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企业会计准则修订概览

时间:2021-08-31

最新企业会计准则修订概览

  以下是CN人才网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修订概览,仅供参考。

  一、金融工具相关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

  2016年8月,财政部先后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征求意见稿)》《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修订)(征求意见稿)》《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修订)(征求意见稿)》《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征求意见稿)》。

  新修订的准则,将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全面趋同(2014年7月发布,2018年生效)。新金融工具准则以原则导向为基础,引入了一套更具逻辑的分类和计量方法,一套具有前瞻性的“预期损失”减值模型,以及一套发生了实质性变革的套期会计。

  (一)一套更具逻辑的分类和计量方法

  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四类,并为每一类金融资产设定了复杂的分类规则。这些分类规则实质上并未形成统一的理论基础,不利于实务的准确应用。此次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为基本分类基础,将金融资产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这简化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并提供了一套更具逻辑的分类原则,有助于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和使用金融资产的财务报告。

  与分类相对应,修订征求意见稿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两个主要的计量类别:摊余成本计量和公允价值计量,通常被称为“混合计量法”。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曾考虑对所有金融资产均采用公允价值计量(通常称为“完全公允价值计量法”)。但是,各方反馈意见认为,对于某些特定的金融资产,特别是仅存在基本贷款特征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较公允价值计量更能提供相关和有用的信息。

  最终,新金融工具准则采用了“混合计量法”。两种计量方法为财务报表使用者提供了特定情况下特定类型金融资产的有用信息。同时,修订征求意见稿保留了选择采用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的权利(公允价值选择权),并改进了相关适用条件。

  对于金融负债,修订征求意见稿将其分类为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及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者使用继续涉入法进行会计处理所形成的金融负债。金融负债的基本计量方法也是摊余成本和公允价值,其中,摊余成本对于很多金融负债是最恰当的计量属性。金融负债也保留了现行准则的公允价值选择权及其条件。同时明确,如果企业选择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则由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现行金融工具准则仅允许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之间有条件的重分类,并禁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与其他金融资产之间的.重分类,多年来被各方质疑,认为与企业如何管理其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不相符。鉴于此,修订征求意见稿放宽了金融资产重分类的规定。它明确,企业在改变其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应当按规定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但是,根据实务应用情况,仍然禁止企业对所有金融负债进行重分类。

  (二)一套具有前瞻性的“预期损失”减值模型

  在金融危机期间,贷款和其他金融工具的信用损失被延迟确认,这被认为是现行准则的一项缺陷。现行金融工具准则在对信用损失进行计量时,可能仅考虑那些由过去事项和现时状况产生的损失,也就是说,当企业对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时,相关损失实际已经发生(这种方法被称为“已发生损失法”)。

  新修订的金融工具准则扩大了在确定其预期信用损失时需要考虑的信息范围,这些信息包括历史的、当前的和预期的信息。《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修订征求意见稿的减值模式是一套具有前瞻性的模型,被称为“预期损失法”。

  在“预期损失法”下,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当判断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是否显著增加。如果已显著增加,企业应采用概率加权方法,计算确定该金融工具在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以此确认和计提减值损失准备。如果未显著增加,企业应当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确认和计提损失准备。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此外,修订征求意见稿删除了现行的大部分减值测试的复杂内容,所有金融工具均采用统一的减值处理,包括被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工具、应收租赁款、应收销售款、委托贷款和财务担保合同等。

  (三)一套发生了实质性变革的套期会计

  2015年11月,财政部发布《商品期货套期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5〕18号),部分引入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套期会计的主要原则,但尚未扩展到利率风险套期、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等业务。本次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修订)(征求意见稿)》,全面引入了国际准则下的套期会计相关规定。新的套期会计规定,将更加关注于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更加注重原则导向,更具逻辑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