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工作的指导意见(2)

时间:2021-08-31

三、重点领域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发展方向

  (一)农副产品加工。

  发展外向型经济。依托特色农林牧产品资源,面向内地、中亚及欧洲市场,树立新疆地域林果业产品品牌,提高加工转化能力,提升产品附加值和价值链,建设国家绿色食品加工出口基地,打造有独特区域优势和良好市场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形成市场广、加工深、品牌好、配套全、特色鲜明的轻工业发展新格局。加快绿色有机清真食品加工出口基地建设,发展现代食品工业。打造制糖、罐头、肉制品、乳制品、酿酒、饮料、特色林果加工、淀粉及制品、粮油、饲料等食品工业十大产业体系。加大对农村生活消费品行业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提高造纸、塑料、家具、人造板、日用玻璃、皮革、日化等产品品质,提升产品价值链。

  (二)纺织服装。

  促进纺织产业专业化、集约化发展。围绕“三城七园一中心”,鼓励支持国内外具有产业链优势深加工纺织企业在疆建立产业链,构建跨区域的产业链,加快建设向西开放的出口纺织品生产基地。大力发展生物质再生纤维素纤维。鼓励发展“非棉”浆粕和差别化、功能化粘胶纤维。积极发展印染、针织、服装、家纺等深加工产业。大力发展民族服装(服饰),完善新疆纺织服装产业链,加快建设向西出口的服装加工基地。

  (三)化工。

  充分利用新疆油、气、煤、盐资源优势,以石化基地及化工园区为依托,利用化工产业基础发挥下游优势,结合煤、盐、天然气化工基础产品,向化工新材料和精细化学品深度延伸。加大石油炼化升级改造力度,适度增加原油加工能力,提高装置利用率和油品质量,提升价值链。利用下游产品,重点发展芳烃深加工、丙烯利用、碳四碳五综合利用、合成材料加工、精细化工产品、高端专用化学品产业集群。支持地方炼厂重点发展改性沥青、油田专用化学品及其他高端精细化工产品。有序推进现代煤化工产业发展,在综合考虑水资源分布和生态环境承载力前提下,重点发展煤制化工材料,如煤制烯烃、煤制芳烃、煤制乙二醇、甲醇、二甲醚等。大力发展以氯碱、硫酸钾和其他钾盐为主的上下游产业链,重点发展氯产品精深加工,开发精细化聚氯乙烯产品。

  (四)装备制造。

  积极发展我区现有优势装备制造业和具有市场前景的特色装备制造业,重点建设输变电装备、农牧业装备、石油及石化装备、新能源和节能环保装备、矿山和工程机械装备,并延伸特色装备研发、零部件配套,市场开拓与售后服务等全产业链。加快建设装备制造业基地。促进昌吉电力装备生产基地、克拉玛依石油化工设备及石油钻探设备生产基地建设。完善基础加工配套能力,积极发展制造服务业,以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为契机,大力开拓内地和周边市场,把新疆建设成我国西部乃至周边地区特色装备制造和向西出口基地。

  (五)电子产品及信息技术服务。

  加快培育和发展电子产品及新材料产业,推动电子产品及新材料产业再上新台阶,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积极发展硅、铝电子材料产业,重点支持电极箔、高纯铝靶材、铝镁硬盘基片、电子级多晶硅、大尺寸蓝宝石晶体及加工、大尺寸碳化硅晶片及加工,提高技术水平,向下游基础电子元器件产品延伸;积极发展集成整机产品,紧紧围绕新疆本地及周边市场,大力发展面向节能、安防、农业、医药、市政、新能源汽车等行业应用电子产品,发展消费类电子产品,努力实现向西出口;发挥南疆劳动力充裕的优势,积极发展劳动密集型电子制造业。加快构建我区云计算、大数据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以打造云计算数据中心产业集群为基础,鼓励开展面向行业和领域的云应用、云服务,创新服务模式和商业模式,完善云计算大数据产业链,提升“软件即是服务(SaaS)”的价值。

