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文学社章程如何写

时间:2021-08-31

中学文学社章程如何写

  中学文学社章程如何写?下面请看CN人才网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中学文学社章程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中学文学社章程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社团的名称为“xxx文学社”。

  第二条 本社团由学校里的文学爱好者组成开展文学活动,属学术类社团。

  第三条 本社团是社员们施展才华,倾吐心声,交流学习,陶冶情操的园地。致力于活跃学校校园文化,丰富学生课余生活。

  第四条 本社团以“认识文学,欣赏文学,创作文学”为宗旨,以“让文学之笔自由舞蹈,让青春之梦尽情翱翔”为口号,以促进社员“多写文章,写好文章”为活动目标。

  第五条 本社团社报为《新庆中》、社刊为《xxx》。

  第六条 本社团接受学校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七条 本社团的业务范围:

  (一)积极组织社员进行文学创作和文学交流;

  (二)开展文学征文,挖掘校园优秀人才和优秀作品;

  (三)经常开展各种活动,提高学生文学、文化素养素质;

  (四)积极将校园中的优秀文学作品推向校报、杂志及其他媒体;

  (五)经常和外校文学社团进行交流,加强与学校兄弟社团的联系;

  (六)积极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学生在文学文化方面的意见和要求。

  第三章 会 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社团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校纪校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学习认真,有一定的文学特长和写作爱好;

  (三)拥护本社团的章程,有加入本社团的意愿;

  (四)能积极参加文学社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九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社团文学创作和交流活动;

  (二)参加社团讲座、报告及其他活动;

  (三)优先在社报、社刊上发表文章;

  (四)作品优先对外推荐评奖、发表;

  (五)优先获得本社团各项服务和帮助;

  (六)有权对社团工作进行批评建议和监督。

  第十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社团决议;

  (二)维护本社团合法权益和社团名誉;

  (三)按时参加文学社的会议和活动;

  (四)完成本社团交办的各项工作;

  (五)积极创作,每月上交一篇有质量的个人创作的文学作品;

  (六)积极给本社团提供有关资料,向本社团反映有关情况。

  第十一条 本社团每学期举行一次表彰大会,对表现突出社员进行表彰。每学年评选一次文学社优秀干部、校园十大文学之星、校园文学新秀、文学社投稿积极分子。

  第十二条 会员不参加本社团活动,严重违反本章程,违反校纪校规,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可以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本社团的最高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决定本社团重大事宜。会员大会每学期举行一次。

  第十四条 常务理事会是本社团的常设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落实本社团的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第十五条 常务理事原则上每班一名,作为各班的文学社负责人。社长、副社长、秘书长及文学社部门负责人是当然的常务理事。

  第十六条 本社团根据社员个人表现,可以吸纳其为理事,并根据需要召开理事会议。必要时,也可以安排理事参加常务理事会议。

  第十七条 社长是会员大会和常务理事会的执行者,在闭会期间领导本社团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和常务理事会负责。

  第十八条 本社团的社长、副社长、秘书长、编辑部主任、活动部长、外宣部长、常务理事、理事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学校纪律,思想表现好;

  (二)工作积极肯干,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三)在本社团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力和号召力。

  第十九条 社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并检查落实情况;

  (二)参与召集、主持常务理事会和理事会;

  (三)建议文学社下属机构设置和文学社各负责人聘任;

  (四)建议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五)制定文学社内部管理制度;

  (六)领导本社团开展各项工作;

  (七)决定文学社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条 副社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协助社长做好文学社全面工作;

  (二)具体负责社长安排的'分管工作;

  (三)具体负责本年段的文学社工作。

  第二十一条 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协助社长做好文学社具体工作;

  (二)负责文学社文件等文书起草工作;

  (三)负责文学社相关会议的会议记录工作;

  (四)负责文学社各年段、各部门的联络、协调工作。

  第二十二条 编辑部主任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文学社社报《新庆中》文学专刊的编校工作;

  (二)负责文学社社刊《xxx》的设计、编校工作;

  (三)负责文学社征文的遴选、修改工作;

  第二十三条 活动部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文学社会议的筹备工作;

  (二)负责文学社征文活动的发动组织工作;

  (三)负责文学社校园活动的策划、实施、总结工作;

  (四)负责文学社校外活动的联络、实施、总结工作。

  第二十四条 外宣部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文学社的对外宣传工作;

  (二)负责文学社刊物的对外发行邮寄工作;

  (三)负责文学社对外的联络交流工作。

  第二十五条 常务理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本班社员的稿件收集工作;

  (二)负责本班文学社社报、社刊的分发工作;

  (三)负责本班文学社新社员的推荐工作;

  (四)负责本班非文学社成员的稿件征集工作;

  (五)负责反映本班文学社社员的意见和要求。

  第二十六条 理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协助文学社常务理事开展班级文学活动;

  (二)负责配合学校文学社开展各种文学活动;

  (三)积极带头写稿和参加文学社的各项活动。

  第五章 章程修改程序

  第二十七条 本社团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报会员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从会员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社团的理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