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新政的关注焦点

时间:2021-08-31

网约车新政的关注焦点

  网约车新政终于出台了,那么,下面是小编特地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网约车新政的关注焦点,欢迎大家阅读。

  私家车并不等于网约车

  比起征求意见稿要求驾驶员与平台签订"劳动合同",办法则更改为"根据工作时长、服务频次等特点,与驾驶员签订多种形式的劳动合同或者协议",这使兼职司机成为可能。同时,"不能同时接入两个专车平台"的规定被删除,增加兼职司机的运营空间。

  但是,并不意味这私家车就能成为网约车,新政明确提到:私家车从事网约车服务要将车辆改为网约车性质,司机还要申请网约车驾驶员证。对于目前网约车司机中占比最高的"自带车辆的兼职司机",八年报废机制解除是利好,只是报废标准变为"60公里报废",与现行私家车报废机制一样,而8年之后也只是不能再做网约车。

  八年报废的改变,对于自有车辆的平台也是利好。"原来我们专车的做法是运营两年多就以二手车行驶销售,保证其新车体验;如果八年报废对其残值自然造成影响,反而使我们必须跑满八年,不仅用户体验不好,我们车辆利用率肯定没有出租车多,也是浪费。"此前,神州专车CEO陆正耀曾就征求意见稿对南都记者如是说。

  补贴大战一去不复返

  办法强调"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有为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运营扰乱正常市场秩序",主要依靠低价以及价格补贴吸引客户的滴滴、Uber将不得不作出改变。据央视报道,近期滴滴与Uber等平台进行30%左右的提价。这样一来,其最大杀手锏将不复存在。

  此外,动态调价是目前网约车平台为了适应运力潮汐变化制定的机制,也是其与出租车价格体系最大不同。那么,动态调价是否属于"明码标价"范畴,也需要地方政府进一步解释。针对频发的隐私安全事件,此次办法比起征求意见稿,详细地指出不得泄露的信息包括"驾驶员、约车人和乘客的姓名、联系方式、家庭住址、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地理位置、出行线路等个人信息",并明确规定惩罚措施,如果再出现信息泄露或者司机报复情况,平台需要承担相应处罚及民事或刑事责任。

  明确政府的前置权限

  在总则里,办法强调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管理方案的属地化管理原则,除基本牌照发放、信息共享及行政处罚权限外,地方政府还需要对网约车服务质量进行测评,包括公司基本信息、服务质量测评结果、乘客投诉处理情况等,地方政府对网约车约束力大大提高。

  在核心价格与司机上,地方政府有新增条例的权限。在价格上,"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但地方政府也可以认为需要实行政府指导价;而在司机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审核标准中有一条"城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也给兼职司机的审核增加不确定性门槛,如地方"限迁"政策就可能在其中得以体现。

  一直介乎于"专车"与"顺风车"之间,以"人民优步"及"滴滴快车"为代表的廉价快车应该归属哪里?嘀嗒拼车在回应里明确区分"拼车"与"专车"的区别:"私家车主在上下班的时间、自主出行意愿的基础上分享出自己的空余座位给顺路的乘客,为此车主需要预设路线。车主只接受顺路订单,而不是任意线路订单。"

  这与征求意见稿类似,当时其明确顺风车"不以营利为目的,预设路线"两个标准,但办法中则将顺风车简单定义为"私人小客车合乘"。如果说"人民优步"与"滴滴快车"是顺风车,则其目前的身份还有待地方政府定义;如果说它们是网约车 ,那么"不能低于成本价"将是其悬在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我们也希望各地在落实新政过程中,能够明确对兼职司机区别管理,进一步加大出行领域的供给侧改革。"滴滴在官方回应中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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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

  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6〕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出租汽车行业改革,鼓励创新,促进转型,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和政府引导作用,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的基本思路,推进出租汽车行业结构改革,切实提升服务水平和监管能力,努力构建多样化、差异化出行服务体系,促进出租汽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

  (二)基本原则。

  坚持乘客为本。把保障乘客安全出行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社会公众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经济的个性化出行服务。

  坚持改革创新。抓住实施“互联网+”行动的有利时机,坚持问题导向,促进巡游出租汽车转型升级,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推进两种业态融合发展。

  坚持统筹兼顾。统筹公共交通与出租汽车,统筹创新发展与安全稳定,统筹新老业态发展,统筹乘客、驾驶员和企业的利益,循序渐进、积极稳慎地推动改革。

  坚持依法规范。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强化法治思维,完善出租汽车行业法规体系,依法推进行业改革,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各方合法权益。

  坚持属地管理。城市政府是出租汽车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充分发挥自主权和创造性,探索符合本地出租汽车行业发展实际的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