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罚“老赖”专项工作简报(2)

时间:2021-08-31

  简报二:

  内蒙古自治区察哈尔右翼后旗人民法院日前开展执行专项行动,形成了打击“老赖”的高压态势,营造了浓厚的强制执行氛围。

  察右后旗法院制定了执行专项行动——“霸王风暴”活动工作方案,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专项行动,院内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同时争取当地政法委对专项行动的支持,协调当地执行联动单位,集中力量配合法院执行行动。

  行动开始后,执行小组分兵出击,对一直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展开拉网式搜寻,对一批抗拒执行、故意拖延的被执行人进行强制执行,对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依法集中采取罚款、拘留、搜查等强制措施,造成声势,打击被执行人的嚣张气焰,形成强大的威慑力,力促一批执行难案件得以执结。执行首日,就有两名被执行人主动还款。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执结案件25件,结案标的额244.5万元。

  简报三:

  7月15日,被执行人小罗主动找到沙县法院执行法官姜长生,要求还申请执行人沙县农商银行贷款12万元。原来,小罗在沙县新闻播出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看到了自己的名字,心生愧疚,便找亲戚朋友帮忙,把欠银行的贷款还上了。

  据悉,为打击“老赖”,沙县法院成立涉金融专项执行活动领导小组,按照12个乡镇街道进行片区划分,对邮政储蓄、农村信用社等6家金融机构在该院的诉讼案件进行逐件过滤,分为紧急和一般案件,从恶意逃废债务的企业和个人入手,突破执行标的较大、近期可能执行的案件。及时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纳入最高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在省高院政务网“执行公示栏”和沙县法院网“执行信息公开栏”进行公示,并在《沙县新闻》、沙县金融服务中心LED屏幕上予以曝光。

  此外,该院对涉金融专项执行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报道,在《法制今报》《光明网》《福建法院网》等报刊、网络刊登新闻报道,加大宣传执行法律依据和政策法规,促使45名被执行人自动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