  (六)金属加工。

  大力发展钢铁下游产业链,依托天山北坡经济带、喀什地区周边环塔经济带消费市场,积极推动供给侧改革,化解过剩产能,提高有效供给,生产适销对路的金属制品,减亏增效提升价值链。管材、线材、板材、型材制品,日用五金制品要以特种钢及钢结构、装备制造业等市场需求为导向,研发生产适销对路的钢铁制品促进产业链延伸。以新疆有色资源为依托大力发展重有色及稀有金属下游产业链,促进从事铜镍、铅锌,锂铍、钽铌下游加工企业生产有色功能性材料延伸产业链,提高有色产业产品附加值。依托我区已成为国家电解铝第一大产区的优势,大力发展电解铝下游加工制造业延伸产业链。要依托产业规模与成本优势,大力发展铝线缆、铝合金及部件、铝基交通工具、铝基生活制品等产业,生产适销对路的电解铝下游大宗产品延伸产业链。

  (七)新能源新材料。

  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依托我区传统能源价格优势,促进风电光电产业发展,探索火电与风光电一体化捆绑销售政策,开拓新能源消费市场,走新能源产业绿色发展道路。大力发展新材料产业,依托我区有色金属资源发展下游高性能、功能性新材料;依托石油天然气资源开发有机新材料,复合新材料产业,替代稀缺自然资源;依托我区稀缺自然资源加工新兴产业所需新材料,填补我区新材料品种空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供给侧改革的重要意义,深刻把握各行业延伸产业链提高价值链的时代内涵,以有时不我待、敢于担当的历史责任,推动产业链延伸、产业结构升级,促进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要高度重视相关行业十三五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围绕促进自治区工业经济稳增长制定的若干政策,切实履行政府社会管理职能,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制定延伸产业链相关扶持政策措施。通过制定产业技术政策,激励延伸产业链;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及时调整更新产业政策指导目录,引导援疆项目向七大重点领域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转化。大力培育单项制造业冠军企业、中小微企业对延伸产业链项目的再投资。以壮大“小升规”企业、引导“短平快”项目等为抓手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

  各类产业园区要充分发挥引导、管理和服务功能,通过优化存量,引进增量,不断延伸产业链形成产业配套集群,不断提高园区单位面积的经济和社会贡献率。

  (二)加大金融税收支持力度。

  加强货币信贷政策支持,落实差别化信贷政策,加快产品创新,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加大资本市场、保险行业支持力度,鼓励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方向的企业在各层次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引导各类保险机构针对重点行业领域产业链不同环节提供差异化保险产品和服务。

  推动企业融资方式创新,积极推广中国人民银行中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探索开展能效信贷、绿色信贷和排污权、商标权、碳排放权等质押融资方式。

  促进企业兼并重组,针对重点领域鼓励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依托资本市场进行优势资源整合,推动产业链优化和价值链提升。

  进一步落实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新疆困难地区企业所得“两免三减半”税收优惠政策,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企业所得税“五免”优惠政策,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支持企业技术创新。

  (三)加大财政支持延伸产业链工作。

  在自治区已经安排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专项资金的基础上,合理调整资金投向,完善资金支持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发挥既有财政资金在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方面的指导作用。

  发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作用,采用贴息、补助等方式,支持中小微企业通过技术改造调整结构、升级产业、综合利用、专精特新化发展、延伸产业链、提升产品附加值、支持服务体系建设等;采用补助、贴息等方式,支持企业进口先进成套设备、紧缺资源、鼓励企业开展加工贸易、产能合作业务、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开展跨境电子商务、赴境外宣传、产品推介等活动,全力支持企业“走出去”;通过设立的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按照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的原则,采取股权投资、跟进投资等方式,合理分担风险,培育和支持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中小企业。

  发挥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的作用,采用贴息、奖励、后补助等方式,支持中小企业开展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承接国际国内新兴产业转移,延伸和构建产业新体系,加速培育新经济增长点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工业强基示范项目及产业链重大配套项目,实现关键技术、基础零部件的产业化突破;互联网+协同制造项目,实现生产过程智能化转型,智能制造、柔性制造、网络制造等试点示范生产。

