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通信工业协会章程

时间:2021-08-31

中国通信工业协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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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通信工业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是中国通信工业协会

  英文名称:CHINA COMMUNICATIONS INDUSTRY ASSOCIATION 缩写:CCIA

  第二条 本团体是与通信工业相关的企、事业单位自愿结成的行业性的全国性的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团体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维护会员单位和行业利益;发挥好企业和政府之间的桥梁和助手作用;不断促进我国通信行业的技术创新并走出国门;推动行业发展,为繁荣我国通信领域的经济发展而不断努力。

  第四条 本团体接受登记管理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发政部和业务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团体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1号。(协会提示,现办公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杏石口路17号,电话:010-68211260,网站:,邮箱:ccia@ccia.org.cn))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团体的业务范围:

  (一) 开展行业调查,研究行业发展;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行业要求,提出行业发展规划、技术经济政策和法规方面的建议;

  (二) 总结交流行业、企业发展经验,促进会员之间联合合作;

  (三) 组织技术交流和新技术、新材料等的推广应用,接受政府委托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举办通信设备展示、展览会等;

  (四) 根据行业发展和企业需要、开展相关培训咨询服务等活动;

  (五) 组织对外出口,引进技术等,维护国家及行业利益;

  (六) 积极组织会员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及协调等各项工作;

  (七) 开展与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相应组织的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八) 进行行业技术、经济信息的调查和分析工作,发布行业信息,根据授权进行行业统计,依照有关规定办好本团体内部刊物;

  (九) 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制订行规、行约,加强行业自律等;

  (十) 协助主管部门组织制订或修订本行业产品的国家标准、专业标准和行业推荐标准,并推动标准的贯彻实施;

  (十一) 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积极组织企业开展改进产品质量、维护市场秩序、提高服务质量的各项活动;

  (十二) 开展树品牌和塑造企业形象活动,促进行业全面发展和推动企业国际化进程。

  (十三) 承办政府委托的各项工作及开展本团体宗旨所允许的其他活动,协助政府进行行业管理。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本团体会员种类:单位会员

  会员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本单位在本团体的代表,法定代表人也可委托一名主管领导参与本团体工作。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二) 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三) 在本团体的业务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 履行会员义务,按时交纳会费,积极参加活动。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 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 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 理事会闭会期间,由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四) 由本团体发出批准入会通知书;

  (五) 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单位享有下列权利:

  (一) 有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参加本团的活动;

  (三) 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

  (四) 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五) 入会自愿、退出自由;

  (六) 向协会要求提供帮助。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 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二) 维护本团体合法权益;

  (三) 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四) 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 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会员退出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2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凡有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所列情况的,均需通报全体会员单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干部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 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 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 制定并修改会费标准;

  (五) 决定终止事宜;

  (六) 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必要时可采取通信方式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4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 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 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会;

  (三) 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 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 决定会员和吸收或除名;

  (六) 决策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 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 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