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小学章程(2)

时间:2021-08-31

  第十四条 学校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保障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学校按上级批复编制设置校长、副校长、副书记、主任、大队辅导员、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

  副书记、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分管学校教育教学、行政等具体工作。

  副校长具体分管教育、教学、教科研工作,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副书记具体负责学校德育工作、师德建设、学生品德教育、班主任队伍管理,组织教师政治学习。党、团、队工作指导,计划生育工作。

  第十六条 学校设置教务处、德育处、总务处、教研室和团支部、少先大队部等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

  建立健全分层管理机制,实施扁平化管理,各部门职责明确,团结协作,不断开创学校改革与发展的`新局面。

  (一)教务处具体负责学校教育教学的管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计划,落实教学常规,进行教学全程的组织、监督和调控,负责对教师的考评、考核。教务主任全面负责本处工作。

  (二)德育处负责制定并落实学校德育工作制度,德育课程管理、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班主任队伍建设、班级管理指导、监督和考评工作,指导少先队工作。德育主任全面主持本处工作。

  (三)总务处负责学校校舍、经费、财产、设备的供应,保管维修等工作,为教育教学提供保障服务。总务主任全面主持本处工作。

  (四)教研室具体负责学校教科研、校本教研、课题研究、教师培训等工作。教研主任全面负责本室工作。

  (五)团支部负责团员青年的学习、教育和管理,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做好团带队的工作。团支部书记全面负责学校团的工作。

  (六)少先大队负责少先队员入队、教育管理及活动开展等工作。大队辅导员负责学校少先队工作。

  第十七条 学校建立校务管理委员会,负责审议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和其他重大规章制度、人事与财务方案等校内重大事项;建立家长委员会,增进家校沟通,保障学生家长参与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等工作。

  第十八条 学校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学校重大事项决策应经党政主要负责人酝酿,提出解决问题的初步设想,充分调研与征求意见,经由校长召集并主持行政审议做出决定。凡属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事项,应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第十九条 学校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学校实行校务公开,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向社会公开学校相关信息,以适当方式为学生及其家长了解学生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

  第二十条 学校建立健全校内申诉制度。分别成立校内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和校内教师申诉处理委员会,明确受理学生和教师申诉的部门和程序。设立调解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第二十一条 学校建立健全平安校园制度,制定校园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教育,组织安全演练,加强校舍、交通、消防、饮食卫生、健康、周边环境治安以及教育教学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第二十二条 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学生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鼓励学生自愿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依法进行善后处理。

  第二十三条 学校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评估、检查、审计、监督。接受财政、物价、审计、纪监部门的检查监督。坚持校务公开,民主监督。接受社会、家长、学生的评议监督,定期听取他们的意见。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教育委员会的监督和舆论媒体监督。

  教育教学管理

  第二十四条 学校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把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有文化的社会主义新人作为学校的根本任务。

  第二十五条 学校坚持全员德育原则,校长负责,教职工参与,实行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贯彻《德育管理规程》,构建德育目标体系,健全德育管理机制,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育人网络,优化德育活动过程。

  第二十六条 学校建立健全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等教育教学基层管理机制。

  年级组为学校管理基层行政单位。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的德育、教学工作,统筹教师管理、年级教育活动、学生管理工作等。

  教研组为教师专业研究的管理组织。按学科设立教研组,教研组长负责领导、组织教师进行集体教学研究。教研组定期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按学校安排参加各种培训和学术活动,贯彻落实教学计划,完成各项教学任务。

  按年级建立学科备课组,备课组长负责组织本组教师进行集体备课和教学研究活动。备课组接受年级组与教研组的双重领导,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第二十七条 学校贯彻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三级管理体制,按照国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课程计划、课程标准实施教学活动。严格执行课程计划,积极开发校本课程,形成学校特色课程体系。

  学校按照课程设置标准实施教育教学,确保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学校充分发挥学科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的整体功能,尊重人的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技术教育,为学生全面发展奠定基础。

  第二十八条 教学采取单式班级授课制,每班设一名班主任,负责班级管理工作,并与家长配合,对学生进行全面教育。汉语言文字为学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学校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第二十九条 坚持以教学为中心,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开展教学研究和教育科学研究,更新教育观念,倡导“省时、轻负、优质、高效”的课堂教学方法,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提高教学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