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简报(3)

时间:2021-08-31

  新政解析:备付金集中管理 统一缴存

  在实际操作中,非银行支付机构手里握着客户大量的预收待付货币资金,这部分备付金不属于支付机构的自由财产,但因其被支付机构分散存放,不利于有效监测,也存在被挪用的风险。

  这些非银行支付机构,自创体系绕过银联直连银行,将客户备付金以自身名义在多家银行开立账户分散存放,平均每家支付机构开立客户备付金账户13个,最多的开立客户备付金账户达70个。不仅接口重复,而且开设多个备付金账户,关联关系复杂且透明度低,从某种意义上看,第三方支付机构各自构建支付清算体系,却游离在现有金融系统之外。

  1月7日,人民银行公告称,已依法注销上海畅购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支付业务许可证》,并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涉嫌犯罪线索移交司法部门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这是继去年浙江易士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和广东益民旅游休闲服务有限公司之后,央行吊销的第三张支付牌照。在人民银行的通告中,这些被请出局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存在的一个共同问题:大量违规挪用客户备付金。

  以浙江易士为例,经人民银行执法检查确认,该存在以下严重违规问题:一是通过直接挪用、向客户赊销预付卡、虚构后台交易等方式,大量违规挪用客户备付金,造成资金链断裂,预付卡无法使用,持卡人权益严重受损;二是伪造、变造支付业务、财务报表和资料,欺骗、掩饰资金流向;三是超范围违规发行网络支付产品。

  《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指出,通过制定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方案,要求支付机构将客户备付金统一缴存人民银行或符合要求的商业银行,有助于加强账户资金监测,防范资金风险,切实保护客户合法权益。

  而在此之前,人民银行就曾多次发文规范备付金业务,明确提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挪用、占用、借用客户备付金,不得擅自以客户备付金为他人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