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贫困户帮扶计划(2)

时间:2021-08-31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残疾人贫困户精准识别机制。将残疾人贫困户精准识别纳入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范围并重点核实,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完善贫困残疾人基本信息,掌握残疾人贫困户享受扶贫开发政策和项目落实信息,建立数据动态比对分析机制,在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中实现信息共享。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建立贫困残疾人脱贫台账管理系统,动态反映和监测贫困残疾人脱贫与返贫及政策措施惠及情况。

  (二)加强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政策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于以老养残、一户多残等特殊困难家庭中,因抚养(扶养、赡养)人生活困难、事实无力供养的残疾人,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认定条件的,纳入救助供养范围。落实贫困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政府代缴保费保险政策。完善残疾人福利补贴制度,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三)加大对建档立卡残疾人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的扶持力度。对符合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条件且自愿搬迁的建档立卡残疾人贫困户给予积极支持,优先享受迁入地社会保障、就业创业、金融信贷等扶持政策,确保残疾人搬迁对象生活稳定、有业可就、稳定脱贫。对于特殊困难残疾人搬迁户,鼓励地方采取提供安置房等方式解决住房问题。在制定和实施搬迁规划中同步做好家庭无障碍设施的规划与建设。

  (四)加快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实施进度。精准识别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存量,各地可结合实际,对贫困残疾人家庭适当提高危房改造的补贴标准。鼓励各地通过贷款贴息、集中建设农村集体公租房、过渡房等方式解决自筹资金确有困难的残疾人危房户的基本住房安全问题。在危房改造中同步做好无障碍改造。

  (五)加大对贫困残疾人结对帮扶力度。发挥基层党组织在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开展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助残扶贫培训。驻村工作队、村第一书记、大学生村官在脱贫攻坚中要格外关心贫困残疾人家庭,指导组织好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与残疾人贫困户结对,通过结对帮扶,增强残疾人贫困户脱贫信心,引导村民理解尊重和关心帮助残疾人,带动文明风尚,激发更多力量带动残疾人贫困户脱贫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