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商品的价格由市场来决定(2)

时间:2021-08-31

三、商品的价格归根结底是由价值决定的

  石先华同志在文章的第二部分提出了商品价格的“供求决定论”。文章先是承认“价值起决定因素”,接着就以假设的例证否定了这一点,说“商品的价格主要是由供求决定的”。

  不可否认,市场供求关系会对商品的价格产生较大的影响。需求大于供给,价格趋于上升;需求小于供给,价格趋于下降。但是,供求对价格的影响是有条件的。如果某一种商品的价格在长时间内居高不下,该种商品就会被大量地生产出来,从而迫使该种商品价格降低;如果某一种商品的价格在长时间内只降不升,该种商品的生产者就会缩减生产,减少供给,从而迫使该种商品价格回升。可见,供求影响价格,价格也影响供求,二者是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关系。市场供求与商品价格之间相互制约的关系,必然会产生:①价格不会偏离价值太远。价格不会无限制地上涨,也不会无限制地下跌,它总是围绕价值上下波动的。②每一次交易不一定恰好价格与价值相一致,但从一个较长的时期来看,商品的平均价格还是与它的价值相符的,因为上涨的部分与下跌的部分可以互相抵消。从全社会来看,商品的总价格与总价值仍然是相等的。价值决定价格有其客观性,供求关系只能影响价格,而不能决定价格,价格终究是由价值决定的。石先华同志所言“价格主要是由供求决定的”,不仅不符合实际,而且从理论上也讲不通。果如其言,价格岂不成了供求的货币表现?供求关系使价格不断地背离价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这不仅不是对“价值决定价格”的否定,恰恰相反,正是“价值决定价格”的表现形式。我们不能用“价值决定价格”的表现形式来否定“价值决定价格”本身。恩格斯指出:“商品价格对商品价值的不断背离是一个必要的条件,只有在这个条件下并由于这个条件,商品价值才能存在。只有通过竞争的波动从而通过商品价格的波动,商品生产的价值规律才能得到贯彻,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价值这一点才能成为现实。”(《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215页)

  石先华同志在文章的第二部分还提出了商品价格的“合力决定论”。文章认为,把价格看成“是由价值、供求等综合因素形成的合力即市唱—这一统一体决定的更为妥当,更符合客观实际”。在这里,我们姑且不说不能把价值与供求等因素一起归入“市唱—这一统一体”,因为流通或交换不创造价值,退一步讲,即使“这一统一体”存在,我们也不能将价值、供求对价格的作用等量齐观。唯物辩证法认为,在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同时存在着许多矛盾,这些矛盾的发展是不平衡的,所起的作用也是不一样的。其中,必有一种矛盾起着领导的、决定的作用,规定或影响着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这种矛盾,叫做主要矛盾。在决定商品价格的“这一统一体”中,价值与供求究竟哪个因素是主要矛盾,起着领导的、决定的作用?这是“合力决定论”所回答不了的问题。如果承认价值是主要矛盾,石先华同志提出的“供求决定论”与“合力决定论”会不攻自破;如果承认供求是主要矛盾,就会导致“价格现象反映的是看得见的供求本质”这一荒谬的结论。从表面上看,“合力决定论”的观点似乎很全面,其实,它恰恰否定了价值对价格的决定性作用,否定了价值规律的存在,因而是站不住脚的。

  石先华同志在文章的第二部分讲道:“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成本的降低等因素引起价值的变动是缓慢的,对价格变动的影响是轻微的。”我们认为,这不符合实际。100多年前,法国皇帝拿破仑第三宴请宾客时,宾客都用银碗,唯独他自己用铝碗,以显示自己的尊贵。如今,全世界普通老百姓都能用得起铝制餐具,却很少有人能用得起银制餐具。对此,不知石先华同志该作何解释?在我国,80年代后期以来,手表、化纤衣料和某些家用电器的价格普遍下降,难道这些商品的降价不是社会劳动生产率大幅度提高的结果,而仅仅是供过于求的缘故?

