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写教师招聘简章

时间:2021-08-31

如何写教师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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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师招聘简章1

  为满足学校教学需求,进一步优化师资结构,更好的贯彻落实县委提出的“创建xx教育名城”办学要求,我校今年继续面向高校优秀毕业生招聘部分专业教师,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计划 16人

  语文6人 数学4人 物理2人 化学2人 生物2人

  二、报名条件

  1、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必须是高中毕业直考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须与招聘计划专业相同或相近,必须有高中教师资格证。

  2、年龄要求:本科生不超过30周岁(xxxxx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可适当放宽,上限不得突破35周岁(xxxxxx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爱国守法,文明诚信,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综合素质较高,团结协作能力强。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仪表端庄,无明显生理缺陷;学业成绩优秀,口齿清晰,表达能力较强,具有省语委颁发的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等级证书。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我县公开招聘的后备教师;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未毕业的(也不能用已取得学历学位报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学校在xx一中网站和中国教师招聘网发布招聘信息。自发布之时即可报名,应聘者可将个人简历直接发到邮箱:xxxxxxxxxxxxxxx;

  2、现场报名:学校派专人到省内几所师范类重点大学现场接收应聘者报名并进行初审;

  3、需提交的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个人简历(应届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即可);其它证明个人能力水平的相关证件。均要复印件,待正式测试报到时再查验原件。

  4、报名截止时间:xxxx年7月15日12:00。

  5、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7月15日12:00前到xx一中办公室缴纳专业水平测试考务费40元,教学能力测试考务费70元。

  6、核减计划:网上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对紧缺岗位报考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四、考试时间

  7月15日下午2:30--5:00进行笔试(专业水平测试);

  7月16日上午8:00进行面试(教学能力考评)。

  五、选聘程序

  1、资格初审:

  招聘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含节假日),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

  2、专业水平测试:

  采取笔试的形式进行,内容为应聘学科高中学段专业知识,试题难度等同于高考水平,满分100分,由评委组统一阅卷。

  为确保招聘质量,笔试成绩公布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计划数和考试成绩分别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内,按照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

  3、教学能力考评:专业水平测试成绩合格者参加教学能力考评,采取现场讲课形式进行,时间15分钟,满分100分。由评委组现场打分,并填写书面评价及录用建议。

  4、排名公示:按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分别占40%和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以学科为单位进行排序,确定拟录用及递补资格人员名单予以公示(5天)。总成绩相同者,按照教学能力考评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最终名次,以上条件仍相同者采取增加专业测试的方式予以确定。对成绩不合格者一次性淘汰。

  5、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二)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范围人选。除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以外,还应符合《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要求;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未经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放弃资格和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岗位空缺,依次递补。

  6、递补聘用:若有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聘用者,招聘领导小组在公示的递补人员中按综合排序确定递补人选。

  7、聘用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复审时,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有制造假学历、假证明、替考等弄虚作假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8、聘用

  (一)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对合格人员由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凭《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二)被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聘用人员相关待遇按照用人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