  发挥电子信息发展专项资金的作用,采用贴息、补助的方式,支持中小企业开展软件、计算机与网络通信设备、电子新材料、新型元器件等电子信息产业核心领域科技成果的产业化项目。

  发挥纺织服装发展产业专项资金的作用,通过对纺织企业实施纺织深加工产品出疆、基础设施建设、招录的新疆籍人员缴纳社保、岗前培训、产业发展、运输补贴、贷款贴息等给予补助、补贴,促进和推动纺织企业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

  发挥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的作用,采取奖励、补助的'方式,支持工业企业节能、节水改造项目和综合利用项目;节能技术产品研发推广;重点污染源防治项目、区域性污染防治项目及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项目。

  发挥工业园区专项资金的作用,采用贷款贴息、补助等方式,支持园区基础设施贷款贴息,困难地区县市园区、对口援疆合作园区、南疆四地州创业孵化园基础设施建设补助,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补助,园区相关规划等,通过支持工业园区发展,促进企业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

  争取中央财政相关专项资金支持。自治区财政厅会同发改委、经信委等相关部门做好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减排等相关专项资金争取工作,促进企业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

  (四)加大对延伸产业链项目立项和用地等支持力度。

  对七大重点领域内企业延伸产业链项目提供其他相关配套支持力度。

  支持企业延伸产业链项目立项批复,对利用存量资源发展下游精深加工的延伸产业链项目,依据项目审批权限给予特事特办。

  充分发挥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作用,支持企业延伸产业链,实现项目并联审批和“一站式”服务,明确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流程,切实提高审批效率。

  支持企业延伸产业链项目用地,按照“先存量后增量”的原则,落实好自治区土地相关优惠政策,做好用地保障服务工作。对企业利用原有土地,提高工业用地容积率、增加生产面积的,不调整土地出让价款;对调整用地结构增加服务型制造业务设施和经营场所,其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原总建筑面积15%的,可实行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对确需新增建设用地的,各地要列入年度供地计划,在用地指标上予以保障;项目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项目,以划拨方式供地;对经营性用地,需有偿方式供地,可以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多种方式供地。

  (五)认真做好基层服务工作。

  坚持走下去服务,工作重心下移,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做好延伸产业链调研立项工作。

  坚持走出去开展服务。围绕企业开拓市场、招商引资,加强跟踪服务,将服务范围由疆内延伸到区外,由国内延伸到国外,提供产业链延伸保障服务工作。

  创新服务方式。要加强政策服务,做好国家、自治区出台各项政策的宣传解读,帮助企业了解政策、熟悉政策、运用政策。

  为企业家营造舒心干事的环境。企业家是宝贵的人力资源。在当前比较困难的形势下,迫切需要我们给予企业家更多的关心、支持和帮助,进一步提振企业家信心,使更多的企业家在推动经济发展进程中更好地发挥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

  (六)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最大限度的简政放权,消除不利于市场公平竞争的阻碍,进一步释放市场主体活力。加强产学研合作,促进产业成果转化成生产力,强化行业自律和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推进国企国资改革,深化电力等重点行业改革,继续保持我区低电价政策和运费补贴政策,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完善淘汰落后产能退出机制,清理涉企收费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和问责。加强制造业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强化企业创业、创新、融资、咨询、培训等专业化服务。通过保持低电费低运价等优惠政策保持延伸产业基础、创制公平的市场环境保持延伸产业链活力。

  (七)加强和改进人才培养工作。

  从延伸产业链及企业再投资方面出发,建立从研发、转化、生产到经营管理的人才培养机制,形成产业链与价值链、人才培养与人才成长相互促进良性发展的新格局。实施专业技术人才更新工程、先进制造业人才卓越工程培养计划,强化职业教育与产业化发展相结合、短缺人才与人才激励相结合,创造人才辈出的人才市场环境。继续支持行业协会行业学会开展学术交流、技能竞赛等培养活动,为我区重点领域延伸产业链提供人才支撑。

  201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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