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学校章程

时间:2021-08-31

职业技术学校章程范本

  以育人培技为本,探索科学有效的职业教育教学方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懂技术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的能自食其力的劳动者。是职业技术学校的服务宗旨,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职业技术学校章程范本,供大家参考,希望大家喜欢。

  职业技术学校章程范本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依据和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教育法规,结合学校实际,针对市内外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的状况,为了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职业教育方针,全面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xx市xx职业技术学校

  第三条 学校性质:学校是一所全日制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制均为三年。学校为民营单位。

  第四条 主办单位:xx市xx教育集团。

  第五条 协办支持单位:市内各级政府各部门及市内外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人民群众及私营工商业者。

  第六条 主管部门:xx市教育局。

  第七条 服务范围:面向市内外初高中应届和往届毕业生。

  第八条 服务宗旨:以育人培技为本,探索科学有效的职业教育教学方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懂技术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的能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第九条 校训校风:诚实、和谐、教书、育人;务实、求真、开拓、创新。

  第十条 教风学风:敬业、爱生、求实、进取;尊师、守纪、勤学、苦练。

  第十一条 办学方向:诚信办校、质量立校、特色强校、科研兴校。

  第十二条 教育理念:遵守“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理念。

  第十三条 育人目标:学会做人、学会求知、学会生存、学会创新。

  第二章 机构设置

  第十四条 学校在xx市教育局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学校设董事会,董事会由董事长和董事等若干人组成。

  第十五条 学校实行董事长负责制,董事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和行政负责人。董事长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在学校董事会的监督下,在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管理下,全面负责学校工作。董事会成员协助董事长负责某一方面或有关方面的工作。

  1、董事长应定期向上级汇报工作,向学校董事会通报工作,自觉接受学校董事会的监督。董事长在对学校重大问题决策前,应主动征询董事会的意见,学校中层以上干部的聘任与解聘,应经校董事会考核、研究决定。

  2、董事长应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接受民主监督。董事长在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决策时,应注意听取教代会的意见和建议。

  3、董事长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工作,接受上级领导的监督和考核。

  第十六条 在学校董事会领导下,在上级群团组织部门指导下,学校设置基层工会工作委员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等组织。

  第十七条 在上级主管部门领导下,在董事会的参与协调下,学校设董事办公室、学生工作处、教务处、团委、总务处、招生就业办等中层机构。

  1、董事办公室在董事长指导下处理学校日常事务工作。

  2、学生工作处负责学生行为规范的管理、学籍档案管理、国家资助款的申报和发放、保险办理及理赔工作,校园安全保卫及综合治理、校园广播室的管理、学生寝室管理、学生会等组织的管理与协调工作。

  3、教务处负责教学教研工作,具体负责教学计划编制及课程安排、职业技能鉴定和技术比武、教学考试考核等工作。

  4、总务处负责食堂监管、教学用品采购及保管、卫生保洁、基建维修等工作。

  5、招生就业办负责招生、学生顶岗实训的安排和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

  第十八条 教研组 根据培训工种及专业情况,分设理论教研组和实训教研组,在教务处指导下开展教学研究工作。

  第十九条 学校设图书资料室,主要负责图书和教材保管以及发放工作。

  第三章 运行机制

  第二十条 学校根据党和国家对职业教育的发展要求,以及业务主管部门的指示,结合新时代需要和社会实际,制定学校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1、学校中期发展规划一般为五年,可与国家及地方政府五年规划在时间上同步。

  2、学校长期发展规划一般为十年,可与国家及地方政府十年规划同步。

  3、学校年度工作计划为公历自然年度,兼顾职业教育教学工作学年度的特点。

  第二十一条 学校工作规划由学校董事会组织拟定,交学校教职工大会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备案或相应批复后,学校方可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 学校及学校内设部门、组织工作规划、计划、方案等在工作实施过程中,要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1、由于政策变更等不可抗拒因素,可作适当变更。变更内容需交董事会通过后予以实施。

  2、注意工作过程中相应文字、图片实物、典型经验、学术成果等资料的整理。

  3、规划、计划、方案等实施结束后必须提前做出相应的工作总结,经董事会通过并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

  4、学校内设部门、组织等,在学校整体规划、计划的指导下,结合本部门、本组织的特点和政策法规以及上级相关部门、组织的要求,结合学校整体工作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作规划和工作计划,交董事长审阅批准后,报上级相关部门,组织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