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工作计划(2)

时间:2021-08-31

  2018年卫生监督工作计划二

  为了加强全县学校卫生工作,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做好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现将我县2018年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学校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教学环境及生活设施卫生监督检查,不断推进学校卫生各项工作,改善教学卫生环境,进一步提高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水平。

  二、工作内容

  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及托幼机构开展卫生监督检查,监督覆盖率100%。检查的重点是:

  (一)生活饮用水卫生:全面掌握我县学校及托幼机构供水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供水设施设备卫生状况及学校开水供应情况,有效防范传染病的发生。

  (二)传染病防控工作:督促指导学校按照卫生部、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建立和完善传染病防控制度,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有效防范传染病疫情在校园内的发生,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三)教学环境、生活设施卫生情况:加强对校舍、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卫生保健室配备等基本卫生条件的监督检查,对学校内影响学生健康的教室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以及黑板、课桌椅等教学卫生环境开展监督检查。

  (四)学校健康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健康教育进校园活动”,在宣传健康知识的`同时,注重季节性、传染性疾病及个人卫生防暑等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学生提高个人疾病防范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在春季和秋季学校开学之际,积极协调县教育体育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学校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落实到位。检查结束,完成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二)在开展好专项检查的同时,认真做好学校日常卫生监督工作,特别是对专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学校进行重点监督,做到有问题不放过,整改意见落实不到位不放过,并做好现场检查痕迹管理工作,规范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及卫生监督意见书。

  2018年卫生监督工作计划三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切实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提高学生健康水平。从学校实际出发,立足学生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培养,推动学生身体和心理素质的不断提高,加强对学生的健康状况监测,及时做好传染病、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工作,促进学校卫生工作再上新台阶,创出新业绩。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健康教育。

  1、按照上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检查评估细则要求,做好各项卫生工作。

  2、认真上好健康教育课,做到有教师、有课本、有课时、有评价,确保学生健康知识合格率达90%以上。

  3、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做好防传染病宣传及预防艾滋病教育。

  4、重视学生心理、生理健康教育,开展青春期卫生讲座,。

  5、着力培养学生卫生习惯,做到常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不喝生水,不随地吐痰等,确保学生健康行为形成率达80%以上。

  (二)做好学校卫生监督工作。

  1、做好学生病假统计工作。

  2、做好教学卫生管理与监督,逐步使学生课桌椅及采光照明等符合卫生工作要求。

  3、认真监督学校饮水卫生及食品卫生,开展经常性的食品卫生检查,杜绝食品卫生事故发生。

  (三)开展学生常见病防治。

  1、继续开展防近工作,及时掌握学生视力动态,对近视新发病率及假性近视及时督促矫正,随堂纠正学生读写姿势(一尺一寸一拳),不疲劳用眼,按时下课,保证学生课间休息时间。

  2、提高眼保健操质量,保健教师要及时检查学生眼保健操情况,对穴位按压不准确的及时予以纠正,保证每天两次眼保健操。

  3、根据传染病在不同季节的流行特点,认真做好预防宣传工作、消毒隔离工作。

  4、做好计划免疫接种证的查验工作、学生计划免疫工作。

  5、配合防疫站广泛开展对近视、沙眼、龋齿、肠道蠕虫、肠道传染病、贫血等疫病的防治,加强对残疾体弱学生的医学照顾和心理卫生工作。

  6、积极开展对口腔卫生知识的宣传。

  (四)积极做好创建工作。

  1、按照学校卫生工作要求,认真积累健康宣传资料,为创建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据和准确的数据。

  2、继续通过红领巾值岗对各班进行卫生评分,评流动红旗(一周一次),室外继续划分责任包干

  区,定班定人负责,保持室内外清洁整齐。

  2018年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四

  为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市卫生监督所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提升卫生监督执法水平,更好地适应杭锦后旗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健康的需求,旗卫生监督所将在旗委、政府决策指引下,全力推进全旗卫生监督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人的工作计划。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加强监督管理,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改革发展,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切实维护好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和医疗服务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一、进一步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按照自治区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试行)》的要求,以加强内涵建设为重点,强化科学管理,健全运行机制,着力构建高效统一的卫生监督体制。

  1、加强卫生监督能力建设。进一步理顺卫生监督工作职责,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效率。加强卫生监督机构建设,使卫生监督的工作经费、执法装备等按照有关规定达到要求,着力提高卫生执法技术手段。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业务知识、操作技能)工作,不断提高卫生监督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按照卫生部《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员管理制度,加强卫生监督队伍规范化建设。加大对卫生监督人员职业道德和廉洁自律教育的力度,建立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监督队伍。

  2、开展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推进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实施《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制度》,按照卫生部《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加强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稽查行为,建立稽查信息通报机制,组织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专项稽查,不断提高稽查工作质量。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责任制的考核和检查。

  3、加强卫生监督信息网络建设。健全市旗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立卫生监督基础数据库,加强卫生监督统计报告工作,及时准确地统计、处理和发布卫生监督信息。

  4、完善投诉举报机制,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及时处理群众反映和投诉举报的信件,努力解决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健康安全。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的建设,健全机制,明确职责,认真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成员的培训、演练,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5、根据卫生部办公厅下发的《卫生监督执法考核评议量化指标体系》的相关要求建立对卫生监督工作质量和完成情况量化考评制度,做到考核目标责任化、考核指标科学化、考核过程经常化和全程考核公开化。切实促进卫生监管模式的转变和执法效率的提高。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

  1、按照行政审批管理制度的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卫生许可工作要与卫生监督发展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为原则,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许可效率,提高服务相对人满意度,缩短许可项目平均办结天数,提高许可项目(审批时限)办结率。

  2、 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受理窗口形象,逐步建立服务承诺、首问责任、限时办结制度;继续完善和强化办事公开制度,通过信息化系统,提供有效审批结果和许可内容信息查询。

  3、优化卫生许可工作流程,统一窗口受理,严格按照资料审核、现场审查、行政审批程序,提高卫生许可工作效率。

三、加大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监管力度

  加大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饮水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医疗机构、传染病管理的监管力度,促进区域公共卫生状况不断改善,全面加强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等公共卫生重点领域的监管,巩固卫生城市的创建成果。

  1、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继续推进集中空调卫生监管,扩大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抽检工作,及时做好数据的汇总分析工作。开展大型餐饮场所和宾馆的控烟工作,推动建立禁烟区域示范单位。在游泳、沐浴、美容美发和旅店等公共场所建立卫生状况公示栏制度。

  2、加强生活饮用水及涉水产品卫生监督。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有重点、针对性地组织实施生活饮用水和产品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确保人民身体健康。

  3、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继续做好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和夏秋季肠道传染病的防控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对人禽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手足口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疫情事件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管。全面提高医疗废物规范处置、安全管理水平。

  4、加强职业卫生监督。以职业危害因素申报为基础,全面推进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要达到100%。加强放射防护?督管理,规范放射诊疗机构许可证工作,做好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5、做好卫生监督宣传工作。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服务相对人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做好打击非法行医、采供血机构血液安全等工作的宣传报道。

  6、加强医疗服务和血液安全监督。巩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和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和血液安全的日常监督,以投诉举报和违法医疗广告为线索,做好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的医疗服务监督执法力度,坚决打击各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实行医疗机构分级分类监管,完成门诊部以上医疗机构设立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工作,及时更新公示栏的内容。广泛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和医学科普知识宣传,加强医疗执业人员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医疗服务监督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