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2)

时间:2021-08-31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3

  为切实加强全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特制定xx年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构建“大宣传格局”、宣扬“安监正能量” 为切入点,以加强安全生产责任、隐患排查治理、事故预防三大体系建设为重点,以“人人接受安全教育、人人增强防范意识、人人掌握基本常识”为目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有利安全生产工作的舆论氛围,为“平安余杭”建设提供安全保障。

二、宣传重点内容

  1、重要文件宣传。重点宣传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各级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出的一系列部署。

  2、政策法规宣传。以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省、市区《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为主线,做好《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XX市安全生产监管条例》,以及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职业卫生、安全培训等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3、重点工作宣传。重点宣传大基层治理机制、“网格化”管理、“安全发展示范区”创建、高危行业“防火墙”、安全风险分析及事故防控机制建设、全区信息化监管、标杆企业创建、隐患排查治理、各类专项整治等重点举措。

  4、安全常识宣传。重点宣传企业生产活动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各类职工所需的安全常识。重点宣传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和违法教训,开展事故防控警示教育。

三、宣传载体和方式

  有效利用《平安频道》、《余杭晨报》、《余杭安监》、微博、微信等载体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力争做到宣传有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

  (一)市级以上媒体宣传。

  以增强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影响力为着力点,利用《中国安全生产报》、省《安全生产导刊》、市《安全365》栏目,突出宣传安全生产重点、亮点工作。

  (二)区级媒体宣传。

  1、《平安频道》宣传。突出宣传“安监正能量”,宣传好典型人、典型工作、典型企业,同时为省市区部署的重点工作营造氛围和声势。

  2、《余杭晨报》宣传。立足各科室(大队)重点工作,征集不同选题,每两月开展一次专版宣传。做好日常重点工作、亮点工作的.宣传报道。

  3、《赢在余杭》宣传。开展“每月一案”宣传,以实际案例解读新《安全生产法》。开展季度专题宣传,主要包括每月一案、一线做法、安监人员访谈、标杆企业介绍等内容。

  4、《余杭安监》宣传。重点宣传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动态、安全生产法律政策、安全常识和标杆企业的经验和做法等内容。

  5、微博微信宣传。开设“余杭安监”微博、微信,及时传递安全动态、安全常识,搭建安全便民服务直通车。

  (三)其他载体宣传。

  1、安全生产月宣传。在第十四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期间,通过咨询日活动、广场视窗、安全文化“五进”、安全生产演练等,营造“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参与安全、人人建设安全”的氛围。

  2、安全常识宣传。汇编全区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编印制作《节后安全复工》、《xx年安全生产事故和典型违法案例汇编》、《员工违章易发环节的安全防范》、《企业最常见生产安全事故警示》、《企业隐患排查手册》等。

  3、安全短信宣传。利用建立镇街和区级部门领导、安全监察中队长、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烟花爆竹从业单位等信息库,在重大节假日、夏季汛期、高温等重要时段,发送安全宣传短信。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宣传教育是安全生产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各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和企业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加强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要明确部门、明确专人、明确责任、明确任务,按照全区统一部署,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本单位、本部门宣传工作整体部署,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2、加强协调,落实责任。各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定期研究宣传教育工作,对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进行总结交流,将宣传任务进行量化、细化,形成统一协调、分工协作、有序运行的宣传教育工作格局。要不断加大安全宣传教育资金投入,保证必要的宣传教育经费支出。

  3、加强策划,突出效果。要把宣传教育工作贯穿到各项生产活动的全过程,结合工作实际和受众特点,在活动的策划组织上下功夫,力求做到主题鲜明、喜闻乐见、效果明显。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4

  一、落实局队宣传工作制度

  按照局队宣传工作制度规定,局队中心组坚持每季度学法一次;各科室和统计所利用各种工作会、调查培训会学法;在执法检查和工作督导时面对面讲法;各统计所根据各自条件开展法制讲座、培训,利用媒体、阵地、送法到基层等形式宣传普及统计法规。

  法规教育科积极组织好局队的法制宣传工作,抓好宣传作品稿件的上报和网上普法阵地栏目的定期维护,栏目内容做到保证数量、注重质量、讲求时效。

二、完成统计“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

  xx年是“五五”法制宣传教育的第xx年。系统整理“五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的各项资料,总结工作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迎接市局总队的考核验收。

  1、4月份,整理“五五”普法资料库。

  2、5月上旬,按照全市考核验收办法对普法工作自查自评,上报自查自评表和自查自评报告

  3、5月中旬至6月中旬,迎接市局总队验收。

三、围绕统计立法、修法工作大力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

  2009年是《统计法》修改,《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即将颁布施行,地方法规要做修改准备的关键一年。利用立法调研的机会,向调查对象和社会各界宣传统计法律法规修改动向,使立法过程成为统计法的普及过程。结合统计法及相关法规出台,及时组织全社会及系统全体人员学习、培训。

  结合“12.1”地方法规施行xx周年纪念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日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周活动。

  一是按照市局总队统一部署组织各项宣传活动;

  二是在系统进行统计依法行政知识培训;

  三是召开统计法制座谈会,邀请在执法检查中被立案的单位和统计工作较为薄弱的单位参加,上下沟通,找出问题所在,帮助他们改进工作,提高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