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简报(2)

时间:2021-08-31

  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简报二

  近年来,沭阳县不断加强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综合治理力度,扎实开展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逐步完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长效机制,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一是抓住切入点。深化宣传教育,利用网络、报刊、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和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和“圆梦女孩志愿行动”,宣传“两非”行为的危害性,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

  二是把握着重点。注重协调联动,加强信息共享,促进实名制登记制度的完善,并从公安、市场监督管理、卫生计生等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打击“两非”办公室,扎实开展打击“两非”专项行动。

  三是着眼关键点。设立督查组,严格孕情跟踪、终止妊娠审批管理、住院分娩实名登记管理以及B超的准入和使用管理、终止妊娠药品的使用管理等的监督力度。

  四是突出支撑点。制定相关制度,出台《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促进工作有序开展。

  五是找准结合点。完善利益导向机制,落实“致富、成才、安居、亲情、保障和法律援助”等六大工程,从生产、生活、就业、就学、就医、养老、信息、技术、资金等方面帮助计生家庭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促进人口性别比均衡发展。

  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简报三

  今年以来,淮安市淮安区高度重视出生人口性别治理工作,新伊始就把重点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问题作为统筹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针对全区当前出生人口性别比有所升高的严峻形势,区卫生计生委党委专题研判了全区当前出生人口性别情况,查找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出生人口性别治理工作。

 一是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增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的责任意识。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期持续偏高,不仅是严峻的人口问题,更是重大的社会问题,影响人口长期持续均衡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国家、省市对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一直保持高压态势。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批示指出,性别比的失衡将危急人口生态安全,成为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省委、省政府始终把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作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重大任务,再次重申:“十三五”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区创建工作,凡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完不成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淮安区综合治理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任务艰巨。淮安区是一个农业大区,也是一个人口大区,人口基数大、人口密度高、流动人口多,出生人口性别比虽然呈逐年下降的趋势,但仍超出了正常值范围,去年有个别乡镇高达150以上,少数乡镇出生的二孩及多孩性别比甚至分别达到了200、300个点以上,严重偏离正常值范围,形势依然非常严峻。

二是把握重点,狠抓落实,确保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的有效推进。大力宣传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有关政策、法规、活动,加强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从业人员的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行业自律,坚决拒绝“两非”行为。狠抓规章制度建设,确保防控关口前移。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在对实施分娩、产检、终止妊娠、放取环手术的育龄妇女,要求其出示居民身份证和卫计部门出具的许可证明,坚持人、证比对核查,坚持凭证施术,严格执行实名制接产登记制度,认真填写终止妊娠和放取环手术记录。各医疗卫生机构对于不符合施术审批权限的证明不得受理,耐心做好解释。加强孕产全程管理,全面提升服务水平。按各相关部门和医疗保健机构要把握住把握婚姻登记、孕期保健、终止妊娠、住院分娩等重点环节,加强临床检验质量监管、目标人群全覆盖、重点人群跟踪服务和目标人群信息管理等工作,建立跨部门、跨系统的孕产期全程服务管理协作机制,为重点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提供了实用平台和基本数据。

三是明确责任,凝聚重点,形成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的强大合力。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联合督查的通知》,督促基层单位做好迎接国家和省市集中整治“两非”督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责任,把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实施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要求各医疗保健单位要积极行动起来,成立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组,针对涉及到本单位日常管理和工作问题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明确专人认真进行排查和整改,做好自查自纠工作。认真强化查处,重点督导。同时密切关注符合法定再生育条件的孕妇和流动人口中的已孕育龄妇女等重点对象,采取明查暗访、举报核实、跟踪服务、孕情消失倒查等方式,主动查找“两非”案源信息,加强区域协作和信息共享,有效应对不断增加的流动人口跨区域实施“两非”行为的情况。着重强化考核,确保实效。全区将把集中整治“两非”情况列入对各医疗单位年度考核内容,重点考核《淮安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服务管理制度》是否得到落实,对违法违纪行为是否查处到位,部门配合、互通信息、综合治理的局面是否真正形成,对工作开展不力、成效不大、被动应付和弄虚作假的,根据考核结果,落实“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