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的通知(2)

时间:2021-08-31

  关于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的通知3

  各中小学、县直教育单位:

  今年12月2日是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第x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为开展好“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营造“遵守交通法规光荣,违反交通法规可耻”的社会氛围,按照公安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xxx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的通知》工作部署,现将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

  二、活动时间

  (一)12月1日至12月4日,为全县教育系统“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教育活动时间。

  (二)12月2日(星期三),为全县中小学、幼儿园“12.2全国交通安全日”集中教育活动时间。

  (三)12月1日——12月31日,为全县教育系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月”活动时间。

  (四)12月1日——12月20日,为“城区学生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 集中整治活动时间。

  三、活动内容

  1、在校园内开展宣传。各学校要利用宣传栏、黑板报、手抄报、投影等形式,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学校电子屏或悬挂交通安全宣传条幅、张贴标语不少于2条。校园广播站要在“全国交通安全日”期间集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2、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各学校要积极配合公安局、派出所、交巡警大队(中队)针对超速、酒驾、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等突出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加强对拥有私家车教职工冬季行车安全专题教育。

  3、开展“文明交通我践行”活动。各学校要推动“小手拉大手”,让学生知危险、会避险,让家庭知法、懂法、守法,进一步提升整个社会的文明交通水平。

  4、开展“安全行车我承诺”活动。各学校要开展以遵守交通法规,拒绝超速、超载、酒驾、毒驾、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等七类突出违法行为为主要内容的驾驶人“安全行车我承诺”活动,签署承诺书,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并将交通安全法制建设纳入本学校安全体系,抵制交通违法,提升驾驶人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5、开展“城区学生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集中整治”活动。城区各中小学、幼儿园,特别是重点六所学校,要按照教育局要求,定人、定岗、定责在指定划分的区域做好学生上放学时段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切实维护校园周边和城区良好的交通秩序。

  6、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启动仪式。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1)时间:12月2日上午10时整

  (2)地点:培仁学校门前

  (3)内容:1、驾驶员代表承诺宣誓

  2、发放交通安全读本(教育、公安)

  3、城区学生自行车骑行活动。

  (4)要求:准时参加不得迟到,专题会议另行通知。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刑法修正案(九)》的颁布实施,已经引起社会对交通安全的高度关注。根据国家六部委《方案》要求,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将联合部署,针对在道路上驾驶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校车、旅客运输车辆严重超员、严重超速,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等危险驾驶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在城市道路着重整治追逐竞驶、酒驾、闯红灯、不礼让斑马线等危险驾驶行为,在高速公路着重整治超速、货车占道行驶、占用应急车道等违法行为;在农村道路着重整治面包车超员、货车违法载人、摩托车无牌无证等突出违法行为。对问题严重的,要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各学校要充分认识“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将“12.2”主题活动作为弘扬依法治国理念、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有效载体。各校要周密部署,责任措施落实到人,扎扎实实认真开展此项工作。

  (二)注重实效,强化宣传效果。各学校要严格落实通知精神,做到人员、时间、宣传三到位,实实在在把活动抓出特色,确保取得“氛围浓、措施实、方式新、效果好”的宣传效果,切忌搞形式主义。要用好家长学校这一平台,通过家长会、印发宣传材料、校讯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积极向学生家长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出行常识,及时与全体学生家长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增强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对学生的监护责任意识,进一步健全学校、家长和社会齐抓共管格局,最大限度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各学校要认真落实学生上下学时段教干教师在校门口执勤护送制度和低年级路队护送制度。各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要认真落实属地责任,进一步加大本辖区内有接送车辆的幼儿园的监管力度,督促相关幼儿园认真按照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省市县政府《校车安全工程实施意见》的规定,加强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管理,强化驾驶人员和随车照管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自觉抵制“三超一疲劳”(即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积极协调交警部门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扎实做好冬季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隐患排查与违法行为的整治工作。

  各校要将此活动与即将到来的春运交通安全、“两节”期间交通安全以及冬季交通安全教育结合起来,确保师生交通安全。

  (三)突出重点,强化意识养成。在城区学校重点开展“倡导三不”(即“不随意变更车道,不乱停车,不闯红灯”)的主题活动,努力为师生营造安全文明的交通氛围,杜绝学生在道路上嬉戏、骑非机动车不按道行驶、骑车戴耳机听音乐、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等学生群体多发的不安全行为,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在农村重点开展“拒绝三无”(即拒绝“驾驶无牌车辆,无证驾驶车辆、驾乘摩托车无头盔”)的主题活动,教育家长和学生自觉不乘坐拼装车、三轮车、非法运营车和没有安全保障的车辆;各校要将学生上下学的交通方式摸排清楚,特别是对骑电瓶车、自行车上下学的学生要登记造册,发放《交通安全致家长一封信》,在校内停车场所张贴安全提示和警示标牌,切实营造校园安全文化氛围。各学校要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责任到人。

  (四)及时反馈、认真总结经验。12月10日前(城区学生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总结12月25日前),各校把本次活动工作总结、活动照片、资料纸质稿报安保办xx室。联系电话:xxxxxxxxx,邮箱:xxxxxxxx@126.com。

  备注:有接送学生车辆的学校与车主、驾驶员签署的《承诺书》一式三份,学校、车主各保管一份,上报教育局安保办一份;各校私家车《承诺书》由各学校保管。

  附件:1.交通安全承诺书.doc

  2.六部委文件.doc

  xx县教育局

  xxx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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