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工作计划(2)

时间:2021-08-31

 三、基本要求

  (一)要深入学习和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自治区党委九届十次全会和市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增强党性观念,发扬优良传统。

  (二)要在党建工作中立足于“创”,突出于“新”,针对党建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抓谋划、抓载体、抓典型、抓亮点,强化对党建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克服只注重完成任务而没有特色的情况,做到有基础、有创新、有提高。

  (三)要把党建工作和法院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党建工作要融入法院改革发展的大局,改变就党建抓党建,只抓党建不顾现实工作的做法,使党建工作与法院其它工作融为一体,做到思想、目标任务、行动三同步,提升创造力、凝聚力。

 四、主要内容与工作重点

  (一)坚持理论武装党员头脑。过好每月一次的党支部组织生活,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一个决定、四个配套文件”的学习,深刻理解和把握提出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和重大工作部署,组织生活做到有主题、有记录、有,形成党支部抓措施落实、机关党委抓监督检查的良好格局。紧密联系法院工作实际,学以致用、用以促学,不断把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各项任务上来。定期邀请党建专家或知名学者、教授到我院举办党建专题讲座、讲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等前沿理论。联合院纪检部门每季度开展一次“党风廉政月”活动,提高干警党性修养。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一次全市法院系统党的理论知识竞赛,用竞赛的方式加深和巩固理论学习成果。进一步深化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抓好2—3个创建活动先进典型经验的和宣传工作,巩固创建成果,发挥先进典型在机关党建工作中的示范、引导和辐射作用。

  (二)抓党建促队建,争创先进模范。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分层次、有重点培养,各支部认真开展入党积极分子的动员和调查摸底工作,计划年内完成1—3个入党积极分子的吸收工作,优化党员队伍整体结构。进一步增强机关党建工作信息化服务平台功能,运用将要建成的中院信息局域网络,开辟集“党员网上评议、学习教育、党务公开、建言献策、党建知识”为一体的机关党建专栏,建立网上教育阵地和进行党员民主评议活动,党建工作实现网络化、信息化、智能化。组织开展一次全市法院系统优秀党员评选活动,规范党建工作程序、步骤,明确工作责任。将党建工作纳入法院工作规划,并确定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制定具体考核措施,合理细化指标,进一步规范达标创建活动,做到与审判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奖惩。

  (三)围绕审判工作中心,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召开1次全院党员民主评议会议及党外民主评议会议,狠抓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围绕审判执行工作,建立“优秀党员先锋模范岗”,开展1次党员形象自纠自查活动,让全体干警认识到党员与一般群众要求的区别所在。围绕“争先创优”目标的提出,全方位、多角度完成争创工作,创新学习载体和学习形式,积极开展党建舆论宣传,利用纸质媒体和互联网,反映党建工作推动下的各类审判成果,广泛宣传法院党建工作典型。

  (四)密切联系基层,深入开展调研工作。进一步加大新农村指导员派驻力度,完成第4批2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的选派工作,探索与乡镇、村和社区党组织结对共建、联合开展组织活动的有效形式。要围绕当前机关党建工作和法院中心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以及广大机关党员关心的热点问题,发动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掌握第一手材料,开展调研工作。要合理安排好调研工作计划,鼓励和引导更多的党员干部参与理论调研工作,撰写出一批有一定深度、对工作有一定指导意义的调研报告,年内,各支部提交1份高质量调研报告,机关党委撰写1—2篇党建工作优秀调研文章,努力把党的理论创新成果转化为促进发展的科学思路、实际行动,更好的指导工作实践。

  (五)扎实推进法院文化建设,丰富干警文化生活。结合干警现实情感需要和理想需求,加大对法院文化建设的投入力度,全面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增强法院核心价值的展示。在总结去年法院文化建设的基础上,不断丰富完善活动内容和形式,努力做到活动开展整体化、精品化、示范化、常态化。统筹机关党群工作资源,围绕“法院文化周”和“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建设,丰富机关文化生活,以打造特色机关文化推进创新型机关建设,形成与审判荣辱观相一致的文化氛围,培育法官崇尚法律、忠于人民、公正司法、道德高尚的精神品格。

  (六)做好困难党员慰问、党费收缴工作。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研究对贫困党员的帮扶和挂钩帮扶机制,开展形式多样的困难党员慰问工作,体现组织关怀。年内组织一次与挂钩对象的联谊活动。各支部要严格执行党费收缴新规定,实行《党费证》收缴签名制度,按时足额收缴党费,做好党费收缴的登记造册工作,年底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并公开党费收缴及回拨党费实用情况,建立党费台账。

 五、主要措施

  (一)完善机关党建工作领导体制。机关党委结合不同时期开展的工作情况,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构建院党组统一指导、机关党委具体负责、各支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努力形成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机关党的建设的合力。

  (二)明确机关党建工作责任主体。院党组书记对全院党建工作负总责;机关党委书记具体负责市法院机关党的建设,是党建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党组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职责要求,落实好党建工作责任。政治部协助院党组分管领导和机关党委书记抓好机关党建日常工作。支部书记是所在部门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所在部门党建日常工作。

  (三)规范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内容。在年初层层签订责任状。责任制分别明确各责任人在党建工作中的职责,并将工作成效纳入法院年终绩效管理考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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