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农业大学招生章程

时间:2021-08-31

2016年江西农业大学招生章程

  江西农业大学是一所以农为优势、以生物技术为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2016年江西农业大学招生章程,欢迎大家阅读与参考。

  2016年江西农业大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校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江西农业大学向社会公布普通本科招生政策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方式,是学校开展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性质及简介

  1、学校全称:江西农业大学(英译为JiangxiAgricultural University)

  2、学校代码:10410

  3、学校地址:江西省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志敏大道1101号

  4、学校性质: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5、学校简介:

  江西农业大学是一所以农为优势、以生物技术为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是我国首批具有学士学位、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之一;是江西省最早开展研究生教育的高校;是农业部与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国家林业局与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学校位于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占地面积1.6万亩。校园风景秀丽,景色宜人。

  学校溯源于1905年创办的江西实业学堂,1908年更名为江西高等农业学堂。本科教育肇始于1940年创办的国立中正大学,1949年更名为南昌大学,1952年组建江西农学院。1958年创办江西共产主义劳动大学总校,1968年更名为江西共产主义劳动大学。1969年江西农学院和江西共产主义劳动大学合并。1980年11月更名为江西农业大学。

  学校育人体系完备。学科涵盖农、理、工、经、管、文、法、教、哲、艺等10大门类。现设有17个学院,各类全日制在校学生达26000余人(含独立学院)。有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9个一级学科硕士点,71个本科专业。有1个国家林业局重点学科,3个江西省高水平学科,7个省级重点学科。有1个国家二类特色专业,4个国家一类特色专业,19个省级特色专业。有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014年,招收了江西省唯一的外籍博士后。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在职教职工1500余人,其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占教师总数的80%。有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人,国家“万人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有全国“五四”奖章获得者2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3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5人,“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3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岗位科学家3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4人,赣鄱英才555工程人选24人。有“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农业部“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及其创新团队”等国家级创新团队,江西省优势科技创新团队4个,江西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1个。有国家级教学名师2人,全国模范教师3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有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7个。

  学校依托办学优势,逐步建成了具有鲜明特色的科技创新体系。拥有江西省唯一独立组建的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建有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农业部重点实验室等高层次科技创新平台;建有10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省级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4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2个省高校高水平实验室(工程中心);1个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软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文化艺术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学校大力推进协同创新能力建设,作为核心协同单位组建国家“2011协同创新中心”1个、获批认定江西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5个。拥有国家级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建有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学校坚持以育人为中心,教学、科研共同发展,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建校以来,累计培养各类毕业生30余万人,大多数成为生产、经营、管理和农业技术推广等领域的骨干力量和领导干部。据不完全统计,学校培养的学生中,涌现了6名院士,1名共和国部长,12名省部级领导干部,30多位大学党委书记、校长, 100多位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全国劳动模范、模范教师。目前全省100个县市区中有30位县(市)委书记、县(市)长为我校毕业生。

  学校主动对接经济社会与地方产业发展,与全省80%以上县市区建立了科技合作关系,以重大产业项目为载体,先后推广了一大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种及现代农业技术。“十二五”以来,学校共获得各级各类科技奖励95项,其中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1项、二等奖3项。

  在新的历史时期,学校坚持人才强校、质量立校、特色兴校,大力推进有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努力为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为“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我校设立由校领导、普通教师、学生、校友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监督和管理学校的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对招生过程中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策。

  第五条 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江西农业大学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江西农业大学按照省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规模,根据办学条件、学科特点、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

  第七条 经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分省分专业计划,江西农业大学按照规定时间报送到各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管理部门,并通过其官方招生刊物、学校网站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在录取过程中,根据生源情况,报请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管理部门批准后,江西农业大学可对跨省计划内的专业计划作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