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局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时间:2021-08-31

审计局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审计人员行为规范,是审计人员在履行职责、执行公务和社会生活中必须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

  第二条本规范旨在培养审计人员团结、务实、廉洁、高效的品格和作风,使审计人员在公务活动中有一个可遵循的行为准则,规范审计执法行为,打造政治坚定、务实高效、纪律严明、敢争一流的审计队伍。

  第二章 政治行为规范

  第三条政治立场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和党中央和县委县政府保持高度一致,做到顾全大局,令行禁止,认真贯彻执行局党组的各项决议、决定和制度,一切言行都要有利于维护审计的声誉。

  第四条树立学习是终身使命的观念,加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学习,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思想理论水平,优化知识结构,提高工作技能。

  第五条 自觉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党、热爱祖国,坚定社会主义信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第六条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中心,搞好审计监督。

  第七条 自觉遵守党和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宪法》、《审计法》规定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公务,改进工作作风,讲求工作方法,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第三章 职业道德行为规范

  第八条 忠于职守、勤奋工作。热爱审计工作,忠诚于自己的职业,对本职工作有高度的荣誉感和自豪感,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勤于实干、肯于奉献,勇于开拓、锐意进取。

  第九条 实事求是,秉公执法,依法审计,客观公正,正确履行职责。

  第十条 开拓创新,积极进取,注重研究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创造新方法,做出新贡献。

  第十一条 互相帮助,团结共事。工作中努力为他人创造较好的环境和条件,互相支持,互相帮助,互相配合,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善于团结同志一道工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二条 严于律己,遵纪守法。以高度自觉的精神,模范地遵守党纪、政纪和法纪。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侵蚀,勇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第十三条 认真学习保密守则,熟悉保密规定,遵守保密纪律,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安全保密工作。未经批准,不准私自转借、摘抄、录制、复印审计资料或将这些资料及复制件带离办公场所,不准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审计秘密。

  第十四条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树立公仆意识。通过履行审计监督职能,勤勤恳恳,任劳任怨,踏实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第四章 业务行为规范

  第十五条 钻研业务、拓展知识。审计人员要熟悉与本职工作相关的业务知识和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力求学深学精,以适应审计监督工作的需要。

  第十六条 深入实践,提高工作水平。努力把基础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质量。做到既有处理具体问题、具体工作的能力,又有综合分析和承担本岗位全部工作的能力;既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又有较高的文字表述水平,能胜任本职工作。

  第十七条  快速准确,讲究实效。工作责任心强,本职业务熟练,办事雷厉风行、认真细致,一丝不苟。遵循客观规律、严格工作程序,保证工作质量,实现既定目标。

  第十八条  学法、懂法、用法,有较强的法律意识。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处理审计和其他事项不主观臆断,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手续完备、定性准确、客观公正、处理适度。

  第五章 文明审计行为规范

  第十九条  提倡文明用语,讲究语言艺术,说话要有条理性、逻辑性,用词准确,语言简练,谦虚谨慎,平易近人,与人为善,诚挚待人。

  第二十条  进驻审计现场前,应与被审计单位事先沟通,送达审计通知书。进点时召开见面会,审计组长向被审计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说明来意,讲明审计组廉政规定,并在被审计单位公示审计纪律,欢迎被审计单位监督。

  第二十一条  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泄密失密。态度要和蔼,语气要适中,不高高在上盛气凌人。对被审计单位提出的.不同意见要正确对待,耐心解释。与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时要始终做到有理有节,不卑不亢。审计结束时,要主动与被审计单位领导道别,感谢被审计单位提供的工作支持。

  第二十二条  团结同事,协调友邻。同事之间真诚相处,热情相待。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正确处理与各部门和友邻单位的关系,处理好与被审计单位的关系。

  第六章 廉洁勤政行为规范

  第二十三条  要加强修养,洁身自爱,自觉遵守机关的廉政制度和规定,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珍惜个人的品格和名誉。

  第二十四条  艰苦奋斗,勤俭办事。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不搞特殊化,树立以节约为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勤俭办一切事务。

  第二十五条  廉洁自律,不谋私利。保持和发扬审计机关的廉洁作风,领导干部要带头清廉从政,管住自己和家人。

  第二十六条 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第二十七条 严格执行“八不准”审计纪律,审计期间严格执行“三不准”,即:不准接收被审计单位的宴请,不准接收被审计单位馈赠的礼品、礼券或现金,不准隐匿审计查处的问题。

  第七章工作秩序行为规范

  第二十八条  按时进入工作岗位,上下班不无故迟到、早退。

  第二十九条上班期间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或做私活、串岗、玩电脑游戏、聊天等一切与上班无关的事项,遵守工作纪律。

  第三十条保持好办公室等公共场所卫生,做到勤打扫、勤清理,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并做好保洁工作,做到地面干净、门窗无尘、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第八章 仪表举止行为规范

  第三十一条 穿着得体,仪表大方。穿着服装要注意庄重、清洁、整齐,要讲究个人卫生、面容干净、头发整齐、大方得体。在办公场所不穿拖鞋、背心和短裤,不坦胸露背或穿奇装异服等。

  第三十二条 仪表端庄,不失身份。坐态文雅,站态自然。坐有坐相,站有站相,不根据自己的习惯或舒服与否任意行事。

  第三十三条 尊重他人,礼貌热情,言之有礼,谈吐文雅。在与他人交往中,要彬彬有礼。来访者或领导同志走进办公室时,要起立相迎,并表示问候和敬意;来访者告辞时,要起立相送。

  第三十四条 行为举止,要拘小节。从小处着眼,从小节做起,从小事做起,重视修饰自己的行为举止,站坐姿势端正,不在办公室内高声喧哗和闲谈。参加会议时,要自觉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成振动。不在禁烟区吸烟。

  第九章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规范要求审计机关全体人员认真执行,执行情况列为绩效考核内容。触犯党纪、政纪、法纪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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