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会章程

时间:2021-08-31

同学会章程

  同学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XX大学信宜同学会(简称:XX信宜同学会)是由在校同学、毕业校友,基于团结友爱、互助互利的原则,而筹建的一个非盈利性组织。其目的在于,增进XX信宜在校生、XX信宜校友以及社会各界人士之间的交流,促成资源之整合与共享。

  第二条 本组织机构日常运作总址位于XXX(即XX大学)。

  第三条 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且不与现行社会伦理道德相驳之前提下,本组织以“服务同乡,增强交流”为宗旨,以增进信宜在校生、信宜毕业校友以及社会各界人士之间的交流、增强同乡的凝聚力为目标。同学会代表着全体会员的利益,是联系在校同乡与毕业同乡之间的重要桥梁。

  第四条 同学会开展的活动主要是服务同乡,娱乐同乡。常规活动有:接待以及服务同乡新生(迎新)、组织同乡交流联谊(XX大学茂名地区体育节)、欢送毕业同乡庆典活动(送旧)。特别活动有:组织同乡出游、假期小聚会、寒暑假及各法定节日组织包车等。

  第二章 会员

  第五条 同学会是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

  第六条 满足以下条件的人才允许加入XX信宜同学会:

  1、从XX大学毕业的信宜人

  2、在XX大学学习或工作的信宜人

  3、同时必须承认本会章程,愿意参加同学会组织并能够积极参加同学会活动,执行同学会决议。

  第七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 参加组织有关会议,阅读有关文件,有机会接收到各类有用的信息和建议,广交人脉。

  (二) 在组织会议和活动中,参加讨论并对组织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

  (三) 享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四) 分享信息,得到组织的帮助。

  (五) 向组织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和帮助。

  (六) 对组织的决议有不同意见,可以声明保留及提出建议。以及揭露有关组织和会员的违纪行为。

  第八条 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认同现行社会主流价值,不以个人或者同学会的名义做有违国家法律法规与社会伦理道理的事情。

  (二) 认真学习本会章程,努力进步,提高个人素质和为本会会员服务的本领。

  (三) 执行本会决议,带头积极参加同学会组织的活动,维护本组织的团结和统一,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组织内的一切分裂活动。

  (四) 随时保持和组织的密切联系,及时向组织反映各种信息和情况,维护信宜人在深圳的正当权益。

  第九条 加入同学会的人,须认真填写《信息登记表》。以便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能够拥有自由、便捷、无障碍的沟通环境!

  第十条 会员有退会的自由。

  会员缺乏团体意识,不履行会员义务,不符合会员条件,经帮助仍无转变的,应劝其退会。

  三 组织机构及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同学会设同学委员大会,大会设有以下职位:

  (一)委员大会主席:对内负责协调组织内部的所有工作,对外代表同学会的的形象,代表同学会参与其他类似性质的组织机构之间的交流,其任职的必要条件为优秀的毕业校友。

  (二)委员大会首席顾问:参与解决同学会日常运作中所出现的问题,合理维护同学会会员之间的关系,其任职的必要条件为在组织中有一定的贡献,并且与大部分会员的关系都比较好的会员。下设校友顾问团、在校生顾问团。

  (三)委员大会首席执行理事:认真执行委员会的决议,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委员会,其任职的必要条件是XX大学的在校生,且在校具有一定的人脉关系。下设活动策划理事、财会核算理事、信息处理理事。

  主席

  首席顾问、副主席

  在校顾问团

  执行理事会

  校友顾问团

  活动策划理事小组

  财会核算理事小组

  信息处理理事小组

  XXX大学学生会

  X年X月X日

  同学会章程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全称:XX中学七四届同学会(以下简称同学会)。

  第二条、 本会的性质:是XX中学七四届同学自愿组成的`非政治性、宗教性、营利性的联谊互动组织。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道德风尚。重温昔日情怀,延续同窗情谊,促进同学之间的友谊长期发展。秉承“和谐友爱、健康快乐、内外同心、共创辉煌”的理念。广泛联系沟通信息,发起公益活动,回报社会。

  第四条、 会员之间是平等的关系,应互相尊重,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团结协作。

  第二章、 会员

  第五条、 凡是XX中学七四届同学都是同学会会员。

  第六条、 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同学会章程,积极参加理事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热爱公益事业,充分发挥在各行业的优势,为会员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三)、维护同学会的名誉和利益,不发表不利于团结的言论,不做损害同学会集体利益的事。

  第七条、 会员的权利:

  (一)、对同学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表决有关的决议。

  (二)、参加 同学会各项聚会活动,分享同学会的信息,享受同学会资助。

  (三)、在同学会网站和有关刊物上参加讨论,发表文章,书画,图象和倡议。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议事规

  第八条、 同学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同学会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为最高执行机构,理事会设名誉会长若干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2名,组织委员若干名,宣传委员若干名,会计1名,出纳1名。

  第九条、 根据理事会会议决定,暂不设会长,由副会长组成常务理事,实行集体议事,分工负责。

  第十条、 理事会:

  (一)、定期组织全体会员开展聚会活动。

  (二)、执行常务理事会议的决定。

  (三)、充分发挥桥梁作用,加强与母校及各界交流。

  (四)、同学会重大事项的讨论决定。

  (五)、为筹集同学会基金,带头、鼓励会员向同学会捐款、捐物。

  第十一条、名誉会长:全面指导、监督同学会各项工作,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密切海内外同学的联系,争取海内外会员多捐款项。

  第十二条、副会长(常务理事)

  (一)、审议理事会提出的有关事项。

  (二)、总体负责同学会相关的工作安排及计划。

  (三)、代表同学会处理日常工作事项。

  (四)、监督同学会的资金使用情况。

  第十三条、秘书长和副秘书长

  (一)、起草有关决议、报告

  (二)、负责记录理事会、常务理事各种活动、会议议事讨论或决议。

  (三)、管理同学会有关的资料、文件、记录、资金。

  (四)、协调常务理事处理相关的事项和交办其它工作。

  第十四条、组织委员:

  (一)、了解和掌握国内国外会员的基本情况,居住地址和联系方式(电话、网络);平时多与同学联系沟通,及时掌握有关材料,为常务理事提供信息便于决策。

  (二)、配合理事会组织、策划会员参加一些集体活动,增强凝聚力。

  第十五条、宣传委员:

  (一)、关注和了解同学们的思想情况,大力宣传、通报同学中涌现出成功人士,好人好事。

  (二)、鼓励会员积极主动撰稿,收集投稿资料并在网站发表。

  第十六条、会计、出纳:主要负责同学会资金管理,每季度在网上公布收、支情况,凭证记帐、算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及时提供有关收、支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