四、价值决定价格是指商品交换过程中的一种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总趋势

  价值规律告诉我们,价值决定价格是从商品交换的总体上讲的,是指价值决定价格变化的总趋势,并不是指每一次具体交换价格一定要与价值相等。关于这一点,石先华同志的文章有两处明显地存在着误解:一是在文章的第二部分,说“供求因素的变化却是经常的、多变的,对价格的作用是最直接的、明显的”。接着,以西红柿的价值、价格与供求的变化为例,证明供求关系决定价格。文章虽然强调“就整个社会而言”,实际上恰恰是用具体的、个别的商品交换现象来看待价格与价值、价格与供求的关系,从而得出了与价值规律相悖的结论。二是在文章的第三部分,在分析商品交换的价值规律时,生搬硬套形式逻辑的公式。

  价值决定价格是指价值决定价格变化的总趋势,而石先华同志却违背逻辑思维的同一律,混淆现象与本质的区别,用某些具体的、个别的价格背离价值的现象,去对照形式逻辑的“全称肯定判断不能有一例为假”,从而否定了价值决定价格的真实性和客观性。价值决定价格要通过商品交换的现象表现出来,现象反映本质,但不等于本质。我们必须透过现象去认识和把握本质,而不能把现象与本质混为一谈,更不能用个别现象去否定一般规律。例如,对自行车的价格,应从一个较长的时间来看,从社会总体上来看,从价格变化的总趋势上来看,而不能孤立地看一次次各不相同的交换价格。目前,一辆上海产凤凰自行车的价格一般在400元左右。因时间、地点不同,它的销售价格并不一样,有时低于400元,有时则高于400元,甚至上下浮动的幅度还比较大。但是,无论怎样低,它不会低到一枝普通圆珠笔的价格;无论怎样高,它不会高到一辆桑塔纳轿车的价格,更不会高到一架波音747民航飞机的价格。原因何在?是因为自行车供过于求,抑或供不应求?显然都不是!真正的原因是价值规律在起作用。理解商品价值与价格的关系,必须把握商品价格变化的总趋势,而不能被纷纭复杂的商品交换现象所迷惑。

  至于某些特殊商品和买卖对象的高价交易,则完全是商品货币关系的派生物,已超出了正常的商品交换范畴,它们的价格是一种“虚幻价格”,同表现商品价值的价格有着质的区别。对于市场上出现的某些不法商贩贩卖假冒伪劣商品并漫天要价的欺诈行为,更应另当别论。五、价值决定价格是经典作家的一贯思想

  石先华同志在文章的第四部分引用了马克思《雇佣劳动与资本》一文中的两段话,由此得出如下结论:“价值和供求对价格都起着决定性的作用,……马克思的上述认识,事实上已揭示了‘商品的价格由市场来决定’这一含义。”先不说根据马克思的那两段论述得不出这一结论,单就这一结论本身来看,也是很不妥当的。商品市场价格的形成固然受多种因素的制约,但各种因素所起的作用不可能是等同的。讲“价值和供求对价格都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既有悖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原意,也不符合客观实际。石先华同志所引用的马克思的前一段话,实际上是说供求影响价格,并不是说供求决定价格。对商品价格最终起决定作用的究竟是什么?石先华同志所引用的马克思的后一段话作了比较明确的回答:“价格由生产费用决定,就等于说价格由生产商品所必需的劳动时间决定……”这就是说,价格是由价值决定的。关于这一点,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以下论述中可以得到进一步的印证。“价格是物化在商品内的劳动的货币名称。”(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119页)在这里,马克思明确地告诉我们:价格是价值的货币表现,价值实体是商品中所包含的抽象人类劳动,商品价格的高低反映商品价值量的大校马克思强调价值是价格的基础,但并没有否定供求关系对价格的影响。马克思指出:“这种交换比例既可以表现商品的价值量,也可以表现比它大或小的量,在一定条件下,商品就是按这种较大或较小的量来让渡的。可见,价格和价值量之间的量的不一致的可能性,或者价格偏离价值量的可能性,已经包含在价格形式本身中。但这并不是这种形式的缺点,相反地,却使这种形式成为这样一种生产方式的适当形式,在这种生产方式下,规则只能作为没有规则性的盲目起作用的平均数规律来为自己开辟道路。”(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120页)可见,价值规律正是通过供求关系的不断变化所引起的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实现的。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商品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生产价格等于生产成本加平均利润)。马克思指出:“价值规律支配着价格的运动,生产上所需要的劳动时间的减少或增加,会使生产价格降低或提高。”(《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200页)列宁指出,马克思“解决了在价值规律的基础上形成平均利润率的问题”。“这样,价格离开价值和利润平均化这个众所周知的、无可置辩的事实,就为马克思根据价值规律充分说明了,因为一切商品的价值总量是与价格总和相等的。”(《列宁选集》,第2卷,595页)在谈到生产费用时,马克思指出:“商品出售价格的最低界限,是由商品的成本价格规定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45页)综上所述,“供求决定论”与“合力决定论”都有悖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本意,“价值决定论”才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一贯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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