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2)

时间:2021-08-31

  2017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二)

  20xx年全省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总的要求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任务和财政改革发展实际,以服务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主要目标,全面深入推进全省财政“六五”普法工作,着力在重点财政法律法规宣传、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财政法治文化建设上下狠功夫,创新创优,求真务实,牢牢抓住对外宣传、对内培训两条主线,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地开展形式多样、成效显著的财政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财政改革与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深化财政法规政策宣传教育

  20xx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要密切关注宏观经济走势,继续突出宣传财政支持“八项工程”的各项财税政策和新颁财税法律法规,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

  (一)大力开展“财政宣传月”活动。要继续坚守“财政宣传月”这一普法阵地,省市县乡四级财政联动,以财政支持“八项工程”的各项财税政策为宣传重点,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主题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大力宣传关系经济转型升级、科技创新、农业现代化、文化建设、民生幸福、社会管理创新、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党建工作创新工程等方面的财政惠民、惠企政策,集中开展系列法规政策宣传服务活动,努力使社会各界更加了解、支持财政,推动各项财政政策的有效落实。各市、县财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因地制宜地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财政宣传月”活动,充分调动各业务处(科)室的积极性,将各项财政惠民、惠企政策宣传到位、落实到位。

  (二)积极开展日常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各级财政部门要紧密结合日常业务工作,拓展宣传阵地,创新宣传形式,积极开展经常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问题和新颁法律法规,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传媒,利用“12.4”法制宣传日等时机,通过普法专栏、广场咨询等多种形式,有组织、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的法制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大力宣传财政法律知识,弘扬财政法治精神。

  二、强化法制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财政干部法治理念

  20xx年,财政法制培训工作要以领导干部法制培训和各级财政部门法制工作人员培训为重点,着力提升财政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财政改革,推动财政发展、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

  (一)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养成。要加强督促检查,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努力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20xx年,省厅将加大对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法制培训力度,结合新颁法律法规,邀请有关专家领导组织举办全厅讲座,并将适时举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笔谈”等活动,推动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积极性。各市、县财政部门要加大对科(处)级领导干部的培训力度,促使各级财政部门领导干部树立起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意识。

  (二)重点开展财政部门工作人员培训。从今年起,省厅将每年举办两期财政部门工作人员法制培训班,结合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工作要求,完善教学方案,集中组织各级财政部门工作人员学习行政、财税法律法规,重点培训依法行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规范性文件管理及相关法律服务技能,切实提高全省财政部门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和依法理财水平。

  (三)全面落实日常法制培训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密切关注经济发展形势和最新财政法制动态,通过专家授课、案例讨论、基础知识考核等多种方式开展日常法制培训工作,及时更新财政干部的法律知识,尤其要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培训,对新上岗执法人员,严格执行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执法的制度,努力提高财政部门行政执法水平。

  三、坚持实施品牌战略,进一步打造财政法治文化建设新亮点

  20xx年,各级财政部门要坚持实施财政法治文化品牌战略,在以往取得法治文化建设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完善财政法治文化传播体系,努力打造财政法治文化建设的新亮点,充分发挥财政法治文化的渗透力、感染力和影响力。

  (一)扎实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充分认识法治文化在法治建设中的教育、熏陶、示范、引导作用,协调动员多方力量参与法治文化建设,积极利用财政部门的法治文化建设资源,依托各地重点文化设施和各类公共文化服务场所,适时开展法治文化图片展,弘扬法治财政建设成果,充分释放财政法治文化阵地功效。

  (二)认真总结法治文化建设经验。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学者举办法治理论座谈会,深入探讨财政法治文化建设的内涵、途径和规律,为提高财政法治文化建设水平提供理论支撑。进一步加强对全省法治文化建设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努力推动法治文化建设向更高境界迈进。

  四、认真做好“六五”普法中期督导工作,推动“六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

  “六五”普法中期督导是今年财政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省厅统一部署,按照“面上普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平时检查与综合考评相结合、展示成效与整改提升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六五”普法中期督导工作。省厅将下发全省“六五”普法中期督导考核验收标准,由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督导组,抽取部分市、县进行考核督导,并评比表彰一批法制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树立典型,交流经验,推进“六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各市、县财政部门要积极开展普法工作“回头看”,逐一对照省厅考核验收标准,认真自查,整理、总结普法工作,并分门别类地进行归档;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集中力量加以整改,对没有完成的工作,抓紧提出具体补救措施,及时补课,保证考核验收工作的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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