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牧局年工作计划范文(2)

时间:2021-08-31

  四是要加强草原防火工作。按照新颁布的草原防火条例,加大宣传力度,增强防火意识。要把防火站项目建设好,完善草原防火应急预案和草原灾害应急反应机制,积极开展灾害防控演练和预案演习,确保具备重大火灾的扑救能力。2008年草原火灾的过火面积要控制0.3‰以下。

  4、加强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

  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要按照“力争疫情不发生,确保有疫不扩散”的防控目标,努力提高禽流感、口蹄疫、猪蓝耳病、布病、结核等病的防控能力。

  一是加强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5个基层动物防检分站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运行机制,更好地承担起动物防疫、检疫、监督职能。要重点加强村级防疫员队伍建设。

  二是提高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把基础免疫放在首位,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继续实行“五强化两强制”的综合防治措施,散养畜禽实行春秋集中免疫与常年补针相结合,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全面推行强制免疫和程序免疫。要进一步抓好消毒、免疫抗体监测、疫病监测、完善应急机制等工作,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布病、猪瘟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100%。要加强动物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和市场检疫,确保动物源食品安全。

  三是加大药政管理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兽药行为,特别要加大疫苗市场监管和查处力度,规范兽药、兽用生物制品市场。

  四是要不断完善各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预案,确保应急指挥、应急物质、应急队伍“三到位”,开展扑灭重大动物疫病模拟演练,一旦发生疫情,确保疫情扑灭在疫点上。

  5加强龙头企业建设,推进产业化进程

  一是树立行业龙头,明确扶持重点。乳品加工以宏冠、张北乳业、宏鹿乳业、鹿源等四家企业为龙头,下大力抓好15个奶牛养殖小区;牛、羊、猪肉加工以现有38家企业为龙头,同时积极谋划引进肉牛加工龙头企业,提高肉牛和奶牛公犊的育肥加工效益。

  二是加强基地建设,发展规模养殖。畜禽养殖基地要按照全县区域区划,引导农户由家庭分散饲养向小区、规模养殖场转变,把养殖小区和规模化养殖场建成龙头企业主要原料基地,加快优质奶源基地和肉食品基地建设步伐。

  三是继续完善畜禽养殖协会,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主要在养殖重点乡镇建立一批畜禽养殖协会,充分发挥养殖户与龙头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确保生产者、经营者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四、主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目标

  确保以奶牛为主的畜牧业健康发展,是各乡镇及农牧部门的重要职责。因此,必须加强领导,统一认识,坚定发展奶牛的信心。要把农牧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分解到各乡镇,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并作为考核工作和实绩的重要内容,使农牧业发展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强大氛围。

  2、加强项目建设,加大引资力度

  2008年,要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大跑部进京、跑省进厅力度,加强农牧业经济技术合作,以增强我县农牧业的发展后劲。同时,我县农牧部门及各乡镇要积极争取本县财政和金融部门支持,加大对农业和畜牧水产业的投入。

  3、抓好典型示范,带动结构调整

  要以农牧业重点基地建设和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为突破口,发现、培养和树立结构调整的好典型。通过典型示范引路,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带动和促进全县农业结构调整工作的健康发展。今年,全县在种植业方面要抓好5个调结构、促增收的典型,养殖业方面也要抓好5个高产高效典型。同时,每个乡镇都要抓好2-3个好典型。

  4、搞好科技培训,开展三个促进

  一是要充分利用冬春农闲季节,组织县、乡农牧业科技人员,采取集中办班、以会代训、走村串户、广播宣传、播放科技录像、印发技术资料等多种形式,在全县范围内广泛深入地开展促进结构调整、促进技术推广、促进农民增收的“三促进”农牧业科技培训活动。全县计划培训干部、农民10万人次。

  二是开展“一乡一品”农业科技示范活动。通过加强政策引导,强化科技支撑,完善服务网络,为各示范乡镇产业科技示范园建设奠定良好基础,确保示范乡镇有推广项目,有培训场所等,基本上符合农业科技园建设的要求。

  三是要认真组织实施“科技入户示范工程”。要加强引导,健全机制,规范程序,以推广农牧业新技术为重点,加大农牧业“科技入户工程”实施力度,培养一批农村农牧科技带头人,带动周边种养户学科技,逐步建立依靠科技增收致富的长效机制。

  5、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兴农促牧

  一是要加强对《农业法》、《种子法》、《农业技术推广法》、《畜牧法》、《动物防疫法》、《草原法》、《渔业法》、《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应急预案》、《渔业行政执法六条禁令》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同时,要经常开展自查自纠,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二是要广泛深入搞好宣传,让广大种养户和企业知法、懂法、守法。三是要加大执法力度,及时查处违法违规案件,依法兴农促牧,依法兴渔。

  6、监管农畜产品,确保质量安全

  为确保我县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护环境,增强农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必须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全面禁止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五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在农业上的使用,进一步加大对瘦肉精、苏丹红等违禁药品和饲料添加剂查处力度,规范饲料生产、经营和使用三个环节。建立健全农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加强农业投入品管理,加大兽药、饲料添加剂投入品及肉类检疫监管力度,广泛宣传,彻底清查,坚决打假,规范经营行为,净化农畜产品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