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简报

时间:2021-08-31

  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简报(一)

  23日,来自湖南省株洲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消息,为进一步加大全市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力度,切实消除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隐患,该局将在株洲全市开展为期2个月的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重点检查上半年春季校园整治行动及日常监督检查中存在问题较多的食品经营单位,督促学校利用暑期时间对食堂进行改造完善。检查是否持有有效许可证及有效健康证明,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是否保持环境卫生整洁,是否落实索证索票制度,是否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等不合格食品,是否使用不合格塑料袋包装即食食品等。

  同时,在整治过程中将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学校创建和“明厨亮灶”工程,促进学校自觉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诚信自律意识、规范食品经营行为。

  数据显示,截至今日,执法人员共检查食品经营单位509家,责令整改122家,查处案件2起。

  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简报(二)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全市在校师生饮食安全,近日,市食品安全办联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局印发了《安康市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开展为期1个月的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整治以2016年春季学校开学为重点时段,以全市各大中小学校、幼托机构和校园周边为重点区域,以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校外托餐场所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食品摊贩、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场所,严格落实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的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学校及校园周边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提高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水平。

    市县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大专项整治力度:一是严格核查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单位的许可情况和经营条件,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户。二是督促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食品留样、餐饮具消毒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认真排查食品安全隐患。三是加强校园周边食品摊贩和学生校外托餐场所的监督和备案管理,严格按照《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和《陕西省学生校外托餐场所食品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对校园周边食品摊贩加强管理,积极引导学生和家长到符合托餐条件的场所进行就餐。四是强化对学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学校桶装饮用水的监管,确保学生吃上放心配送餐、喝上放心饮用水。五是对所有的学校、幼托机构食堂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全面排查风险隐患。督促学校食堂做好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接受广大师生和群众监督。

    《方案》要求,教育部门要在开学初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校刊、宣传栏、校园广播、主题班会、学校食堂开放日等多种途径,向在校师生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知识,增强师生自我保护意识。各级食品安全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部门要积极联合公安、工商行政管理、城管等相关部门,加强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全面整顿规范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单位的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同时要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12331”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热线作用,鼓励在校师生、学生家长以及群众对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全民参与,共同监督,保障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