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3)

时间:2021-08-31

  2017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二)

  20xx年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开展“六五”普法检查验收,研究制定新形式下新的五年普法规划,贯彻落实区委《关于全面深化法治江北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发展,为加快构筑宜居宜业的现代化滨水品质新城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1、组织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引导广大公民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法治宣传一系列重要论述的精神实质,突出加强宪法宣传,学习宣传宪法的主要原则、基本精神和基本内容,宣传宪法宣誓制度,结合“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集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增强公民的宪法意识,树立宪法权威。要通过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2、围绕中心工作组织学习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围绕区委、区政府全面深化改革、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工作部署,深刻认识和全面把握新常态下速度变化、结构变化、动力转换的本质特征,深入学习宣传强化创新驱动发展,强化城市经济培育,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探索完善法治宣传服务重点工作、重点领域、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的工作机制。围绕“五水共治”、“三改一拆”、“无违建县(市、区)”创建、组织开展“五水共治?法治同行”等专项法治宣传活动,为党委政府重点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3、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积极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紧紧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来谋划和开展普法工作,广泛宣传金融秩序、安全生产、环保、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医疗卫生、交通安全、社会保障、收入分配、社会信用、公共法律服务等与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与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儿童、残疾人等特定群体权益维护相关的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4、围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宣传。坚持贯彻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基本原则,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用法律的权威增强人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性,以法治的力量推进道德建设,提高全民思想道德水平,为法治建设创造良好人文环境。

  二、积极推进全民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5、突出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提高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推进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完善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全面推行领导干部述法工作,把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法情况的督促检查,作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大力开展反腐倡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促进公正廉洁执法,防范职务犯罪,营造法治氛围。

  6、推动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坚持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研究制定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意见措施,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序列,列入中小学教学大纲,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组织开展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法治教育活动。加强对学校法治教育师资培训,在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已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他们的教育引领作用。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创建活动,不断创新校园法治文化载体。继续推进青少年绿色学校法治文化园建设,丰富青少年学法用法实践活动。积极组织开展“法在心中”青少年普法教育主题活动。

  7、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把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指标,在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创建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促进社会主义诚信建设,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

  8、抓好其他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紧紧围绕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理念的主题,大力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法律六进”活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开展“法律六进”活动,除在点上拓展外,应结合各自工作职能积极向面上延伸,开展法律进军营、进宗教场所等活动。不断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村(居)民、外来务工人员等各类重点对象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依托农村党员远程教育平台,组织农村干部、党员骨干集中开展“五水共治”法律知识专题学习;切实做好新任村干部、村民代表法律知识培训;完善农村法律顾问制度,大力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落实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法律知识学习制度,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依托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网络,以“建筑工地法制学校”等为载体,加强外来务工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体系建设。加强对网吧、城乡结合部等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普法工作。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监狱服刑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等特殊群体的专项法治宣传教育。

  三、深化法治创建活动,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9、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会同相关部门深化法治江北、法治街道(镇)创建活动。健全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机制,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开展诚信守法企业、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活动,推进行业部门结合自身特点开展依法治理。

  10、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要积极探索村(社区)实现依法自治的有效途径,做好我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调研,认真总结“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经验,完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标准、动态管理办法、测评体系,科学规划创建目标。加强创建工作分类指导,发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的作用,对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进行法律体检,将“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重点工作纳入村规民约,成为村民的自觉行动,发挥其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四、努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11、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展示年”活动。20xx年按照建设意见和实施方案,把法治文化建设作为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对各街道(镇)、区直各单位法治文化建设情况进行验收,并作为“六五”普法总体考核验收的重要依据。组织举办法治文化建设系列展示会,通过组织观摩、观看演出、实地感受等形式,充分展示法治文化的魅力,进一步放大我区法治文化建设的品牌效应。

  12、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按照部门联合、资源整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要求,大力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区直各单位、各街道(镇)、各社区(村)要加强联动,并动员企业、行业等社会力量共同建设法治文化阵地,重点推进法治文化广场(公园)、街区、长廊(路)建设,深化“一地一品”法治文化示范点建设,积极打造我区法治文化特色示范群;加强全区农村文化礼堂的法治文化设施建设,依托农村文化礼堂积极开展法治文艺演出活动。

  13、广泛开展法治文化活动。组织各地创作编排一批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法治文艺作品,开展法治文艺巡回演出活动。汇编法治案例、优秀法治文艺剧本。积极参与全市十大法治人物、十佳以案释法案例、十佳法制文艺节目评选等活动,更好地营造法治宣传教育声势,引导全民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以“12?4”全国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各类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组织开展主题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为契机,开展系列法治文化宣传活动,弘扬法治精神。

  五、拓展媒体法治宣传教育阵地,扩大法治宣传影响力

  14、建立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公益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区有线数字电视、互联网、手机媒体、广播和报纸期刊等重要版面、重要时段中增设法治宣传服务功能和刊播普法公益广告,推动全区各类普法资源平台、信息发布平台、法律法规解读平台、法律咨询平台建设,积极引导社会法治风尚。

  15、推动公益法治宣传在公共场所的延伸覆盖。充分利用主要街区、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的大型显示屏,高密度、多角度地宣传法律法规、传播法治资讯、解读社会热点、引导法治舆论,推动公益法治宣传在公共场所的延伸覆盖。

  16、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充分发挥新媒体独特优势,协助市普法办做好宁波普法网升级改版工作,宣传推广市普法办“掌上法律顾问”宣传服务平台,加强普法网站和普法网络集群建设,更好地运用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开展普法活动,把新媒体建成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平台,为公众提供更多、更便捷的学法用法渠道。

  六、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提升法治宣传工作实效

  17、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宁波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充分发挥法治宣传工作职能;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等职责,切实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向主管对象、执法对象、服务对象等宣传与履行职能、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落实普法教育工作责任制等各项措施。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落实好各部门单位及各行业、社会组织的普法责任,切实把普法教育贯穿社会治理的全过程。宣传、文化、教育部门和人民团体要在普法教育中发挥职能作用。

  18、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在司法执法实践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探索庭审直播、群众旁听庭审、案件宣讲等有效形式,推动形成以案释法工作长效机制。推广“用身边人说身边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工作经验,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贴近百姓、贴近生活。加强司法、行政执法案例整理编辑工作,推动相关部门面向社会公众建立司法、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发布制度。

  19、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的管理考核等制度,完善对普法讲师团成员的激励机制,注重对普法联络员的培训教育工作,积极探索普法志愿者服务基地建设。培育和发展各类普法社会组织,重点扶持组建一批品牌化、专业化、公益性普法工作室。

  20、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要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宣传普法工作,宣传法律知识,繁荣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营造良好的普法教育社会氛围。推广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社会普法教育运行体制,进一步树立注重实效的理念,探索建立普法宣传教育效果评估标准体系和跟踪反馈机制。

  七、全面完成“六五”普法各项工作任务,加强“七五”普法规划制订的调研

  21、做好“六五”普法终期检查验收。按照市普法办的部署安排,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全区“六五”普法检查验收方案,在各地自查整改的基础上,积极邀请人大政协有关领导、代表和委员参加“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各街道(镇)、区直各单位要认真回顾总结“六五”普法工作,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积极宣传“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先进经验,树立一批先进典型,推广各类成功经验;做好全国、全省、全市“六五”普法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表彰推荐工作。

  22、做好新一轮普法规划的论证起草工作。成立规划研究起草小组,组织召开区域、行业、专家论证座谈会,征求意见。广泛听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各相关部门和社会群众的建议,开阔视野,拓展思路。年底前完成“七五”普法规划的起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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