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简报【2则】

时间:2021-08-31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简报一:

  上海市文明办坚持创新内容和注重实效相结合、满足需求和提高素养相结合的思路,突出“四个着力”深化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一、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组织开展全国道德模范宣传教育活动和“感动上海人物”“十佳好人好事”等评选活动,开展各领域公众人士“重品行、树形象、做榜样”主题活动,形成德者有得、好人好报的鲜明导向。持续培育“我们的节日”品牌,结合上海优秀传统文化和红色文化资源广泛开展主题活动。加强公益广告宣传管理,发布年度公益广告宣传主题指南,在重点区域合理保留拓展户外公益广告发布点位,推动《上海市公益广告促进条例》立项论证。深化网络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各类网络公益活动,继续推出“网络文明能量大放送”重点实施项目。推进市民修身行动,制作发布《市民修身手册》、《少年儿童修身与礼仪》活动资源包、“名家谈修身”系列视频等普及读物。

  二、着力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修订新版《上海城市文明进步指数指标体系》,做好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区提名城区资格推荐、全国文明城区评选申报工作和上海市文明城区首次创建复评工作。深化城乡结对共建,重点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倡导现代文明理念和生活方式,改变落后风俗习惯。完善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发布平台,开展评价评级,创新发展文明校园、文明医院等特色项目。落实《上海市交通文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加大文明交通主题宣传力度,开展“倡导文明乘车,制止逃票行为”专项教育整治。依据《上海市文明旅游示范场所创建标准》,力争2017年实现文明旅游示范场所达标单位50个。推进家庭文明建设,宣传学习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开展宣扬好家风好家训等主题活动,在城市文明指数测评中强化家庭文明建设内容。

  三、着力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化。

  完善组织运行体系,构建志愿服务项目资助信息平台和志愿服务信息汇集共享数据库,为志愿服务组织承接公共服务项目提供便利。推动《上海志愿服务条例》执法监督和修订工作,为学雷锋志愿服务提供法制保障。落实注册志愿者和专业类志愿者多重意外保险保障,为志愿者提供健康体检、心理疏导、就医便利等医疗服务。加强雷锋学院、市志愿服务培训中心建设,编写《志愿心》《志愿行》教材,研制年度《上海志愿服务发展报告》,汇编《上海志愿服务丛书》。推动公共文化设施及地标性区域广泛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落实“完善131家社区志愿服务中心民生服务功能”项目,制定社区志愿服务指导中心评估标准。大力开展“四个100”先进典型宣传,广泛开展“邻里守望”志愿服务活动。

  四、着力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水平。

  修订完善《未成年人成长发展指数评估体系》,开展新一轮实证调查,巩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育人体系。推出《少年儿童修身与礼仪》活动资源包,广泛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少年中国梦”励志讲堂、“上海好童书”评选和优秀童谣征集推广等活动。用好未成年人专属频道“东方少年网”,抓好网络、手机、荧屏、声频净化和网吧、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加强学校少年宫内涵建设,试点推出示范性(星级)学校少年宫。新建16个市级学生社区实践指导站,做好未成年人综合素质评价和心理健康辅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