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制定村民自治章程

时间:2021-08-31

如何制定村民自治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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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民自治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村民正确使用民主自治权利,依法实行村民自治,保证各项政务工作正常运转,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促进农村三个文明建设,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村委员会是负责对村务依法进行管理和组织实施的机构,包括经济、科教、文化、卫生、社会治安和其它社会事务。

  第三条 本村委会在上级党政领导下,实施村务管理活动,坚持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第四条 本村委会设村长1名,委员5名;分设6个村民小组,依法选举组成村民代表会议机构。

  第五条 本章程是村委会组织实施村务管理的工作规程,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本村委会干部、村民都必须严格遵守执行,本章程在村民监委会监督下实施。

  第二章 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

  第六条 本村委会最高决策权力机构是村民会议,听取村委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村的重大问题。村民会议由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为便于召集,我村实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第七条 村民代表会议每年召开次数不少于一次,召开时间每年正月十四 和 八月十一,或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提出开会建议。

  第八条 村民代表会议经村民会议授权行使下列职权:

  1、审查和批准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村庄建设规划。

  2、听取审议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工作。

  3、审议村财务收支情况,讨论决定集体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4、讨论决定涉及全村利益的重要工作措施和重大工作安排。

  5、讨论通过村民自治章程(草案)、村规民约(草案);并监督实施,建立和修订村民自治的各项制度。

  6、监督村民委员会执行、落实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决定情况和管理本村自治事务活动。

  7、在上级政府的指导下接受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辞职请求;决定村民委员会成员停止履行职务,并授权他人代理其职务。

  8、授权履行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村民代表提出的建议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提出,村委会负责答复。

  第十条 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应设会议专用记录本,到会代表签名,并由村委会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

  第十一条 村民代表会议决定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参加,必经到会代表过半数通过方有效。

  第十二条 建立村民代表联系村民制度。各村民小组长负责本村委会村民小组代表的召集工作,向本组村民宣传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传达会议精神,实事求是听取村民意见和建议,负责向村委会反映和向村民解释,代表村民意愿,决定村委会事务。

  第三章 干部管理

  第十三条 本村干部管理的对象村长和队长 监督委员会成员。

  第十四条 村干部要坚持学习培训,不断提高理论、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树勤政廉政作风,做人民群众公仆。建立村干部会议制度,开展学习、交流活动和工作汇报,研究决定村政务工作。

  第十五条 村民代表每年结合年终工作总结,对干部进行民主评议,作出优秀、称职、不称职的评定。

  第四章 村民小组管理

  第十六条 本村委会从实际出发,以便于管理为原则,划分为6个村民小组,各设小组长1名,由村民选举产生。村民小组是村委会下属基层管理组织,接受村委会领导。

  第十七条 村民小组长负责对涉及村民政务各项工作管理、组织和教育,完成好村委会布置的工作任务。

  第十九条 村民小组长(不脱产)报酬实行固定补贴,经费在村委会财务开支,补贴数额由村委会联席会议审定。

  第五章 集体经济财务管理

  第二十条 本村委会设立经济联合社。集体经济,包括集体企业、集体工场、渔池、第三产业等经济实体收入,以及承包、租用金收入和集体资金、土地、山林等资产,都属本村村民集体所有。村委依法加强合同管理,以及对其他经济实体的管理。

  第二十一条 本村委会作为财务管理经济核算单位,实行集体积累,村民收益分配制度,财务应如实、准确、及时反映经济活动情况。

  第二十二条 财务工作应接受区、镇农业(农经)办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建立财务年度审计制度。村委会换届或村长离职前,应对财务进行审计,结果张榜上墙,并向代表会议报告。

  第二十三条 财务人员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坚持原则,高度负责,勤奋工作。

  第二十四条 实行民主理财制度,由村务监督委员会,每季度对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财务规定的开支有权要求村委会纠正和予以处理。

  第八章 社会事务管理

  第三十一条 大力发展教育事业,设立“奖学”基金,更好地培养造就更好新塘村的人才。

  第三十二条 进一步发展公共事业和公益事业,围绕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增加投入,做好规划管理和建设,切实做好环境卫生和村民卫生保健工作,促进环境净化、美化、提高村民健康水平。

  发展公共事业和公益事业和使用资金,应经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可在集体经济中开支,也可在村民中筹集,具体由村委议提出,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