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简报(2)

时间:2021-08-31

  督察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简报二

  为推动我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11月14日上午,省委改革办第四督察组组长、省环保厅正厅级干部、省政府参事瞿丽雅率督察组到我委召开座谈会,专项督察《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黔党发〔2015〕24号)贯彻落实情况。省人大常委会何微副秘书长、省统计局彭龙总经济师、省政府金融办马林波副主任出席,李作勋副主任主持。省编委办、省国土资源厅、省农委、省财政厅、省政府法制办相关负责人及我委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座谈。

  此次督察将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现场督导、书面督察等方式,对省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情况进行全面督察,通过督察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推动工作开展。

  在听取相关部门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后,督察组对各部门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督察组认为,各部门高度重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认真对照省委文件要求,领导重视,积极推进,在生态文明法律法规体系构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生态文明目标体系建立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一些改革工作很有亮点、走到了全国前列。

  督察组指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涉及面广,是一项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看齐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和协调配合,整合资源力量,合力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力争在全国闯新路、出经验、出亮点、出成果。各部门要围绕各自的改革任务,参照中央和省的模式,建立健全督察机制,加大督察力度,增强督察力量,强化督察职能,构建省市县三级立体督察网络,形成全省上下抓改革落实的局面。要通过层层督察督办抓好工作落实,对存在问题及时指出纠正,对需要调整的改革任务及时研究解决,推动各项改革落地生根,增强人民群众的改革获得感。

  李作勋副主任对省委改革办和省有关部门长期以来的指导和支持表示感谢。他表示,我省被中央列为首批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来之不易。我委将按照更高的标准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在编制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贵州实施方案过程中,充分吸纳各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确保把我省方案编制好、实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