》(GB20950-20XX)《汽油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1-20XX)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XX)三项标准,由油气回收主管部门组织进行逐一验收,出具验收报告,不达标的企业整改后再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单位将通知工商部门暂停工商年检。

  3、油气排放检测。

  达标企业在油气回收装置投入使用前必须对员工进行培训,使之熟悉工艺和操作,并负责日常的维护。

  市环保局定期检测油气排放数据并记录在案,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企业进行整改。对于已完成油气回收装置但不启用或不按规范使用的业主,环保局出具“违法处罚意见书”。

  六、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

  (一)主要目标:

  进一步加强露天秸秆焚烧管理,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在全市范围内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全市稻麦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占总面积的45%以上;基本建立秸秆收集贮运体系,秸秆收集量占秸秆资源总量的20%,基本满足产业化利用需求;基本形成秸杆能源化、资源化、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工业原料化等多元利用格局,到20XX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二)工作任务:

  1、严格秸秆禁烧的执法监管。

  严格贯彻执行《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决定》,制订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巡查方案和考核办法,坚持依法禁烧、属地管理、教育与处罚并重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确保不发生因秸秆焚烧或抛河导致的严重污染事件。

  2、加强秸秆禁烧的能力建设。

  建设完善大气环境监测系统、设置秸秆禁烧举报电话专线,建立秸秆禁烧应急预案。采取卫星遥感、实地考察、综合分析等方式,提高秸秆禁烧巡查效率。一旦发现秸秆焚烧现象,及时精准定位火点位置和焚烧情况,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进行事故处理和善后事宜。

  3、推进秸秆综合利用。

  综合考虑我市农业发展现状、秸秆资源条件和市场需求等情况,统筹规划,多措并举,以秸秆还田、秸秆能源化和其它多种形式综合利用为重点,全面深入地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有效加强秸秆综合利用的数量和效益,推动秸秆综合利用的产业化发展。

  (1)大力推广秸秆还田。

  根据我市种植业布局,明确我市各镇秸秆机械化还田目标任务,保障还田工作资金,积极落实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的机械工具,开展还田技术培训,完善我市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路线。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鼓励农民购置秸秆还田机、大马力拖拉机等秸秆还田机具。积极发展覆盖还田、快速腐熟还田、稻麦双套还田等多种秸秆还田方式。到20XX年,全市稻麦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占总面积的45%以上。

  (2)建立健全秸秆收集贮运服务体系。

  加快建立健全政府推动、企业和合作组织牵头、农户参与、市场化运作的秸秆收集服务体系,促进秸秆综合利用。加强政策扶持,推进秸秆收集处理中心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和企业建设秸秆收集处理中心,支持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民经纪人和企业建立秸秆收贮站点,建设秸秆收购网络,形成政府、企业、农户全面增效的良性发展格局。

  (3)推进秸秆能源化利用。

  依托国家、省市各级农村清洁能源项目,根据我市发展现状,明确我市秸秆能源化工作的重点目标,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和设备,积极推进秸秆气化、秸秆固化燃料、秸秆发电等秸秆能源化工程建设,推动我市低碳经济发展。

  (4)推进其他多种形式秸秆综合利用。

  结合我市秸秆资源数量和产业发展情况,因地制宜、合理布局,有针对性地推进秸秆饲料、秸秆肥料、食用菌培育等秸秆综合利用方式,提高秸秆利用效益,促进相关产业发展。

  4、加强秸秆综合利用省级示范县(区)建设。

  根据省级有关部门下达要求,按照“1+X”(即以秸秆机械化还田为主,结合其他多种形式利用)的模式,突出重点,通过示范县(区)建设,努力拓宽秸秆能源化、资源化、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和工业原料化等多种形式利用途径,确保完成我市秸秆综合利用省级示范县(区)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