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部清明节交通安全工作简报(2)

时间:2021-08-31

  交警部清明节交通安全工作简报三

  2016年清明节假期为4月2日至4月4日。为给辖区群众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畅通的清明祭祖扫墓道路交通环境,肇庆高要公安分局交警大队针对清明节期间私家车自驾出行增多,农村道路上摩托车超员和低速货车、拖拉机载人及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突出的特点,按照公安部交管局和省公安厅及市支队的部署,提前部署清明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提高认识,落实责任。根据上级的部署要求,高要解决大队要求各级领导和全体民警要充分认识做好清明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和做好安保工作的重要性,要结合中队辖区的实际,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思想认识到位、警力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提前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为清明节期间的祭扫活动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二是强形势研判。目前已进入雨季,路面湿滑,容易引发交通事故;清明节即将到来,踏青出游、扫墓祭祀等人员活动频繁,届时各类中短途客车、旅游包车、自驾车出行将大幅增加,墓区、景区周边道路压力加大,农村面包车超员、拖拉机违法载客等违法行为高发,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较大影响。各中队要认清形势,准确把握重点、难点,提前制定应急预案,提早动员部署,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三是加强值班备勤,保持信息畅通。清明节期间,该大队实行大队、中队领导双值班制,每天须安排三分之二以上警力值班备勤,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现象。切实掌握辖区当天总体情况及重点景区、墓区道路的通行情况和流量变化情况,做好上传下达工作,时刻保持信息畅通。

  四是加强农村地区道路的隐患排查治理。当前,春耕春种农田生产等农业生产活动增多,人员结伴踏青出游、扫墓祭祀等人员活动频繁,由于农村道路弯多、坡急,安全防护设施不足,形成翻坠事故易发隐患。因此,该大队将预防车辆翻坠事故作为防范农村地区群死群伤事故的关键,对县乡公路、景区道路易发生翻坠事故的路段进行重点排查整治,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将及时向党委、政府及相关提出隐患整改建议,如不能及时整改的,要竖牌警示。

  五是强化路面巡逻管控,从严查纠交通违法行为。该大队结合辖区实际,合理调整勤务部署,从机关抽调警力上路巡逻执勤,进一步加大执勤执法工作力度,延长巡逻时间和巡逻的密度,采取定时与不定时巡查相结合的勤务形式,加强对墓区周边道路的现场管理和指挥疏导,重点是确保西江大桥、大湾路口、城雕大花坛、肇庆大桥和国道321线禄步塌方点等路段交通安全畅通,积极疏导因高速公路交通拥堵而分流进入大队辖区道路的车辆。对县乡道要严查严处超速、农村面包车超员载客、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国省道严查严处重点车辆超速行驶、超员载客、大客车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等交通违法行为。

  六是加强宣传引导。充分研判本地交通流变化特点,认真落实“两公布一提示”,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及时向群众通报清明扫墓、踏青的相关交通路况信息,提示机动车驾驶人选择合理出行路线和时间,避开车流高峰。同时,发动乡镇交通安全员、农村劝导员,及时劝导和制止货车违法载人、农村面包车超员等高危行为。

  七是规范执勤执法。要求全体民警坚持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做到规范执勤执法,文明用语、热情服务,既要认真履行职责,文明执勤,又要注意方式方法,对群众因参加联宗祭祖、外出扫墓活动而违法搭乘机动车辆的,要做好耐心的说服教育工作,维护清明期间社会大局稳定。

  八是强化督导检查,严格责任制度。清明节期间,大队领导将深入挂钩中队,严格开展督导检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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