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保养维护的管理办法
第一条 目的
为使本公司生产设备的预防保养、日常维护、故障请修备品零件管理、维修绩效作业有章可循,以维持生产设备正常运转,降低故障率提高生产率,特订立本办法。
第二条 范围
凡有关生产机械、电所气仪表 、公用设备等的保养维护、均依本办法规定办理,其范围包括:
1经办单位权责划分及职责。
2设备基准资料的建立。
3保养润滑计划的订立。
4保养润滑计划的实施与检核。
5故障请修。
6备品零件请购与管理。
7电焊、气焊作业管理。
8保养维护绩效的检讨。
第三条 组织名称与机能
一、本办法所述及的部门名称及相关人员,均依现行的组织机构编订。
二、若遇有组织机构重新调整时,由总经理室召集有关人同检讨修讨。
第四条 经办单位权现划分和职责
一 、经办单位
(一)管理部门:财会部为本公司设备的管理部门。
(二)保养维护部门。
6.其他上级交办事项。
第五条 设备基本资料的建立
一、设备基本资料的建立
(一) 新添置设备安装、试车完后、维修单位主客应主管应依照设备说明书等资料建立设备原始登记表(附表一),并将有关说明书、图纸等资料归入设备保养维护档案管理。
(二) 设备如发生改善、更换等异动情形时,工务单位主管应依实际异动情形修正资料。
(三) 设备保养维护档案内容应包括:
1.设备重要诸元。
2.安装及试车状况。
3.备品明细。
4.检查基准。
5.润滑基准。
6.检修记录。
7.润滑记录。
8.设备故障原因分析及对策方案。
二、设备检查基准的订立
1.设备于安装试车完成后,工力单位主管应依据设备图纸特性,维护保养说明、操作状况等资料,编制含设备的检查项目、检查方法、判定标准、处理方法、检查周期、检查人员等项目的”设备检查基准表”(附表二)
2.“设备检查基准表”订立完成后,经生产部经理召集使用单位主翻倒等 及检讨后,呈总经理核准公布实施。
三、设备润滑基准的订立
1.工务单位主管应对现有设备,依据设备资料、润滑说明、操作状况等订立各设备的润滑部位、使用油脂、检视周期、换油基准、负责人员等资料的”设备润滑基准表”(附表三)。
2.“设备检查基准表”订立完成后,经生产部经理召集使用单位主翻倒等 及检讨后,呈总经理核准公布实施。
第六条 检查保养润滑计划
一、年度检查保养润滑计划
维修单位主管应于每年12月份,依”检查润滑基准”及设备运转状况,配合产销目标的'设定,拟定下年度”年定期检修计划表”(附表四)一式四份,呈总经理核准后,一份自存,一份生产部办公室,一份使用单位,一份送总经理室备查。
二、月份检查保养润滑计划
1.维修单位主管于每月25日前,依据”年定期检修计划表”并参照当月份设备实际维修状况,产销目标、备品零件情况拟定翌日份的”月份检查保养计划表”(附表五)及月份润滑计划表”(附表六)各一式四份,呈总经理核准后,一份自存,一份生存部办公室,一份使用单位,一份送总经理室备查。
第七条
检查保养、润滑作业实施
一、日常检查保养润滑
维修单位和设备使用单位应依据”检修基准”、”润滑基准”的规定内容执行日常保养、润滑作业。
(一)日常检查保养润滑人员指派
1.设备操作人员为日常检查保养润滑人员。
2.设备使用单位主管可依工作情况指派有关人员协助。
3.工务单位的日常检查保养人员由工务单位主管指派专人执行。
(二)日常检查保养润滑的执行
1.每班检修润滑者,应纳入各级设备自主检查项目中,逐项检视。
2.每日检修润滑者,由当日早班负责人员于上班时逐项检查。
3.每周每日检修润滑者,由使用单位主管指派专人于完成后逐项检查。
4.前述检查人员应填报并汇整”设备保养检查表”(附表七)由单位主管审核、呈生产部经理指示后,填写二份,一份自存,一份生产部办公室存档管理。
五、定期停机检修
维修单位除拟”朋份检查保养计划表”及”朋份润滑计划表”外,并参考”请修单”(附表八),于定期停机检修前,召集设备使用部门主管检讨停机检修的作法及人员配合。
第八条
故障请修
一、异常反应
1.设备发生污损、异声、漏油(电)造成作业不良时设备操作人员应立即处理,并反映单位主管,倘无法处理者,并会同设备使用单位主管,做有关修护准备,设备使用单位应开立”请修单”作为工务单位的修理凭证。
二、厂内维修
1.维修单位主管应于每日上班时,依据昨日以前请修未修项目。定期保养计划及每日检核作业的工作负荷,分派所属人员的检修工作和安排维修工作。
2.工务单位主管接获”请修单”时,应视故障的严重性和人员工作状况,尽速派员进行抢修以争取时效。
3.“请修单”一式三联,维修单位完工后记录修护经过,判定故障原因,由请修单位主管验收,经生产部经理核示后,一联维修单位归入该机械档案中,一联维修自存,一联转送请修单位 。
三、委托外部修护
1.设备的修护,因厂内技术能力,时效或修护机具不足,需委托外部修护时,由维修单位主管负责修理安排及费用预估,并寻适当厂商询议价格,拟定委托厂商名称及地点后,填报”请购单” ”出厂证明单”呈生产部经理核准后,委托采购部办理手托外部修造。
2.委托外部修造进行时,维修单位应掌握执行情形,并提供资料、修护验收等事项。
3.委托外部维护完成后,维修单位应于”请修单”上注明修护厂商及承办经过呈生产部经理核示后结案(流程同第八条,第二款、第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