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是社会中重点人群,是一支灰色大军,是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做好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监管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对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我县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基本情况
社区矫正人员是指对罪行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罪犯或经监管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在社区服刑的人员,包括被判决管制、被宣告缓刑、被裁定假释、被暂予监外执行的人员;刑释解教人员是指回归社会五年内的刑满释放人员和三年内的解除劳教人员。自2007年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601人,累计解除矫正258人。截止7月底,共有在册矫正对象343人,其中管制2人,缓刑301人,假释35人,暂予监外执行1人,剥夺政治权利4人(按规定8月底前交公安管理)。全县共有刑释解教人员996人,其中五年来刑释906人,三年来解教90人;五年来共帮教期满1139人。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
首先,县领导高度重视。县委、县政府领导多次检查指导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并将把此项工作列为社会管理创新的一项重要内容;县人大将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列入人大视察重点项目;县政协将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纳入资政会的主要内容;县综治委将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作为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和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并纳入年终综合考核范围。其次,工作网络不断健全。县成立了县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县政府分管县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领导为成员,司法局局长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各乡镇、村亦相应成立了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机构,形成了县乡村三级工作网络。今年,县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召开了两次季度例会,分析总结前一阶段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内容。再次,工作机制日益完善。由综治办牵头,召集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公安局多次召开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联席会议,就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对象的监管和帮教问题进行协商。司法所与公安派出所建立了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会商议事制度,并每月组织一次对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大走访,联合查找、追逃脱管漏管对象,保证了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依法开展和正常运行。第四,工作机构得到加强。经县编委批准,在县司法局基层股以加挂的形式设立“社区矫正工作股”,具体负责对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的管理指导,组织协调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负责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同时,工作队伍进一步壮大。截止6月底,全县共建矫正工作小组136个,社会工作者406人,社会志愿者716人。
(二)大力宣传,不断扩大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影响。
一是举办培训班和召开会议进行宣传。先后举办三次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业务知识培训班,共培训200人次,各司法所以召开会议的形式进行学习宣传,受教育者达700余人。二是利用媒体广告进行宣传。在《安庆日报》“宿松周刊”开辟了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知识问答宣传栏;在县长途汽车站电子显示屏滚动宣传《社区矫正实施办法》;通过司法短信平台向公众发送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知识短讯;在县城“法制广场”开辟了宣传专栏。三是设立站点进行宣传。在县城闹市区设立宣传站点,发放宣传资料,共发宣传单和宣传册6000余份。通过深入宣传,有力提升了提升社会知晓率和支持度。
(三)程序规范,规章制度完善。
先后制定印发了《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和《县社区矫正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各有关单位的工作职责;出台了《XX县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同时,建立了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公益劳动、汇报、请销假、档案管理等各项工作制度。安置帮教工作方面建立了结对帮教、定期帮教、排查走访、信息及档案管理等制度。落实了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责任制,对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实现定人监管、定人帮教。建立了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月汇报制度。
(四)依法管理,监管、帮教并重。
一是规范法律文书的接收工作。及时与法院及监所沟通,要求法院及监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在法定期间内移送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的法律文书,告知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我局将相关文书登记造册,及时转派各司法所。
二是认真做好日常监管安全工作。社区矫正工作严格落实每周电话报告、每月书面汇报、每季度总结评比的规定和请销假、集中教育学习、公益劳动等制度。1至6月份,共组织集中教育396人次,个别谈话597人次,组织社区服务1729人次,进行心理辅导247人次。
三是严格落实考核奖惩制度。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安徽省社区矫正对象考核奖惩办法》的规定,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考核奖惩工作,坚持每月一次综合考核,每季度一次评比,做到奖惩分明。1至6月份,3人给予警告处分,1人给予治安处罚,1人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监禁刑罚。四是坚持依法矫正和帮教。对社区矫正对象,按照社区矫正工作程序,从入矫谈话做起,抓好教育学习,组织公益劳动,落实汇报和请销假制度,建立日常考核制度,做到月考核、季评比,对矫正期满对象公开宣告解除矫正,纳入安置帮教范畴。对刑释解教人员逐个建立帮教小组,制定帮教方案,落实“多帮一”或“一帮一”的帮教措施,做到帮教责任落实到位;对当年回归的刑释解教人员,及时了解其思想动态及生产、生活情况,确保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五是积极引导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开启新生活。我局按照社区矫正工作要求和安置帮教有关政策规定,为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帮扶解困,对待他们不歧视、不嫌弃、不抛弃、不放弃,思想上教育疏导、生活上关心支持、行为上约束规范、工作上妥善安置。柳坪乡社区矫正对象郑某在矫正期间,生活一度无着落,思想不稳定。
xx司法所工作人员及时了解情况,对其进行思想教育,化解其悲观厌世的思想情绪,帮其重塑信心,重树人生目标。当发现他有种茶技能并想独自开创自己的事业时,司法所工作人员积极联系县、乡有关部门,为其争取了十亩地的免费茶苗。如今,郑某的茶苗长势良好,茶园初具规模,丰收在望。据不完全统计,仅20xx年,全县共为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落实低保120人,落实责任田近200人,提供技能培训107人次,指导就业186人次,申请并落实建房补助2人,补助资金2万元,协助申请并落实临时救助18人,救助资金3万余元。六是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水平。充分利用司法部开发的全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系统和省司法厅开发的司法所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将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的有关信息录入管理系统,实现了省、市、县、所四级信息共享。去年底县政府拨出专项资金28万元, 司法局与电信合作建立了司法e通管理平台,对重点社区矫正对象配发定位手机,全县共配发定位手机89部,实现了对重点对象的管理,由单纯的人对人的定时监管,转变为人对人与手机定位相结合的实时监管方式,有效提高了监管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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