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伊始,为确保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沂水县泉庄镇组织食安办、食药所、中心校对辖区8所学校(含幼儿园)食堂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消除学校食品安全隐患保安全。
此次检查重点检查学校(幼儿园)食堂经营资质、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等制度落实情况、是否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餐饮具和工用具消毒清洗设施是否齐全、食品留样是否规范、食品原料采购是否索证索票、从业人员是否健康体检、是否采购贮存使用“三无”或过期食品等不合格食品等内容。此次检查共查出隐患16条,执法人员依法责令相关负责人限期整改。
在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的同时,检查组还结合日常巡查,通过发放明白纸,签订承诺书等方式,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学校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强化食品安全的观念,营造良好的校园食品安全氛围切实保护好广大孩子的身心健康,为他们提供一个良好的校园食品安全环境。
当前,全区中小学已陆续开学,为切实做好开学期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山亭区局从2月13日开始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周的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大检查活动。
此次专项检查,该局划分五个帮包组,由科级干部带队,工作人员全体出动,对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校外托管机构食堂,中小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面向学生经营的食品店、餐饮店和食品摊贩进行拉网式检查。此次检查按照《山东省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要求,重点检查学校食堂资质证明,以校(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情况,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配备情况,以及食物中毒预防控制措施、从业人员体检培训、环境卫生、设备设施、原料及食品添加剂等的采购储存、食品加工制作、销售供餐、食品添加剂使用、餐用具清洗消毒、留样及餐厨废弃物管理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