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大调解工作简报(2)

时间:2021-08-31

  【二】2016年大调解工作简报

  为适应新形势下基层矛盾纠纷增多、类型多样化的要求,今年以来,南江县司法局深入基层调研,不断创新调解机制,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通过“五项措施”抓实人民调解工作,有效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在全县48个乡镇建立(乡)镇、村、社三级人民调解组织,根据换届选举情况及时调整、充实、规范人民调解组织,扩大人民调解工作覆盖面,并建立婚姻家庭纠纷、医疗纠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等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

  健全矛盾纠纷预警、排查、调处机制。组织各级人民调解员经常性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对排查的矛盾形成专项报告,对照报告及时组织人民调解员调处。

  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三调联动”大调解工作机制,有利于整合调解资源,强化调解功能,形成工作合力,及时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加强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利用“法律明白人”培训的契机,对辖区内的3073名人民调解员开展了50多场次的人民调解员培训,提高了调解员的调解技巧,丰富了调解员的法律理论知识。

  五是完善人民调解档案工作。认真做好调解工作的各类台帐,收集人民调解工作的所有资料,及时做好资料的存档、上报,认真制作案件卷宗。经常对照检查,真正做到件件在案,案案清楚,记录有序,整理规范。截止目前,南江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 5192件,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2016年大调解工作简报

  新年伊始,为进一步抓好人民调解工作,促进辖区社会和谐稳定,近日,固始县司法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2016年人民调解工作,确定了“三大理念”引领2016年人民调解工作开展。

  一、“调普结合”

  改变过去单纯调处模式,确定“调普结合”的调解新理念,将调处与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充分结合,通过“一事一法”、“以案析法”的方式,为当事人及周围群众普及法律知识,结合“七五普法”、“法律六进”等活动,把提高全民法制观念与化解矛盾纠纷充分联动起来,使每一次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都成为普法宣传的途径之一,有效地增强调处综合效应。

  二、“以法为本”

  “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是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原则。在化解民间纠纷时,我们将树立“以法为本”的调解理念,更多地注重从法律的角度对矛盾纠纷进行深入剖析、抽丝剥茧,以分清责任,明辨是非,让当事人明白自己所享有的法定权益或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三、“便民利民”

  继续加强人民调解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把解决好、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最高追求。确定“便民利民”的调解理念,根据矛盾纠纷的性质、难易程度和当事人的具体情况,从便民利民的角度出发,充分利用“村头”、“地头”、“街头”调解等方式,因地制宜、因人而异、不失时机地开展调解工作。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对化解矛盾的新要求,坚持“应调尽调”,积极帮助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2016年以来,全县共调解矛盾纠纷1227件,调处成功1203件,调处成功率达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