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价格执法工作简报

时间:2021-08-31

  加强价格执法工作简报

  2016年,12358价格监管平台共计受理价格咨询和投诉举报8589件,经济制裁856.829万元。其中退款466.56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309万元,罚款389.956万元,上缴财政390.265万元。

  查处厦门绿洲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涉企乱收费案件,依法做出退款83.828万元,没收3085.03元,罚款377.226万元的行政处罚。

  开展景区价格、医疗药品价格、商品房销售市场秩序、港口收费、餐饮市场价格、鼓浪屿申遗、物业收费和机动车停放收费专项检查。查处全市4家医院价格违法行为,涉案金额近280万元;对5家房地产企业涉嫌价格违法立案调查。

  抓好重点节假日市场价格监管

加强价格执法工作简报

  根据市委市政府针对重大会晤、重要节庆的重点部署,我市价格监管部门将积极发挥市场价格监管职能作用,重点抓好酒店、旅游、餐饮等行业市场价格秩序监管,确保会晤和节假日期间全市物价稳定,营造良好的价格秩序。同时,进一步落实节假日、重要活动期间的应急监管制度,妥善处置突发价格事件。

  扎实落实专项价格检查工作

  按照放管结合原则,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目前,我市价格监管部门在推行价格行为规范工作的基础上,正进一步研究更为强效的监管办法,做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按照国家、省价格部门专项检查工作部署,围绕“降成本”、为实体经济减负,围绕重点价格改革领域,价格监管部门正加大对“红顶中介”、电子政务平台、商业银行、进出口环节等涉企领域的收费整顿;落实好全市整治旅游市场秩序重点工作,主动对接旅游会展办,持续做好旅游餐饮市场价格整治,并及时办理全省12315旅游服务投诉平台转办件。

  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全面推开

  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和国家发改委相关要求,我市价格监管部门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在年内全面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发挥竞争政策基础性作用,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按照国家价监局、省价格部门要求,对竞争不充分领域持续开展调查和执法,为企业发展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

  加强12358价格监管平台建设

  目前,我市价格监管部门正充分利用12358监管平台功能,在大数据应用、信用建设等方面积累经验做法,并从制度入手,加强12358价格热线与市长专线、旅游会展办等其他部门工作平台的衔接,提高应急响应能力;结合持续创建全国青年文明号工作,夯实硬件基础,抓好12358队伍建设、窗口建设,着力提升价格监管能力。

  价格监管信息化建设再提升

  今年将进一步完善鹭价通价格信息化平台,与全国12358价格监管平台二期建设做好衔接,并上线鹭价通公众版App,建立价格信息公示、受理投诉举报、公众交流互动综合信息平台;完善移动执法的硬件、软件建设,提升依法行政透明度和执法效率。

  “双随机,一公开”成常态

  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落实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要求,我市价格监管部门及时完善了价格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在已确定的价格行政执法抽查事项中逐步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达到随机抽查事项占行政执法事项70%,并争取逐步实现价格行政执法领域全覆盖。

  价格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早安排

  依托2016年厦门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成效,市发改委价格监管部门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机制,针对价格监管工作重点,制定了价格监管综合执法内容、安排计划任务,充分运用综合执法资源和手段,做好行业价格秩序深度治理。

  价格志愿者工作出成效

  去年,我市建立了第一支价格志愿者队伍。今年,这支队伍的力量还将进一步壮大。在扩大志愿者队伍的基础上,价格监管部门将及时总结去年的经验,继续创新价格志愿者的工作方法,使价格志愿者的社会监督作用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