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时间:2021-08-31

银行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银行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X年3月26日上午以现场方式在南京银行总行召开。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到监事6人,张伟年监事因公请假并委托朱峰监事代行表决权,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办公室主任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周小祺先生提议召开并主持,经与会监事的认真审议,表决和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审计办法》修订案;

  根据《公司法》、《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商业银行监事会工作指引》等法律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审计办法》进行了修订。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选任制度》修订案;

  根据《公司法》、《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商业银行监事会工作指引》等法律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选任制度》进行了修订。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办公室工作规则》修订案;

  根据《公司法》、《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商业银行监事会工作指引》等法律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办公室工作规则》进行了修订。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办法》修订案;

  根据《公司法》、《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等法律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办法》进行了修订。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履职评价办法》修订案;

  根据《公司法》、《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等法律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进行了修订。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X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七、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监事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上述第六、七项议案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银行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代表,同志们:

  现在,我受xx农商银行监事会委托,作20xx年度工作报告。请予以审议。

  一、20xx年的主要工作

  20xx年,xx农商银行监事会在省联社及总行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改革发展为主线,充分发挥了监事会的监督作用,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协调运用各种监督手段,开展了领导班子履职行为监督、经营风险监督、行业作风监督,监督理念不断深化,监督能力不断提高,较好地履行了职责。

  (一)加强制度保障,开展廉政建设监督。一是组织制定了《xx农商银行中层管理人员述廉工作实施方案》《xx农商银行20xx年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实施方案》《xx农商银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检查考核细则》《xx农商银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细则》《xx农商银行兼职纪检监督员管理办法》《xx农商银行员工违规违章行为积分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办法,健全和完善了制度体系,形成了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管理监督机制,促进了各项业务合规经营。二是认真学习贯彻省联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进行了全面的分解落实,明确了责任主体,层层与各部门、各支行签订了xx农商银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书。三是进一步明确了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对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区及省联社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情况作出了具体安排,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切实加强了中层管理人员廉洁从业行为的监督,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做到清正廉洁。

  (二)加强监督机制,开展高管履职监督。一是配合省联社党委巡视办第四巡视组,围绕领导班子成员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作风等方面开展了履职情况监督,对总行领导班子成员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了民主测评,测评结果均在优秀以上。二是配合省联社考核组组织召开了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总行领导班子进行了述职述廉,从“三会一层”权力运行、“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等方面进行了权力运行情况的监督,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尝试了上级监督、同级监督与群众监督协同进行的有效途径。三是坚持监事会监督和群众监督协同监督的原则,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六条禁令”和省委“双十条规定”、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业务经营管理及员工队伍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组织召开了多层面征求意见座谈会,广泛听取了各党支部、中层管理人员及员工代表的意见建议,将意见建议原汁原味的提交到了总行党委,有效开展了履职行为监督。

  (三)加强稽核审计,开展操作风险监督。20xx年重点进行了序时、离任、专项、后续等方面的稽核审计工作。一是按照省联社《20xx年稽核审计工作安排意见》制定了具体的审计方案,严格按照方案对全辖101个营业网点的会计、内控、信贷、财务、账户、反洗钱等业务进行了三轮次序时稽核审计,稽核审计面达100%。二是对50家支行(营业部)进行了三轮后续跟踪稽核审计,针对其中15家支行共32个营业网点开展了柜面业务专项审计、操作风险预警系统运行评价专项审计的后续跟踪审计工作,跟踪审计面达100%。三是按照省联社抽样工作安排,对15家支行共32个营业网点的柜面业务操作及风险预警系统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通过以上审计,共查出违规问题1050笔、金额9032万元,提出审计建议126条。四是对总行5名高管人员进行了任前审计。五是对137名管理人员进行了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其经营业绩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价,并对其离任移交手续进行了监交。六是对26名委派会计进行了业务移交的监交工作。

  (四)加强效能服务,开展行业作风监督。一是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对违反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工作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等履职不到位和监督不力的问题,组织开展了“不作为、慢作为”专项整治活动,提高了全行服务效能,转变了工作作风。二是制定了xx农商银行20xx年度效能风暴行动民主评议机关作风和行风实施方案,对照方案开展了行风评议工作,组织召开了20xx年度效能风暴行动民主评议机关作风和政风行风质询会议,对我行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的满意度进行了现场测评,满意率达98.8%。三是围绕工作作风和行风建设情况对各支行进行了明察暗访,发放了调查问卷,落实了整改措施,狠抓了作风建设。四是及时对上访、投诉事件进行查证核实,加大了调查处理力度,提高了上访投诉事件的办结率。20xx年共受理各类来信来访及客户投诉事件133件,调查处理133件,执结率达100%,做好了来信来访人员的思想安抚工作,达到了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提升我行形象的目的。五是组织开展了“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打击防范经济犯罪”、“远离非法集资、杜绝高额诱惑”等多种进社区为主题的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了社会对我行的认知度。

