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抓责任追究。及早研究部署“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进一步落实护林员的责任,死看死守,做到处处设防、人人设防,确保节日期间森林防火安全。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在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张贴森林防火通告和文明祭祖树新风倡议书,并向村民群众宣讲森林防火相关知识,倡导村民以熟食、鲜花方式文明祭扫,严禁烧纸、烧香、吸烟、燃放鞭炮等一切野外用火。
三是严格火源管理。把火源管理控制作为防火工作的第一要务,在墓地等重点防火区域实行专人蹲守,强化管控力度,防止群众在上坟祭祖燃纸钱、燃香烛、放鞭炮等。并倡导村民以熟食、鲜花方式文明祭扫,严禁烧纸、烧香、吸烟、燃放鞭炮等一切野外用火。
四是做好值班工作。加大督查力度,对值班情况进行不定时的督查,对值班不力,而发生火灾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要迅速、准确掌握火情,时刻保持信息畅通,切实遵守火灾信息报告制度,绝不允许脱岗、离岗、漏岗或迟报、瞒报等现象发生。
五是强化巡查机制。组织巡逻队不间断巡逻,加大对重点部位的巡查力度,尤其是靠近山脚农田和墓地等部位的巡查。各护林防火员密切注视火情,一有山火,立即制止,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将山火消灭在萌芽之中,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从源头上杜绝人为火灾隐患。
日前,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下发《城口县关于加强2016年清明、五一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迅速采取有力有效措施,认真做好清明节期间齐抓共管森林防火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
连日来,气温回升较快、气候干燥,加上上坟扫墓、旅游踏青和春耕生产等农事活动大幅增加,森林火险等级明显上升,森林火警时有发生。《通知》强调,清明、五一期间,相关部门责任单位要在重要入山路口设立森林防火检查站,严禁火种进山入林,对违规用火人员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强化重点地区、重点人群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森林火灾预防和安全避险知识;相关工作人员要全部到岗到位,保持高度戒备,时刻处于临战状态,实行24小时待命,随时处置应急事件。
《通知》要求,责任单位要建立健全清明、五一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明确每个人员的职责,对因工作不力造成火灾事故的,要坚决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主管部门也将打破“坐下听汇报、上网查资料”的传统模式,采取“不打招呼、走村入户、深入地边山头”等方式,对各乡镇(街道)和国有林场森林防火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全县森林资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