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户帮扶计划范文(4)

时间:2021-08-31

  三、推进方式

  镇机关驻村干部和镇直单位配合市工作队进村入户开展工作,深入村组、农户,强化调查研究、督导指导。每周驻村工作时间不得少于2天。

  四、活动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1、广泛动员。分级开展干部培训,深刻领会和掌握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实质,熟悉农村相关政策和精准扶贫工作任务及要求。

  2、宣传政策。深入村组和农户,采取多种渠道、途径,宣传党的政策,发动群众。走访慰问老党员、老干部及生活困难群众。

  (二)清理核查验收阶段。

  结合各村实际,组织开展低保对象及贫困户清理核查工作,搞好验收小结。建立贫困村、贫困户(包括低保对象)资料档案,镇村公示,让群众清楚、明白。

  (三)帮扶实施阶段。

  结合各贫困村、贫困户实际,按照全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实施意见组织实施。推进各帮扶项目顺利开展,落到实处。加强贫困村、贫困户的跟踪管理,对实现脱贫的贫困村和贫困户,建立适时销号(出列)制度,做到脱贫一个,销号(出列)一个。

  (四)检查验收阶段

  年终对全镇各村、户精准扶贫、脱贫情况进行考核验收;2018年底对全镇贫困村、贫困户扶贫、脱贫情况进行全面考评,确保全面完成脱贫目标。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

  镇成立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

  (二)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选优配强贫困村党组织书记,建立健全村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训、激励保障和监督管理机制,加大从优秀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乡土能人、复退军人和大学生村官中选拔村党组织书记的力度;配套建立村级后备干部库。推进党员群众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村干部轮流值班、为民服务代办等制度,方便群众办事。认真组织开展“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发挥党员“带头富、带领富”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对村务决策、村务公开、村级集体“三资”管理、惠农政策措施落实、土地流转和村干部廉洁履职等情况的监督。积极探索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新途径。

  (三)完善工作机制

  镇党委、政府是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统筹协调,组织机关干部、镇直单位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精准扶贫活动,确保全面完成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