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简报(2)

时间:2021-08-31

  在专项执法检查期间,天津市环保局将根据污染源特点和环保重点工作进展,分时段、分内容开展督查:2016年11月,重点督查高架源企业自动监控设施安装、联网情况及达标情况;集中供热企业(单位)达标排放情况;2016年12月,重点督查企业物料堆场扬尘污染管控情况;2017年1月,重点督查重点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和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安装及使用情况;2017年2月,重点督查小型燃煤锅炉取缔、改造及达标排放情况;2017年3月,重点督查“散、乱、污”企业聚集区综合整治情况。同时,在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组织对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急保障预案和各区人民政府应急保障实施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对减排工业企业、施工工地进行督查检查。

  此次专项执法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环保部门将按照对违法违规排放污染物的设备、设施一律实施查封扣押;对大气污染物排放超标的企业一律责令限产停产并予以黄牌警告;对排放持续超标的企业一律按日连续处罚;对责令停产整治后拒不停产,或者擅自恢复生产的企业一律致函政府要求停业关闭;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部门;对应急减排措施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企业,一律全市通报,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六个一律”要求,坚决依法从快从严从重处罚,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严格执法监管、铁腕防污治污的打击涉气环境违法行为高压态势。  【三】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简报

  近期,为贯彻落实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砀山县迅速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努力实现环境、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以更高的标准和实际行动争创生态文明城市。

  该县下发《关于立即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组成3个检查督查组,对城区30个建筑工地进行全面排查。目前,已下发整改通知11份、停工整改通知14份,对2个混凝土搅拌站采取了限产、限量措施。同时,开展砀城规划区内燃煤锅炉环保达标专项治理,目前已对城区13家生活燃煤锅炉进行突击检查,共查封6家,停业4家,改生物质锅炉2家,拆除1家。对6家工业企业锅炉实施了停产整改,其余环保没达标企业燃煤锅炉全部已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此外,为进一步控制城区粉尘、灰尘扩散污染,该县要求城管、交警等部门及时机械化清扫相应路段,严禁未覆盖的渣土车、大货车进入城区,并增加城区道路洒水次数,定时冲洗道路污染,保证群众共享蓝天白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