  (五)加强风险防范,开展防案控险监督。一是为了加强经营管理,防范经营风险,规范股东行为,防止个别股东利用所持股份侵占xx农商银行的权益,监事会从立足业务发展的实际,防范控制风险的`角度出发,向总行董事会提出了“关于加强股权管理的提案”,从员工股权管理、外部股东股权管理等多个方面进行了研究探讨,提出了具体的股权管理建议。二是组织开展了案防“六户”联保监督检查工作,落实了案防责任,与全行700名员工签订了“防范案件互保责任书”,从思想上约束了员工行为,从行动上规范了经营行为,从动态上预防了案件隐患,形成了全员联动的案防监督网络,提高了防案控险的责任意识。三是开展了员工动态行为排查,与各支行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各支行(部)上报了700名员工的“动态行为排查记录表”,及时有效地掌握了员工的思想动态、行为动态、工作动态及异常动态,通过排查,排查出关注人员6人,并进行了跟踪排查管理工作。四是从案防工作组织、制度及质量控制、案防工作执行、监督与检查、考核与问责五个方面对案防工作进行了自我评估,有效的发现了在案防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漏洞,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办法,构建了案防工作的长效机制,提高了案防工作的整体水平。五是探索机制创新,推行了兼职纪检监督员制度,由各支行(部)推选了作风正派、敢于碰硬、敢于负责,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党员员工担任兼职纪检监督员,义务履行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并组织召开了兼职纪检监督员培训会议,与59名兼职纪检监督员签订了协议书,进一步增强了监督制约机制。六是组织开展了廉洁从业征文活动,从思想上增强了廉洁从业的主动性,提高了防范道德风险的意识。七是组织开展了员工参与民间融资和非法集资专项排查活动,全行700名员工签订了拒绝参与经商办企业及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承诺书,进一步规范了员工的从业行为,为防范案件和风险事件筑起了一道防火墙。八是坚持“教育在先、着眼防范、防微杜渐”的案件防范工作思路,组织171名员工到甘肃省xx监狱开展了实地警示教育活动,听取了职务犯罪人员的现身说法,强化了教育方式,促使员工增强了廉洁自律的意识,绷紧了廉政建设和法律的“红线”,筑牢了守住“底线”不越“警戒线”的案件防控理念。

  (六)加强督促落实,开展履职行为监督。一是充分发挥党委督查组的监督作用,着力抓好了决策督查、专项督查、批件督查、调研督查等工作,坚持把落实好党委重大决策和纪委各项部署作为督查工作重点,围绕各项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专项督查,保障各项业务的有序推进,对照领导批示开展跟踪督查,规范程序,精心核查,切实提高了办结率,坚持对具有典型性的工作进行解剖式的调研督查,及时发现和掌握新情况、新问题,特别对苗头性、倾向性、全局性和深层次的问题进行了调研督查,充分发挥了督查组的监督作用。二是针对动产抵押贷款出现的风险问题、各项存款下降和不良贷款上升的问题、责任贷款清收等历史遗留的问题逐项进行了督促落实,深入基层就各项存款下降、不良贷款上升及存在的各类问题和各支行负责人进行了分析、探讨,具体进行了指导和帮助,督促收回了员工责任贷款本金55.67万元,利息5.2万元,员工消费贷款631.9万元,妥善处理了原和平支行违法人员王中山吸收客户股金0.11万元不入账的问题,原清水支行信贷员张长瑞侵吞客户股金0.2万元的问题,原高坝信用社1998年截留债券利息收入转增给25名职工的3.1万元股金的问题,原凉融信用社蔡国忠案件的历史遗留问题,34个支行“三费”超支的问题,对违规违纪的41人和“三费”超支的34个支行进行了6.6万元和6.66万元的经济处罚,纪律处分4人,规范了经营行为,开展了履职行为的全面监督。

  20xx年,经过不断探索实践,监事会的工作得到了加强,监督机制有所完善,监督意识有所提高,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监督实践滞后于监督理念,监督制衡作用发挥不显。二是监事会自身激励约束机制不够健全,深入调查了解不够透彻,具体工作指导不够严谨。三是监督工作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业务、新要求,离省联社及总行党委的要求和员工的期盼还有较大的差距。这些问题还需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加以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