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定点扶贫工作计划范文(2)

时间:2021-08-31

  2017定点扶贫工作计划(二)

  根据区扶贫开发领导组、中共金安区委组织部转发《安徽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关于建立“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定点帮扶制度的实施意见》(金扶组〔20xx〕4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建立“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定点帮扶制度(以下简称“双包”)就是对全镇每个村都确定一个定点帮扶责任单位,每个建档立卡的贫困户都确定一名帮扶责任人,通过开展“双包”定点帮扶,进一步强化包村帮扶单位和包户干部的扶贫责任,广泛调动各方面力量参与精准扶贫,帮助贫困户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加快脱贫步伐。

  二、参与包村单位

  镇直各单位、驻镇各单位、镇辖区内“四上”企业,按照区级要求,由镇党委、政府统一在本镇范围内安排包村扶贫(见附表)

  三、单位包村职责

  1、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农村工作特别是扶贫开发的重大方针政策。帮助落实好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协助监督、检查各类扶贫项目的实施和管理。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走访帮扶村,开展调查研究和送温暖活动。

  2、根据帮扶村的致贫原因和发展需求,帮助帮扶村科学制定扶贫开发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落实帮扶措施,促进帮扶村整体脱贫。

  3、发挥单位优势,统筹各类资源帮助帮扶村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帮助贫困户开展实用技术培训,组织有转移就业意愿的贫困户劳动力进行技能培训,并实现转移就业;根据所帮扶村实际,帮助帮扶村培育和发展稳定增收的主导产业和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帮助改善帮扶村内的道路、农田水利、生活用水、用电、村容村貌等公共基础设施;帮助贫困户解决危房、就学、就医等实际困难;帮助帮扶村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发现问题要及时向镇党委、政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四、干部包户人员及职责

  1、干部包户人员

  建档立卡的贫困户,经驻村干部核实后,由包村帮扶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进行结对帮扶,可以一人联系一户,也可以一人联系多户;对包村帮扶单位人员编制少,不能全部包扶贫困户的,由所在村村干部负责联系。贫困户中的五保户和无劳动能力的低保户原则上镇民政工作人员和村干部联系。帮扶责任人的基本情况要分别填写到国家统一印制的《贫困户登记表》和《扶贫手册》。

  2、包户人员职责。

  (1)、在镇、村干部的指导与协助下,了解掌握贫困户家庭情况及致贫原因等。

  (2)、根据贫困户的实际情况,帮助制定具体帮扶计划,落实帮扶措施。

  (3)、定期走访贫困户,帮助解决发展生产、增加收入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和困难,使其尽快脱贫致富。

  五、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

  镇直各单位、驻镇各单位、镇辖区内“四上”企业要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负责扶贫工作。各单位于2月10日前将《孙岗镇包村帮扶单位基本情况登记》和《孙岗镇镇直(驻镇)单位、规模企业干部包户情况统计表》报镇党政办。

  2、核实情况

  包村扶贫单位要按照镇统一安排,抓紧时间确定本单位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和参与干部职工包户人员,及时到所帮扶的村开展对接,按照村里提供的贫困户名单,上门走访,逐户核实,确定结对帮扶对象。将家庭中有劳动力、有脱贫愿望和脱贫希望的贫困户确定为干部包户对象。坚持扶贫开发与计划生育工作相结合,将帮扶村中的计划生育户和单亲特困母亲户作为包户扶贫重点。根据帮扶村内贫困户数和单位帮扶人员人数,科学均衡安排包村干部包户工作,并做好贫困户信息采集、录入、帮扶村贫困户帮扶措施制定等工作。

  3、强化督查

  镇扶贫部门将定期不定期地对“双包”工作进行督查,同时建立包村包户工作考核制度,每年对包村帮扶单位和包户干部帮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议,确定等次,对考核优秀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三年包村期满,要对包村包户工作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包村单位要继续履行包村责任。

  4、全面推进

  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双包”工作,力求做到扶贫“双包”工作全覆盖,所有涉及的包村的各单位和企业要积极做好本单位扶贫“双包”工作,集聚帮扶力量,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实现包户扶贫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