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安全生产工作简报(2)

时间:2021-08-31

  督查安全生产工作简报二:

  6月15日,省安监局烟花爆竹监管处处长康斌率督查组到芦溪县督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市煤监局局长刘培圣、副县长欧阳卫华陪同督查。

  当天上午,督查组以“四不两直”的方式,随机抽查了芦溪县银河花炮厂、萍乡市硕森烟花爆竹制造有限公司,督查组听取了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汇报,翻阅了相关资料台账,并深入厂区,实地查看了企业领导带班、进出厂登记管理、库房仓储、安全设施设备运行、视频监控、隐患排查等情况,详细询问了企业安全生产、产品购销以及产品质量情况。督查组对芦溪县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监管力度和企业整顿改造提升效果给予充分肯定,并现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

  当天下午,督查组对南坑镇赵家煤矿、银河镇长冲煤矿二号井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巡查组巡查整改情况进行复查,详细询问了煤矿的停产整顿情况及驻矿人员值班情况,在仔细察看停产煤矿井口、矿区办公值班区域后,督查组充分肯定了芦溪县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成效。

  督查组指出,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牢固树立红线意识,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责任,明确任务,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将安全生产落实到行动上;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大工作力度,跟踪督导检查,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深入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及时清除事故隐患,不留盲区,有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